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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0-1016009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6日 文  号:楚政办函〔2020〕56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7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我州境内90%以上为山地,山高谷深,地貌复杂多样,自然灾害种类多,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之一。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州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有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州、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社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厅的统筹安排,我州已经在双柏县开展普查试点工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州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上报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普查工作按照“全州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市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成立州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应急局,承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州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的工作建议,督促落实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向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不再另行发文。

(二)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州应急局会同州级有关部门,按照全省普查总体方案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我州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州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强化工作举措,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县市人民政府职责。双柏县作为2020年云南省3个普查试点县之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普查试点相关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承担本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社区)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普查工作。按照省、州普查工作要求,编制本地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具体普查任务,负责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形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五、普查经费保障

州、县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本级财政保障为主,要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此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及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一)严格纪律要求。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对在普查中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广泛深入宣传。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楚雄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

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楚雄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赵克义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常务副组长:徐 东 副州长

李林波 副州长

州人民政府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州长

副 组 长:杨 杰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永军 州政府副秘书长

刘铭波 州政府副秘书长

马庆辉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勇 州应急局局长

成 员:洪 志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陈玉洁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金 伟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马光辉 州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杨 发 州民政局副局长

甘 勇 州财政局副局长

陆洪朝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黄丕刚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文忠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兴荣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美琼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志宏 州水务局副局长

唐荣星 州商务局副局长

张 宇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起自敏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泰洪 州应急局副局长

黄大斌 州林草局副局长

张明海 州统计局副局长

毛德培 州地震局副局长

李宏波 州气象局副局长

张 虹 楚雄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张 彦 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邬斌斌 州应急局四级调研员

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成泰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邬斌斌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