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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0-0916001002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6日 文  号:楚政通〔2020〕23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15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0年8月28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赵克义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州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一、锁定工作目标,全力以赴稳增长

要认真落实省稳增长22条、州稳增长30条政策措施,深入实施抓项目稳投资专项行动,发挥好“构二破三”“调二提三”工作机制作用,补齐稳增长短板,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主动研究、准确把握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导向及重点,找准向上争取的切入点,争取中央和省的更多支持。盘清目标任务账,对标对表、压实责任,以更加精准、更加管用的举措,奋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要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着力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攻坚工程,落实好各项惠企稳企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长期拖欠企业工程款问题。突出抓好重点产业和企业在劳动用工、融资信贷、行政审批等方面的精准保障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的复产达产率。大力发展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等重点产业。抓实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深入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稳定粮食生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确保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深入实施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专项行动,加大财力统筹力度,充分挖掘自身财力,做大财政收入,切实保障基层运转。

三、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

要继续巩固扩大“一颗印章管审批”等放管服改革成果,把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到位、该取消的取消。运用好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推行网上办、网上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节能减排等技术改造,落实最严格的环保政策。认真落实土地“征、转、批、储、供、补”政策,协调解决好土地、林地保供等资源配置难问题。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准确分析研判疫情形势,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继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抓好惠民工程,办好民生实事。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着力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做好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救济救助、残疾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生态文明等工作,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化法治楚雄和平安楚雄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依法依规、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高站位宽视野,科学编制好“十四五”规划

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陈豪书记调研楚雄时对楚雄州发展的要求,坚持高站位、宽视野,大格局、切实际,深入研究楚雄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把优势和短板研究透,把应对之策谋划好,加强规划及有关重大事项的有效衔接,形成有针对性的发展思路和措施,编制出高质量的“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0年8月28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财政局局长唐聆燕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一、围绕发展目标,努力完成收支预算

要紧紧围绕推进实施州委“1133”战略,聚焦“五大枢纽”、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重点产业、“三张牌”打造等重点,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盘清目标任务账、任务支撑账、时序账、差距账,打好稳增长系列“组合拳”,抢抓国家和省重大扶持政策机遇,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完成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推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

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原则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严格控制预算追加,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健全完善零基预算管理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会议、培训等行政支出,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集中财力办大事。要管理使用好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对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关键作用。要高度关注县级财政运行风险,加强跟踪分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县级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

三、完善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全覆盖

要进一步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全面覆盖各级政府各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四、加强债务管理,积极化解防范债务风险

要充实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库,着手谋划“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的衔接,改进和完善专项债券项目争取方式,提高申报争取成功率。要严格落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责任,坚持疏堵结合,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

(2020年8月28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审计局局长刘平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审计监督

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方面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供决策参考。强化对直达资金、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推动提高预算编制、执行水平和资金效益。

二、加强绩效审计,完善预算绩效管理

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围绕加快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等方面加强预算绩效审计,为优化预算编制、改进项目管理、完善支出政策、落实支出责任提供依据,加快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拓展审计领域,加强国有资产审计

要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把审计监督与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要求,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要加强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国有企业的重大经济、财务事项决策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审计监督,加大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好内审的作用。

四、加强跟踪审计,督促整改落实

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屡审屡犯”的问题,坚持“屡犯屡审”,强化跟踪审计,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一方面压实整改责任,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另一方面,对伴随改革开放实行的新政策、新制度、新机制而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持续往“深”里审,促进体制机制不断改革完善。

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各级人大常委会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监督和支持有关机关和主管部门依法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处罚,切实把审计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听取审计工作报告,逐步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