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现就《规划》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期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州委、州政府具体要求,举全州之力,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不破楼兰终不还”、不摘贫帽誓不休的决心与意志奋力攻坚,全面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困扰楚雄千百年的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们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编制了本《规划》。
二、编制过程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51号)文件精神,楚雄州扶贫办高度重视,及时组建楚雄州扶贫办“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并深入各县市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课题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结合我州实际,州扶贫办牵头负责编制了《楚雄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规划》初稿。2021年6月,州扶贫办机构重组为州乡村振兴局,机构重组后,州乡村振兴局在充分吸纳《楚雄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规划》初稿的成果的基础上,在认真学习国家、省级最新政策导向的基础上,参考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征求意见稿)》,结合规划编制提纲、楚雄州发展实际,根据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楚雄样本的工作部署,聚焦“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编制形成了《规划》。
为保证《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州乡村振兴局“十四五”规划编制小组征求州级行业部门和10县市乡村振兴局意见建议,开展专家评审,对《规划》的风险位置、存在风险、防范措施、处置预案、风险等级及工作建议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了专家审查,整个《规划》逻辑层次清晰,提出的建设目标科学,重点任务全面,具体可行,合法合规,实施风险较小且可控,对“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三、主要内容
《楚雄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送审稿)》共5个章节:
第一章:规划背景。“十三五”期间共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508亿元,88733户33382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644个贫困行政村全部出列,25个贫困乡镇全部退出,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在贫困县退出第三方评估检查中全部实现零漏评、零错退。建档立卡贫困村通村道路硬化率、贫困村通广播电视率等13项预期指标全面完成,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等6项预期指标超额完成。全面总结提炼“十三五”时期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建强战斗堡垒,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层层压实责任等一系列精准管用的脱贫攻坚楚雄做法。结合国内、楚雄实际,深入分析我州“十四五”期间面临的脱贫成效“不平衡”、脱贫主体“竞争力不强”等诸多挑战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对云南提出了“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要求,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有着国家和省多重政策红利叠加等机遇,为“十四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章:总体要求。提出我州“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确定“十四五”期间农村脱贫人口巩固率达到100%,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稳定达19.2%以上,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达95%以上。结合当前国家的政策导向和机遇,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两个方面,结合我州实际科学设置脱贫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率、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等约束性和预期性相结合的20项“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标,全力确保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在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走在全省前列,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取得阶段性进展。
第三章:主要任务。围绕国家、省级政策及上位规划内容,对标楚雄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十四五”期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巩固率达100%,重点推进实施动态监测帮扶巩固拓展衔接工程;持续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建设的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巩固拓展工程;因人施策、精准劝返、妥善安置,失辍学学生应劝尽劝、应返尽返,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除外)不失学辍学;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过渡期内不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完成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到2025年末,全州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0%以上的“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拓展工程;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扶志扶智、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抓党建等12项巩固拓展衔接工程,有效支撑全州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楚雄样本。
第四章:政策措施。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到“十四五”末确保产业项目资金投入不低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70%;优化完善针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机制等,分别从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和项目建设、考核机制8个衔接措施,全力保障规划目标任务及12个重点工程建设落地见效。
第五章: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全面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压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行业帮扶责任、县市主体责任、乡镇直接责任、村“两委”工作责任、挂包单位挂包干部包保责任、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责任、沪滇协作责任、社会帮扶责任“十个责任”;坚持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指挥调度机制;按照分层分批分类原则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乡村振兴干部业务培训班,对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业务水平等,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队伍建设、舆论宣传、绩效管理5个方面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