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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6100010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6-10 15:37:16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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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楚雄州全民医疗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5)》

解读《楚雄州全民医疗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5)》

《楚雄州全民医疗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5)》(以下简称《计划》)已印发,为更好地理解和落实计划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计划》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州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О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州医疗保障局牵头起草了《计划》,是2022至2025年指导全州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

《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结合州情,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牢抓住未来四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关键时期,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用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推动楚雄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3月州医疗保障局开展《计划》起草研究,征求了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对《计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风险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大部分意见建议直接转化为《计划》内容,《计划》经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总体来看,《计划》体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注重协同,强化保障”4个特点。《计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2022-2025年医疗保障发展改革要努力实现建设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的主要目标。

二、《计划》主要内容

《计划》共三个部分、42项内容,第一部分明确了2022-2025年我州医疗保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为根本目的,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二部分提出了提升参保管理、筹资运行、多层次保障、支付方式、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侧、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标准化信息化建设8方面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明确3项保障措施。

《计划》紧紧以建设公平、法治、安全、智慧、协同的“五个医保”为目标,谋划了未来四年医保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

(一)在任务指标方面。结合楚雄州实际,《计划》提出了我州2022-2025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13项具体任务指标(2项约束、11项预期)。到202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在省级规划的指标上提高1个百分点);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步提高到85%左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居民大病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0%;实行DRG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比例达70%;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到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不少于5类,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集采平台采购药品的金额占全部采购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金额的比例达90%,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集采平台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占全部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的比例达80%;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不低于70%,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80%以上,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可办率稳定在100%。

(二)在任务内容方面。体现八个重点:一是提升全民医保参保质量。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建立健全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实施精准参保扩面。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缴费方式,加强医疗保障、税务、银行三方“线上+线下”合作,创新和丰富参保缴费便民渠道;二是促进筹资运行稳健可持续。均衡个人、用人单位和政府三方筹资责任,加强财政对医疗救助的投入,鼓励社会捐赠、彩票公益金等多渠道筹资。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实施医疗救助州级统筹,积极配合推进省级统筹。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健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三是健全待遇和多层次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待遇清单制度,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同步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巩固拓展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统一规范医疗救助制度、规范补充医疗保险,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实施“彝州惠民保”商业补充型医疗保险。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落实重大疫情医疗保障机制;四是完善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方式。全面落实国家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支付管理政策,积极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民族药、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云南省医保支付范围,探索符合中彝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促进中彝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楚雄州DRG付费相关指标调整方案,推进日间手术付费改革,研究完善适应门诊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对定点医药机构的预算分配机制和协商谈判机制,加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五是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基金监管政府属地责任,强化医疗保障部门对基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监督检查制度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持续推进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全面推进智能监控,建立健全信用管理、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加强多部门协同配合,实现欺诈骗保案情及时沟通、协作查处、信息共享和案情曝光,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六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全面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国家组织、跨省联盟、州市联盟药品、医用耗材集采,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加入集采。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适时开展价格调整和民族医药服务价格项目定价。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支持和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补齐护理、儿科、老年科、精神科、传染科、急诊科等紧缺医疗服务短板,促进产科、儿科等特需医疗服务发展。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协调促进分级诊疗。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提升。支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七是全面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网络,推进州、县(市)、乡、村四级全覆盖。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实现服务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柜台办结”。扎实开展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到2022年底前,创建国家级示范点1个(州本级窗口),指导各县市创建一批有价值、可复制的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窗口、基层服务示范点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到2023年底,所有县市级医保经办窗口,30%的乡镇医保基层服务示范点,10%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全部建成;力争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州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全覆盖。深化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探索医保经办治理机制创新,加强内部控制;八是高起点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上线运行国家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推进医保专网省、州、县(市)、乡镇、村(社区)五级全覆盖。规范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持续推进特慢病定点零售药店线上线下一体化购药试点工作,提升医保信息化服务水平。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普遍应用,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医保管理服务,更加方便参保群众看病购药。

三、《计划》的组织实施

《计划》从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强化宣传实效,加大医疗保障宣传力度,积极构建医疗保障宣传新格局;三是强化法治保障,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完善权力清单、执法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民医疗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5)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