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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7140016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4日 | 文 号:楚政通〔2022〕37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13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楚雄州“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2021年10月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险是民生之依,人事人才是发展之基,劳动关系和谐是公平之器,公共服务是惠民之举,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对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四五”时期(2021-2025 年)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是落实我州整体发展目标的有力保障。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并结合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次代表大会报告,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楚雄州两市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指导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的重要依据。
“十三五”时期是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民生福祉大幅提升、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五年。五年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关心支持和指导帮助下,全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团结奋进,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各项重要任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上了新台阶,为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州人社系统主动作为、尽锐出战,坚持把“稳就业保民生”作为第一位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工作任务,人社“战疫情、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胜利。
(一)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强化积极就业政策的落实,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扎实,扶持创业工作,创建孵化平台,实施失业监测预警项目。全州城镇新增就业累计18.93万人,完成规划目标15.35万人的123.32%。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10.44万人,完成规划目标8.5万人的122.8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累计5.72万人,完成规划目标2.8万人的204.39%。扶持自主创业人数2.28万人,完成规划目标2万人的114%;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6.69万人,完成规划目标4.5万人的148.67%。2020年末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3.08万人,十四五期间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18.75万人次;全州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7%,控制在规划目标4.5%以内。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二)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健全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开展,参保面不断扩大。截止2020年末,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84.18万人,完成规划目标168.23万人的109.4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0.54万人,完成规划目标9万人的11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4.01万人,完成规划目标19.95万人的120.35%。全州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累加达218.73万人次,比“十二五”末增加32.33万人次,基本实现各类群体全覆盖。连续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达2657元,比“十二五”末增长36.26%,年均增长7.2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108元。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提高到1282.5元,比“十二五”末增长148.9%,年均增长29.78%。连续15年提高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标准,五年实现人均待遇翻番。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力度持续加大,累计减少参保单位和个人社保费支出近10.9亿元。社保基金监管机制不断健全,保值增值水平不断提高,基金安全和可持续运行能力不断增强。
(三)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着力加强人才培养管理,加强招才引智工作,注重引进人才与本土人才培养相结合,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十三五”期间,新增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名,新增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4名,新增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8名,新增“兴滇人才奖”1名、新增“省科技兴乡贡献奖”29名。入选州委联系专家70人,选拔培养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5批165人。选拔“彝乡名匠”3批98名,乡土拔尖人才24名,首席技师14名,建设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选拔“彝乡英才”3批453名,新增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9个。全州紧紧围绕打造“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高地”的目标,加大“企业引才、产业育才、事业留才”力度,通过充分发挥企业用人主体作用,落实园区企业人才扶持政策,调动企业主动性积极性,结合楚雄市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云甸半导体材料项目、绿色新钛谷集群、龙蟒伯利联新钛谷产业集群、楚雄云星铜材铜合金产品产业创新中心、云南钒钛金属生态产业园项目,大力引进一批,引领企业发展的科技研发人才和创新人才;依托全州大力发展新材料和先进制造、生物医药、健康养生、高原特色农业和绿色食品、文化旅游、烟草、商贸物流、新兴服务“八大产业”,发现培育一批产业人才队伍;加大柔性引才基地、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创业园等平台载体建设,发挥高端人才引领作用,增强人才的社会责任感、自豪感和荣誉感,努力让楚雄成为人才蓄水池。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更加规范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分类实施,公开招聘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全覆盖。规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内部流动任职机制,明确任职条件、竞聘上岗等具体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竟聘上岗提供政策依据。实施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制度,招聘单位可依据政策规定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招聘方案到全国重点院校、全国各类大型人才招聘会上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更大限度地赋予用人单位选人、择人、用人的自主权。五年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26人,其中通过紧缺人才招聘引进1104人。
(五)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入实施,职工工资水平得到合理的增长,切实提高了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积极参加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促进企业职工工资与企业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
(六)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高位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动关系法规体系;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完善信访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注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根治欠薪监管平台建成并上线运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五年来,全州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比规划目标98%高1个百分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100%,比规划目标98%高2个百分点;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 %,比规划目标96%高4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全州巡查用人单位3498户,排查在建工程项目3118个(次),涉及农民工10.19万人,化解欠薪项目和欠薪隐患942个,涉及农民工5.41万人,追发农民工工资6527.8万元。
(七)人社扶贫向纵深推进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紧盯脱贫攻坚使命任务,大力实施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才扶贫和沪滇劳务协作五大工程,助力全州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五年来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59.31万人次,14.53万名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为全州脱贫伟业做出了人社贡献。
(八)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一部手机就业通成功上线运行,电子社保卡推广运用,全面完成了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换发任务, 发放267.58万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金融社保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基本实现软件统一和数据省级大集中。统筹推动人社领域各项任务创新发展,梳理完成各类服务事项171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下放行政审批2项,69项人社事务实现一网通办。就业、社会保障五级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专栏1:“十三五”期间人社工作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
||||
指标
|
单位
|
2015年
基数
|
“十三五”规划目标
|
“十三五”期间完成数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3.88〕
|
〔15.35〕
|
18.93
|
2.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万人
|
〔8.29〕
|
〔8.50〕
|
10.44
|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万人
|
〔3.08〕
|
〔2.8〕
|
5.72
|
4.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3
|
≤4.5
|
3.37
|
5.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
|
<5.5
|
省以下无数据
|
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
|
万人次
|
〔81.26〕
|
〔81.63〕
|
〔118.75〕
|
7.扶持自主创业人数
|
万人
|
〔3.1〕
|
〔2〕
|
2.28
|
8.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
万人
|
〔7.67〕
|
〔4.5〕
|
6.69
|
二、社会保险
|
||||
9.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8.45
|
95
|
103.07
|
1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4.15
|
15.59
|
19.99
|
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42.5
|
143.5
|
154.82
|
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
9.14
|
9.37
|
1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1.1
|
9
|
10.54
|
1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8.65
|
19.95
|
24.01
|
15.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
元/月
|
1950
|
2500
|
2657
|
16.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
|
万张
|
168
|
268
|
278.47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7.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4.49
|
5.37
|
4.78
|
18.高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1.1
|
2.68
|
4.54
|
19.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
|
%
|
13
|
18.7
|
27.88
|
20.技工院校招生数
|
万人
|
〔0.3〕
|
〔1.6〕
|
2.41
|
21.参加职业培训人数
|
万人
|
〔1.5〕
|
〔8.5〕
|
12.44
|
22.新增获得职业技能证书人数
|
万人
|
〔12.04〕
|
〔5.32〕
|
8.96
|
23.新增技师、高级技师人数
|
人
|
〔686〕
|
〔700〕
|
939
|
24.人才贡献率
|
%
|
16.11
|
20.2
|
20.2
|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
||||
25.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
|
%
|
10
|
与经济增长大体同步
|
13.67
|
26.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97.89
|
≧98
|
99
|
27.集体合同签订率
|
%
|
89
|
≧91
|
93
|
2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
100
|
98
|
100
|
29.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县级城市覆盖率
|
%
|
10
|
100
|
100
|
3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96
|
≧96
|
100
|
五、服务体系建设
|
||||
31.县市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率
|
%
|
40
|
100
|
100
|
32.乡镇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率
|
%
|
16
|
100
|
100
|
33.行政村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率
|
%
|
|
100
|
100
|
备注:1.〔〕内为5年合计数。
|
(一)就业创业方面: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保持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压力大。
就业方面的结构性问题已经成为就业工作中最主要矛盾和首要挑战,受求职者择业观念、技能水平和企业薪资待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就业难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同时,疫情的影响复杂多变,增加了不确定性和风险挑战,一些行业的经营压力短期之内还是会比较大,这会引发劳动力市场的一些波动。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较多,就业形势依然比较复杂,面临诸多挑战。
(二)社会保险方面:参保扩面难度大,社会保障工作面临多样化的压力。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要求和关注度越来越高,但保障能力相对不足;另一方面,受疫情影响,收入增速减缓,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日益突显,加之历年欠费回收难,部分险种基金统筹层次不高,抗风险能力弱,基金长期平衡和安全运行压力依然较大。扩面参保中,由于思想观念和法治意识等原因,加之近年来社会平均工资增幅较大,尽管实施了减税降费政策,但据实社保缴费负担日益增加,导致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不强,参保率较低,组织动员难度大。
(三)人事人才方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不尽合理,人才总量偏少。
教育、卫生等不同行业系统之间的岗位设置比例存在不平衡的问题。在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后,州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难的矛盾更加凸显。现有人才占有率低,特别是技能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比较缺乏,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缺乏吸引高层次人才的主体,人才问题依然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四)劳动关系方面:用工不规范,欠薪案件增多,恶意欠薪现象时有发生。
劳动用工和劳动关系的多元化,个体劳务关系、层层转包、异地转包等不规范用工方式增加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追讨难度,尤其是建设领域的层层转包和劳动合同签订的不规范,出现了恶意讨薪和逃薪现象,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造成了社会矛盾的加剧和社会不稳定。同时,部分企业欠薪案件明显增加,个别重点案件处理难度较大,部分案件取证及移交难度大。
“十四五”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是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建立覆盖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论述是人社事业发展的前进指引,党和国家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发展战略是深化人社领域改革的基本遵循,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人社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立足本职、认清形势、准确定位,科学谋划、抓住先机、重点突破,努力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实现我州在滇中崛起中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经济承压长期化的挑战。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新冠疫情的影响,在供应和需求两个方面对经济活动产生冲击。楚雄也面临项目储备不足、有效投资滞后、内需支撑不够、创新能力较弱、新兴产业带动能力不强、人才智力支撑不够等短板。人社部门作为民生部门,受到的影响是直接的、全方位的,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居安思危、积极应对。二是产业升级加速化的挑战。当前,人工智能、信息技术、能源技术、材料技术交叉融合、深度渗透,推动产业升级变革不断加快。我州深入实施“一极二区”战略,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快建设“数字楚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这对抓好就业服务、技能培训、人才人事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人口结构老龄化的挑战。我国已进入国际上公认的老龄化社会,楚雄州老龄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17.64%,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规模持续扩大,劳动人口负担持续加重,对于保障劳动力有效供给、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提出了严峻挑战。四是人才竞争白热化的挑战。近年来,各级各地密集出台“人才新政”,呈现出参与范围不断扩大、政策待遇更加优厚、引进门槛逐步降低的趋势,进一步加剧了人才优势地区的“马太效应”、欠发达地区的人才“挤出效应”、对基层人才的“虹吸效应”。特别对于楚雄这样发展滞后、人才缺乏的地区来说,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矛盾更加尖锐,健全与推动楚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任务十分急迫。五是公共服务数字化的挑战。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为经济社会发展赶超跨越提供了新路子。对人社部门而言,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一是“制度碎片化”与“治理现代化”的矛盾。健全完善人社制度体系、推进人社治理现代化,是全系统的重大政治责任。从实际情况看,人社领域制度碎片化的问题仍然突出:有的制度还不完善,比如就业失业登记服务、新业态就业人员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政策还不健全;有的政策不配套,比如培训资金使用、工伤保险认定和待遇支付、收入分配、人才优待、事业单位管理等方面,由于政策措施不配套,导致落实有差距。服务水平不高,比如人社服务事项存在横向互不联通、纵向放不到位、协同合不起来、效率提不上来。二是“就业总量大”与“消化能力弱”的矛盾。从相关统计数据看,我州尚处于人口红利期和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随着疫情影响外出务工人员“回流”风险加剧,加之高校毕业生增幅较大,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很大。加之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境,可开发和挖掘的岗位数量十分有限,就业供需矛盾突出;就业人员乡村多城镇少、转移就业省内多省外少,给稳定就业提出了严峻挑战。三是“社保期望高”与“基金可持续”的矛盾。随着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保待遇标准连续提高,老百姓对社会保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与基金可持续性风险不断加大形成了矛盾。尽管实施了减税降费政策,但社保缴费总水平依然较高,导致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不强。四是“缺人才”与“用不好”的矛盾。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州人才资源总量为35.56万人,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比例为17.73%。人才来了用不好的问题也比较突出,有的引才不顾当地产业条件,导致引进的人才由于专业不对口用不上;有的把人才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优势发挥不出来;有的激励、服务、保障措施跟不上,存在边引进、边流失的情况。
一是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长期所处的短缺经济和供给不足的状况已经发生根本转变,必须把握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聚焦“劳有乐业、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的目标,着力稳就业、调结构、提质量、兜底线、防风险,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树立全局观念、整体意识,把注意力集中到解决各种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上,突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源头上解决就业结构、人才供给结构、收入分配结构等人社领域结构性矛盾,增强工作的关联性、互动性,兼顾好各方面、各区域的利益关切,着力提升人社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三是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刻把握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这个核心、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找准着力点和结合点,着力优化就业结构,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增加就业收入,提高消费能力;着力强化社会保障功能,减少群众后顾之忧,改善消费预期;着力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壮大消费主体,不断提升人社工作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嵌入度。
站在“十四五”发展起点,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我们必须用全面、辩证、历史的眼光看待发展,戒骄戒躁,笃定笃行,以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应对挑战,以压倒一切困难而不为任何困难所压倒的勇气和魄力战胜风险,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披荆斩棘、奋勇前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和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州战略,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稳就业、调结构、提质量、兜底线、防风险、促公平,为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行动,努力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这条主线,聚焦困难群体,围绕短板弱项,织密扎牢保障“安全网”,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全覆盖、突出保基本,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坚持目标导向,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设置合理预期,立足发展实际,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一项政策一项政策抓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办妥、一年接着一年干好,锲而不舍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和完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将政策和资源向更需要的群体和地区倾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人人享有资源,人人获得平等发展机会。
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奋斗精神和创造精神,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来。协调各方资源,共建共享,切实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确保可持续性。
紧紧围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目标,稳就业、调结构、提质量、兜底线、防风险,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健康发展,人社服务质效全面提升,推进实现“劳有乐业、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
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切实稳住现有市场主体吸纳就业的活力,努力开拓就业渠道,不断发展新就业形态,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促进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建设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到2025年,全州十四五期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5万人次。
二、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筹资缴费、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和保值增值制度,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努力构建“法治社保、全民社保、惠民社保、便民社保、安全社保、智慧社保”。到2025年,全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9.8万人、12.5万人、30万人以上。
三、建成更具集聚力的人才高地。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结合全州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强化产业领军人才发展,构筑高水平的人才聚集高地。满足全州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建设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到202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38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2万人。
四、形成更具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不断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更具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保障公平效率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五、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方式,完善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健全劳动关系纠纷调处制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推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到2025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
六、供给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优化服务体系,整合经办服务资源,规范服务流程,实施“互联网+人社”服务,建设“智慧人社”信息系统,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基本建成权责统一、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公共服务体系。
专栏2:“十四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
|
||||
指 标
|
单位
|
“十三五”规划目标
|
“十四五”规划目标
|
指标属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5.35〕
|
〔20〕
|
预期性
|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万人
|
〔8.50〕
|
〔9〕
|
预期性
|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万人
|
〔2.8〕
|
〔4〕
|
预期性
|
4.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4.5
|
≤4.5
|
预期性
|
5.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
|
万人次
|
|
>8
|
预期性
|
6.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人数
|
万人
|
|
>20
|
|
7.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金额
|
亿元
|
|
>〔25〕
|
预期性
|
8.扶持自主创业人数
|
万人
|
〔2〕
|
>〔2.1〕
|
预期性
|
9.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
万人
|
|
>〔6〕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险
|
||||
1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0
|
92
|
预期性
|
1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5.59
|
24
|
约束性
|
1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9.14
|
9.8
|
约束性
|
1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43.5
|
156
|
约束性
|
1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9
|
12.5
|
约束性
|
1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9.95
|
25
|
约束性
|
16.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
|
|
|
100%
|
预期性
|
17.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
元/月
|
2500
|
3000
|
预期性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5.37
|
5.38
|
预期性
|
19.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
万人
|
|
1.56
|
预期性
|
20.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人
|
|
1200
|
预期性
|
21.年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人
|
|
450
|
预期性
|
22.高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2.68
|
6.2
|
预期性
|
23.技工院校招生数
|
万人
|
〔1.6〕
|
〔1.5〕
|
预期性
|
2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人数
|
万人次
|
|
〔12.5〕
|
预期性
|
25.其中: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
|
人
|
|
〔4500〕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2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
≧98
|
≧90
|
预期性
|
2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
|
%
|
|
60
|
预期性
|
28.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98
|
≧98
|
预期性
|
29.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
98
|
预期性
|
五、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
||||
30.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
|
个
|
|
40
|
预期性
|
31.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年服务人次数
|
万人次
|
|
17
|
预期性
|
32.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数
|
人
|
|
350
|
预期性
|
六、公共服务
|
||||
3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
万人
|
268
|
>262
|
预期性
|
备注:1.〔〕内为5年合计数。
|
||||
2.表内“十三五”规划目标为空的属“十四五”规划新增指标。
|
第三章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强化就业优先目标导向,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加强现有政策协调联动,构建以财政、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围绕就业共同发力的宏观政策体系,强化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构建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出台重大政策及实施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时,统筹评估对就业岗位、失业风险带来的影响,同步制定涉及劳动者的安置方案。
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加快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展就业;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引导零工经济、地摊经济、夜间经济发展,扩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空间。构建更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潜力大的现代服务业、部分劳动密集型行业和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
支持更多劳动者就业加大对困难群体和重点人群的扶持力度,发挥就业资金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就业创业作用,切实发挥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红利。建立健全就业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强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审计工作,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绩效。
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创造新的就业需求和就业岗位。落实金融、税收、市场监管等创业政策扶持,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创业手续、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升级,以创新创业倍增就业。
鼓励企业、科研院校和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实现“产学研用”的有效衔接转换,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支持。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构建“互联网+”创业培训平台。举办创业大赛、创业新秀等评选活动,树立创新创业典型,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为主线,实施返乡创业带头人培养,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支持返乡创业,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推出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县,引导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科技人员柔性流动、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支持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型创业。
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等培训模式。全力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分领域、分层次有效培养一批“需求导向”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对劳动者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的高要求。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举办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推进形成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规模以上企业、当地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带动农民工队伍技能素质全面提升。将从事非农产业的技能劳动者都纳入培训计划,鼓励培训机构、用工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培训,实现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普遍、普及、普惠培训。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针对“两后生”,继续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培训。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相对贫困劳动力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就业困难群体自身素质,增强“造血”功能。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承担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将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加强就业观念引导和劳动精神、职业精神培训,鼓励支持多渠道就业。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延续支持帮扶车间优惠政策,打好“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组合拳,推动“产品+品牌+企业+基地”有机结合,把企业工厂建到农村,实现人力物力的转移。发展现代农业经济,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实现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在家门口就近就业。
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服务供给体系,落实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建设,创新业务受理方式,保障城乡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同等享有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就业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为广大企业和求职者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
持续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分类、精准帮扶,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对大龄、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和失去土地等原因,无法实现市场自主就业的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帮扶。加强对去产能任务较重、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资源枯竭型地区的就业援助,对因化解过剩产能造成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加大帮扶力度。健全“零就业家庭”入户调查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和专项就业援助制度,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强化部门协同,因地制宜制定援企稳岗政策和服务举措,确保减税降费、援企稳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合理降低企业成本,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发挥大企业在稳就业方面的带头作用和特殊作用,充分释放“外溢效应”,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同时,持续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将财政、金融等政策更多用于中小微企业,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链难题,助推中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针对国内外形势,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监测,建立完善规模性裁员和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监测企业人员变动情况及趋势,准确分析判断原因,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就业应急机制,完善应急方案和工作措施。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防范并妥善应对规模性失业、欠薪逃匿、重大劳动争议等事件,不定期对失业动态监测企业进行走访,根据监测企业的实际需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就业服务。
构建覆盖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综合运用宏观经济数据、网络招聘数据、社保数据、铁路客运和移动通信大数据,监测劳动力市场变化,掌握劳动力流动趋势,及时有效反映就业失业状况,更好服务宏观决策。
1.新就业渠道开发。大力发展共享经济、夜间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型业态,扩宽就业渠道,“十四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20万个以上。
2.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带动劳动者技能素质全面提升。“十四五”期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2.5万人次。
3.继续深入实施千名青年见习计划。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开发高质量见习岗位,切实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
4.援企稳岗计划。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以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保障运行体制机制,强化社会保障收入调节功能,实现保障项目基本完备、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服务精细便捷,建成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推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国家渐进式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根据省厅统一安排,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提高最低缴费标准,调整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形成正向激励机制。继续对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给予政策支持。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筹。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切实稳定就业岗位、助力企业发展。根据省厅统一安排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助力提高职工技能,降低失业风险。切实优化领取失业保险金程序,优化经办服务。
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大预防”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作。推动先康复后评残,促进伤后补偿向伤前预防倾斜。持续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落实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厅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政策,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加强全民参保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综合利用有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动态清零机制,动态、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类施策,精准扩面。
通过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等手段,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人员由自愿参保变为自觉参保。鼓励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强化政策宣传,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保,根据省厅统一安排积极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机制。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确保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都能得到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积极完善并运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上下结合、内外联动”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推进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提升社保基金监管的效率和质量。实现网络对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全过程监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全链条、穿透式”基金监督体系。开展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筛查比对,健全完善非现场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健全基金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工作力量,严格落实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推进基金监管规范化、专业化。加大结余资金保值增值工作力度,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基金收益率。
二、完善经办机构风险防控制度
建立健全经办风险防控制度,落实经办机构内控部门设置,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明确社保业务风险点,推进经办业务“进规程、进系统”,实现风险防控与业务系统的深度融合,建立标准统一、融“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监督”于一体的风险防控制度。
根据综合柜员制的建设要求,统一州、县市两级组织的内设机构,实现内设机构扁平化和经办人员的优化配置。依托综合柜员制和信息化建设,整合经办服务资源,推动建立多险统一申报、受理、反馈机制。对三险种涉及的登记、稽核、风控、大数据分析等共性业务,逐步实现由一个部门提供具体服务,统一调配使用三险的经办资源。
二、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
根据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与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相适应,融信息化建设、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业务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为参保缴费、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基金监管等提供应用支持。
三、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统一社保政策、标准、流程,实现业务财务档案的一体化和数字化。加强社会保险大数据的应用分析,为实现“精确管理精细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持。充分利用金融社保卡推进社保服务便利化、标准化。加快推进社保业务便利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实现一网通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实现跨地区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
加快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利用信用管理手段完善堵塞风险隐患。完善社会保险服务事先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积极做好社保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和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事前告知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以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为核心的信用管理服务新模式。
1.完成社会保险扩面目标。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积极促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积极参加失业保险。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到2025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84.38万人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0.5万人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5万人以上。
2.开展工伤预防专项行动计划。以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的作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工伤风险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社会保险标准化工程。建立覆盖全面、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体系,全面贯彻实施重点标准,基本形成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机制和平台。
贯彻创新发展和开放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对接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加强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更具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激发事业发展活力,为我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第一节 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以及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急需紧缺人才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科学构建人才培训管理体系,强化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才培育培养水平。加强人才需求调查和人才数量预测,合理制定人才引进规划,增强人才引进针对性。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策,简化引进手续,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留在彝州,服务彝州。
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实际需求,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着力改变思想观念,创新评价机制,纠正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业绩、能力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提高评价主体的专业素养,加强知识结构、基本素质及专业技能系统培训,建立培育人才评价市场化、社会化机制,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和市场专业中介力量参与评价。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引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多元奖励机制。健全全流程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信息系统,设立严重失信行为清单,打破一评一聘定终身的惯例,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打通上升通道。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 “一极两区”“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针对创新创业、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生物医药、大健康、“数字经济”等发展领域,结合城市建设、项目管理、现代物流、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新产业等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着力培养引进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各类技术人才。鼓励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导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员进入市场创新创业,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聚集。围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社会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农村、基层和重点开发地区流动。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进一步确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平等地位,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创新创业。
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实践能力,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建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拔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强化实践和实验教学,发挥项目、基地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搭建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内外活动平台,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学习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在创新活动中提出新理论、新技术;探索专业技术人才利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自主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措施,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团队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
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职能配置,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改革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方式。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健全发展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专业技术人才的基础作用。坚持人才效能最大化与人才价值最大化的有效统一,突破体制性障碍,创新专业技术人才流动机制。
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严格依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保护专业技术人才的合法权益,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人才服务机构、专家服务基地、继续教育基地、实践基地等,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原则,搭建高效便捷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均等化、多样化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围绕“人才链”构建“服务链”,持续提供优质人才服务,对人才的户籍、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创业投资等,实行“一站式”受理服务。
第三节 提高技能人才队伍管理服务水平
围绕加快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和重点产业培育,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强基础、建平台、抓竞赛、推改革、促提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体制,打造高质量技能人才队伍。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按规定面向本单位以外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评价组织可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稳定和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解决技工院校学历问题和毕业生待遇问题。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继续深入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做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定期举办一体化师资培训班等研修活动。
不断完善以政府激励为导向,以企业激励为主体,以社会激励为辅助的技能人才激励体系,持续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提升技能人才成长空间,构建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立交桥”,进一步落实技能人才在专业技术评聘、应征入伍、单位招考、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待遇。完善高技能人才成长机制,统筹考虑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的职称、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
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满足企业、劳动者对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的责任,实施好加快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会同公安、发改、教育、司法、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一同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
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并不断加大投入,积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领军人才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重大活动举办、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奖励特殊重大贡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员。
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市场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完善市场运行规则、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匹配能力,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引导人力资源向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基层一线流动,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引才,丰富人才流动渠道。
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规章制度,抓好各项人事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结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符合行业特点、更加高效的岗位管理制度,推动各行业建立符合特点和需求的考核和奖励机制。优化基层教育、科技、医疗、农技等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
以完善聘用合同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能上能下和考核不合格事业单位人员退出机制。
三、构建人事考试工作标准化
加强全州人事考试人才队伍的建设,实现合理设置、科学配置;全面落实以考务工作标准化为基础的选人用人机制,确保实现人事考试专业化、流程标准化、评价科学化。
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实施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相匹配的职员等级工资制度。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落实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评比达标表彰政策,发挥好表彰激励导向作用,不断规范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工作。认真做好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工作。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1.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引导推动人才、智力、技术、信息、管理等加快向基层一线流动集聚,增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围绕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动员组织各类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转化科技成果,推广实用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普及科学知识,培养基层人才。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搭建示范性、引导性、公益性平台。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大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为建设创新型彝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瞄准教育、水利、农业、卫生和扶贫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每年按照国家下达招募任务和基层岗位需求选拔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有针对性地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
4.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重点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 (领域) 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5.人力资源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支持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6.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根据省厅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云南省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拓宽基层单位人员职级晋升渠道,有效激发基层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活力。
7.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
坚持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原则,遵循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规律、协调制度发展规律,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提高企业、行业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和集体合同覆盖率,推动集体合同制度提质增效。探索劳动合同电子化管理制度,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提升流动性较强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质量,重点提升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与流动性较强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合同签订率。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和企业经济性裁员,做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
将劳动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认定脱钩,将平台从业人员、超龄劳动者等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实现劳动者基本劳动权益的兜底保障。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和评价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体系,重点筑牢基层一线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基础,增强协商协调处置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功能和作用。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制度,推动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加大劳动关系领域重大舆情监测和应对。
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
二、健全企业工资调整机制
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创新工资评估机制,完善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
三、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巩固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落实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专项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违法行为失信惩戒力度。
创新监管方式,开展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县市做好跨地区案件协查工作,落实协查机制,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开展案件评查,提升基层办案质量。指导各地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规范。
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方式,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监察”,完善监察预警功能,开展线上执法试点,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作风建设,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窗口接待、执法服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规范。将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督促县市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办案场所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
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制度和保障机制,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重点推进根治欠薪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体系,及时排查欠薪隐患和处置欠薪问题;完善欠薪线索和案件的查处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严防欠薪,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四节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
完善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完善企业内部争议处理制度。加强调解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乡镇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推动县市调解组织及争议案件较多的乡镇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研究探索符合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特点的调解组织建设模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
加强和创新办案指导,进一步强化人社部门对仲裁工作指导职能,更好发挥仲裁委员组成部门作用,有放防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风险。全面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在县市调解组织和乡镇调解组织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开展工作,逐步完善“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软件功能,使用范围向企业调解委员会及其他调解组织拓展。改进完善仲裁办案系统和案件监测系统,大力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和“互联网+仲裁”服务平台建设,在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加载仲裁服务功能,加大线上、线下服务结合力度,利用技术手段优化案件处理流程。
研究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合建立健全案前引导、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情况会商等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完善联合接待、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协同处置等工作措施。继续与综治、工会、企联、工商联、司法、法院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共享,每年开展联合督查调研、培训、交流、座谈等。
建立调解员、仲裁员办案补助,落实县级、乡镇信访专职人员津贴补贴,合理配备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和仲裁办案辅助人员,提高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1.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在全州范围内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2.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开展农民工欠薪整治,依法查处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8%。
3.持续推进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加强裁审衔接,提升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简化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
4.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工作。
立足就业保障和社保兜底,全面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专项防返贫工作,强化防返贫工作措施,有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一节 强化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发挥地域优势,开办产业,促进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帮扶车间,增加当地就业岗位。实施劳务品牌促就业计划,加大对现有知名劳务品牌的宣传推介,加快培育一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实现脱贫劳动力基本信息、培训需求、就业意愿等数据全部入库,开展订单、定岗培训。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省际间劳务协作机制,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完善输出劳动力持续帮扶机制,实现“出得去、能增收”的目标。同时全面实施“回家工程”,发展“归雁经济”,输出打工者、引回创业者、带动就业者,让农村成为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
继续落实技工院校招收农村脱贫家庭学生优惠政策,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努力使更多脱贫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实现技能就业。落实技工院校对口帮扶工作,校地精准对接。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就业培训。以农村脱贫户家庭中的未就业劳动力为重点,广泛组织多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对农村脱贫劳动力全覆盖。
第三节 强化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制度,加强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防返贫作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更好保障脱贫人口参保权益。建立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提升工伤职工安全感和获得感。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全方位培养各类人才,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人才,实施差别化人才引培政策措施。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技能评价。实施万名传统技艺名师培训计划,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等教育机构开设传统技艺有关专业和课程,培育乡村优秀传统技艺人才。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强化乡村人才振兴保障服务,完善乡村人才认定标准,做好乡村人才分类统计,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乡村人才管理网络。用好“柔性引才基地”等载体,完善人才奖补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服务。
第五节 强化沪滇劳务协作机制
巩固沪滇劳务协作机制,持续开辟牢固、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着力实施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衔接工程,积极与嘉定人社部门、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加强对接交流,准确优质的岗位信息,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到2025年,全州“十四五”期间累计由沪滇劳务协作资金支持转移就业人数达15000人次,转移到上海就业750人次以上,由沪滇劳务协作资金支持累计培训脱贫劳动力5000人次。充分用好用活沪滇劳务合作帮扶资金、技术、人才、市场、信息等资源,加大安置区帮扶车间的建设和生产能力提升力度,确保1000人以上安置区有帮扶车间,让无条件外出务工劳动力就近就便实现稳定就业。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巩固提升计划。完善安置区就地就近就业按比例安排机制,在安置区实施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安置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巩固完善劳务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对就业困难的,延续支持企业吸纳、外出务工、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措施。对自主创业的,给予金融支持、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支持。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配备专门场所、设施、人员,推动大型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站(所)全覆盖。将搬迁群众纳入属地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根据搬迁群众需求,建立针对搬迁群众的分层次、持续性、常态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第八章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以人社全业务信息化为基础,加快实现人社数字化转型,汇聚建立人社大数据资源,探索人社大数据应用,以“数字人社”建设为核心,实施“服务事项标准化、服务平台集成化、服务手段智慧化、服务能力专业化、服务内容品牌化”五大建设任务,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均等化。
全面完成县级以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充实乡镇、村(社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力量,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2名在编干部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人社事务协管员进入村两委班子。按照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硬件水平和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二、打造“智慧人社”工程
围绕人社公共服务数据交互,打造“智慧人社云”工程,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大数据的开放共享、跨界数据融合与应用、大数据资产管理、大数据建模分析、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应用。探索开发社保数据助力居民家庭健康服务、挖掘社保数据助力扶贫成果巩固等应用。推动线上经办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层级延伸,实现查询、申请、审核、反馈等办事环节“全链条”网上办。基于云南人社APP、一部手机办事通等移动应用端,以“微服务”模式嵌入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
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开展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建设,促进办事标准化、规范化,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一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整合分散的信息系统,建好用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全服务上网”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信用惩戒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人社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养,提高业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树立服务行为规范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效能。把行风建设融入尽责履职各环节、全过程,在制定修订政策、优化服务流程、落实公共服务时,充分对接群众需求,确保“最先一公里”接地气、“最后一公里”有温度。继续深入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为行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合理设置办事大厅服务岗位,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式“综合柜员制”,推行审核审批前移,确保窗口首席代表或前端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到位,直接办结一般事项。将行风建设列入年度培训班计划和各类干部培训课程。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树“人社知识通”,对窗口单位经办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人社窗口服务水平。
健全窗口单位检查考核办法,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测,对出现的行风舆情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在评比表彰、晋级晋职、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向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倾斜。建立窗口经办容错免责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着力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社保等痛点难点问题。查摆对外办理事项、办事指南和证明材料压缩调整空间。抓好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落实落地、动态调整,加大对同类或相近事项整合力度,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抓好取消证明事项的落实,适时推广告知承诺制。推动人社领域各项政策“看得懂算得清”。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人社服务事项,压缩办事时限。
二、强化常态化监督
常态化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活动,建立健全差评和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深入查摆人社领域政策制定“最初一公里”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清单督促整改。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行风建设负面案例。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对出现的行风舆情迅速反应、妥善处置。
1.人社信息化创新提升攻坚行动。聚焦解决当前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和监管能力不足问题,适应人员流动和平台经济等发展要求,以部级平台系统为支撑,以省级平台系统为枢纽,集中整合数据资源,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推动人社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
2.一体化的人社在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打造后台统一、渠道多元、同源发布、协调联动的线上服务格局,全面支撑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各领域业务线上办理,与各级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形成统一的线上服务总门户。持续推动各级各类人社审批服务事项依托平台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快扩展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覆盖范围,为群众带来更多便利。持续深化“互联网+人社”建设成果,形成“互联网+人力资源”、“互联网+调解仲裁”、“互联网+监察”等多种典型应用。
坚持重点项目计划引领,实施一系列重点项目计划,支撑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重要政策平稳落地、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以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实施创业孵化示范、就业培训实训、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等重大项目计划。
1. 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分别在州本级和10县市建设公益性、示范性、综合性职业培训实训基地11个。提高培训质量,逐步将培训方式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对劳动者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的要求。
2. 建设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各类就业创业信息全州共享和联网发布。建设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平台,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并实现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
3. 建设返乡创业示范县。在南华县、禄丰市建设返乡示范(市)县,实施返乡创业培训、返乡创业带头人培养、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育才强企、引才回乡五项行动计划。
4. 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在10县市分别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为园区内企业和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创业孵化机会。帮助更多的有创业意愿及能力,但无资金来源的返乡农民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继而带动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
5. 建设楚雄市高新区双创中心。在楚雄市高新区构建立体化、综合性、全开放,功能完善、理念先进,集科技企业孵化器、电商产业园为一体的楚雄市开发区双创中心。有效提高楚雄市劳动者就业机会,培育全方位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增加劳动者收入,并具备连续孵化小企业成长的功能,加快楚雄市工业化水平的提升。
6. 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构建覆盖人力资源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综合运用宏观经济数据、网络市场招聘数据、社会保险数据、铁路客运数据、移动通信和互联网大数据,监测人力资源市场变化,掌握人力资源流动趋势,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
以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为目标,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核心,实施工伤康复平台、社保档案信息系统等重大项目计划。
1. 工伤康复平台建设工程。依托社会医疗康复资源,采取购买服务、协议管理的方式,建立1个工伤康复平台(中心)。持续推动职业康复的开展,推进先康复、后评残。
2. 社保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对社保业务存量档案进行数字化建设,与社保信息系统数据库连接,推进电子档案信息集中管理,逐步实现档案信息综合利用。
3. 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全面建成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做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持续优化,实现全程网上运行和监督。
4. 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建设人社数据共享平台和业务协作平台,通过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和业务协作平台,横向实现连通州级各相关部门,纵向连通省、市、县人社系统,实现数据汇集、整理、清洗入库,开展数据分析比对,分发、应用,及时交换数据,确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为事中、事后检查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为开展业务协作提供便利。
5.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程。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各地区间数据比对,逐步实现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寓认证于无形”。打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生态圈”,创新管理服务方式。
围绕服务全州创新驱动发展,建设需求引领的高水平、多层次人才队伍,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1. 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围绕我州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加大平台建设,每年计划引进100人,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进一步补齐人才缺口。
2. 建设人才公寓项目。按照十四五期间每年引进100人的规划,分别在州本级和10县市建设占地200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基本生活配套设施齐全的人才公寓11个,专项用于引进人才的生活配套公寓租赁,解决引进人才过渡期周转用房,为我州引进人才打造好基础环境。
3. 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在10县市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以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为基础,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市场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完善市场运行规则、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匹配能力,更好服务就业创业。
4. 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根据省厅统一安排推进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实现在大数据环境下工资福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5.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平台。建立州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主要面向辖区内非公企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由职业等人员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6. 建设与全省统一的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人事考试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完善统一的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大规模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效能、技术水平,强化考试安全体系建设,有效防控人事考试安全风险;推动考试报名、考场安排、数据管理、证书系统一体化建设,推进考试改革创新,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促进劳动者工资均衡增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县市和企业劳动关系工作的综合评价。
2. 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建设项目。以点带面、以片带全,全面开展劳动关系和谐示范点、示范单位、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建设,树立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典型,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3. 农民工工资拖欠整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高于98%。
4. 基层调解组织、仲裁办案、劳动保障监察能力提升。加强劳动关系调解“绿色通道”、“互联网+调解”利用力度,简化调解仲裁办案流程,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大于9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大于6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大于98%的目标要求。
5.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方式,建设智慧监察系统,推广“互联网+监察”,完善监察预警功能,开展线上执法试点,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基础建设,推动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
坚持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健全覆盖城乡、普惠共享、保障公平、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 建设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推进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全州“一拖四”项目未覆盖且县级尚未自行建设的8个县46个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2. 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70万人以上。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实现就业补贴、社保待遇、农民工工资、惠民惠农补贴等“一卡通”发放,推动政务服务、就医服务、城市服务线上线下“一卡通”应用,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平台,形成“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3. 建设智慧人社项目。依托省级平台和应用系统,结合本地数据资源,通过数据交换与共享,建设楚雄州人社基础信息库及数据汇聚库、业务协同平台、业务支撑体系、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和分析决策体系,打造包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人才服务系统、标准化管理平台、电子档案系统等智慧业务经办系统,实现人社公共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
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形成以规划为统领、年度计划为支撑的发展规划体系。制订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将规划实施与部门年度工作相结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各业务领域之间、横向部门之间以及县市之间的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共同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建立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科学评价规划实施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推动建立健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州、县两级财政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服务需要,加大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切实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经费,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切实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均等化水平。
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数据会商会审、共享交流、检查通报等机制,完善数据运行模式。提升统计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推进统计与业务深度融合,完善统计数据库,增强统计服务能力。探索建立统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构建科学的统计数据收集、汇总和分析体系,加强形势研判,提高数据分析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数据服务决策作用。
将规划宣传与规划实施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落实。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投入,增强宣传实效,营造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验交流和成就的对外宣传,加大人社领域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先进典型事迹的挖掘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鼓舞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