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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8270012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7日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方案》
成文日期:

解读《楚雄州“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方案》

2022年8月25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方案》(楚政办函〔2022〕43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行动方案》的政策内容,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当前,全国各地面对新时期的挑战和发展的契机,都将招才引智作为一个重要战略,争相加入“抢人大战”,并根据人才流动趋势和结构变化,对招才引智的模式和政策不断进行“升级”,“人才争夺战”日益白热化。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拓宽人才引育渠道,落实好《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楚雄就业创业10条措施》,引进储备一批优秀青年才俊来楚就业创业,我州印发了《楚雄州“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方案》,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充满活力、适应楚雄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优秀青年人才队伍,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二、人才招引工作要求

(一)招引数量。“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计划从2022年起至2024年,招引州内外各高校毕业、州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少于1000名来楚就业,并进行为期3年的培养管理。

(二)招引专业范围。“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重点招引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政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数学类、建筑类、土木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三)资格条件。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具有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学术研究及教学领域声誉较高的高校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三是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四是符合招引岗位人才需求,并承诺在楚雄服务期不少于3年。五是存在违法违纪受过处理处分人员,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人员,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受到法律法规限制的人员,不列入招引范围。

(四)招引方式。“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招引主体为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人才需求由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司在全州国有企业及州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中进行征集,适时发布人才招引公告。具体为: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引不少于500名(其中:2022年150名,2023年150名,2024年200名);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引不少于500名(其中:2022年150名,2023年150名,2024年200名)。

(五)招引程序。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司按照征集人才需求;发布人才招引公告;举办人才专场招引会(或通过校园招聘、企业招聘);接受报名登记、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签订人才招引协议;由用人主体按“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岗位的程序落实招引工作。

(六)培养管理方式。招引培养期间由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司及用人单位共同管理和培养。培养期3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培养期间由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和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所属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负责完善激励保障措施,指导用人单位制定有效的考核办法,配合用人单位按年度开展考核评价,对考核为优秀的人才予以奖励,对连续2年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硕博人才待遇政策

(一)培养期内

1.招引硕博人才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薪酬待遇不低于同等条件州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水平。

2.引进硕博人才属于“兴楚英才回巢计划”范围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3.引进的硕博人才,按照楚雄州“1+3+N”人才工作系列政策“40条”,符合条件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进入楚雄州内企业工作满2年的,按照硕士2.4万元、博士3.6万元标准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发放生活安居补助。

(2)支持人才继续深造,对在职攻读楚雄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的博士,毕业后回楚雄工作服务的学成人员由同级财政给予50%、最高3万元的学费补贴。

(3)在楚购房居住,且结婚生子、在楚落户购房,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2.8万元的购房补助。

(4)可连续3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保障性住房(不与购房补助同步享受)

4.引进的硕博人才在楚雄工作3年内,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的,每年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1次。

5.对引进硕博人才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和申报兜底机制,设置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建立硕博人才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申报“直通车”制度,对成功取得各类知识产权及各项专利认证的人员或团队由用人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培养期满

1.鼓励引导硕博人才参加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紧缺人才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工作经历从入企工作时起算,应聘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执行八级管理岗、七级管理岗岗位工资。硕士、博士研究生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首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以超岗位数额聘用,逐步消化。

2.引进硕博人才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3.实施“一乡镇一名硕博生”培养计划。对引进的硕博人才,服务期满的优先推荐进入社区工作。由社区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硕博人才。每年从“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项招录服务期满硕博人才。

4.鼓励支持硕博人才创业。引进硕博人才毕业三年内在楚雄州内自主创业成功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

5.对引进的硕博人员,工作期间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经州、县市国有企业推荐,州、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合格,纳入楚雄州“党政专技人才储备”计划人才进行培养。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