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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0-0701003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9日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解读《楚雄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20〕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解决基层政府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选取全国15个省(区、市)的10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领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工作主要任务是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试点工作于2018年底结束,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019年,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成果,国务院相关部门编制了试点领域标准指引。202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2020年6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转化推广试点成果,全面推进我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州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印发了《楚雄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在充分推广应用国家、省、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州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确保到2023年,建成全州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三、实施步骤

2020年,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线上线下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

2021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

2022年,编制试点领域外其他领域公开标准并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023年,基本建成全州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形成县市、乡镇两级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国务院部门相关标准指引公开发布后2个月内编制完成。州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对接省政府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基层对口部门抓好26个试点领域及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编制和贯彻落实。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一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基层政府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加强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的探索创新。二是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基层政府要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基层政府要依托各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四是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基层政府要建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明确社会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和参与方式。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五是完善考核机制。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测评、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

(三)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程度,促进数据资源共享,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和水平,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二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借助县市融媒体中心优势,做优做强“两微一端”主账号。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三是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根据基层实际情况,综合利用农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阅获取。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站)、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等信息。建立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政务(为民)服务公开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

(五)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是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三是工作开展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