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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11100011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0日 | 文 号:楚政办通〔2022〕61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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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2年11月09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楚雄州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0号),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满足广大农村群众对更高标准、更多种类寄递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邮政快递业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完善体系、提高效率,坚持资源共享、分类推进,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优化协同发展体系,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优化升级,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产业协同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建成1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打造一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村级示范站点。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以及覆盖全市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实现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农产品、消费品双向运行高效便捷,农村邮件快件时效及寄递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作用全面显现。
三、具体任务
(一)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各地要将邮政设施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建设给予支持。鼓励邮政企业加快农村邮政网点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强化邮政网络节点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水平,强化站点赋能,创新乡镇邮政网点、邮政便民服务站运营模式,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推进村邮站建设,提升农村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发挥邮政服务网络在边远地区的基础支撑作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整合末端投递资源,满足边远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支持邮政企业公平参与农村寄递服务市场竞争,以市场化方式为农村电商提供寄递、仓储、金融一体化服务。(州邮政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乡村振兴局、中国邮政楚雄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
1.健全农村寄递服务网络。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充分发挥“交邮快商”合作进村主渠道作用,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整合邮政快递末端投递资源,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对城市近郊、村民集中等快递业务量较大的行政村,引导企业通过“抱团”合作、驻村设点等方式实现进村服务,满足农村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农村快递服务模式。鼓励邮政、快递与交通运输、供销、商贸等多方合作,推广客运班车在保障车辆安全前提下捎带邮件、快件,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推动邮件、快件共同分拣配送。整合在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利用邮政网点、村邮站、交通综合服务站、村委会、农村书屋、益农信息社等农村现有公共设施和服务资源,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将寄递服务纳入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服务事项,为村民提供邮件快件代收代发服务。引导快递企业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发挥快递行业协会协调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末端网点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快递网络可持续运行。(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社、中国邮政楚雄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协同发展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积极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持续开展“交邮快商”合作,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大力推广“客货邮”融合发展经验。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中,开展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邮政快递企业联合其他涉农主体设立农特产品预处理中心,加快仓储物流基地建设,打造“邮政快递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开展农商互联,推广“农产品同城寄递”业务模式;引导连锁零售企业、电商企业等加快向农村地区下沉渠道和服务。(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楚雄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
1.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注重运用市场逻辑和资本力量,加快县域寄递物流能力建设,推进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资源整合,每个县规划建设1个以上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引进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邮政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助推县域寄递物流体系无缝衔接国家骨干寄递网络。(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邮政管理局、州供销社、中国邮政楚雄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乡镇、村寄递物流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乡镇邮政营业场所改造和乡镇寄递物流转运分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多种功能的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并对邮政、快递企业入驻费用予以适当减免。规范农村寄递运输车辆班线化,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楚雄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末端配送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推进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安全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探索相应的投资方式、服务规范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企业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州邮政管理局、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供销社、州农业农村局、中国邮政楚雄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冷链寄递体系建设
1.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加快县级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等项目建设,引进和培育农产品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建设区域性分拨中心。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在农产品田头市场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支持电商、快递企业研发生鲜农产品寄递包装,推广可重复利用的绿色环保冷藏快递储存箱或保冷袋。加快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副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州乡村振兴局、中国邮政楚雄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冷链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一批重大冷链物流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依托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冷链仓储设施,增加冷链运输车辆,提升末端冷链配送能力,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冷链寄递物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冷链物流智能监控与追溯平台,建立全程冷链配送系统。积极推广电商快递冷链服务标准规范,提升冷链寄递安全监管水平。对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的,依照规定享受有关支持政策。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冷链物流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指标。(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农村产品上行发展机制
1.服务农村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州特色农产品的优势,加快推进农产品上行,每个县市至少培育1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助力“云品出滇”,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农村产品外销,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商务局、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楚雄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畅通农产品上行链条。鼓励寄递物流企业主动对接专业大户、农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实施消费帮扶提升工程,大力拓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销售渠道。(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楚雄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信息数据共享。推进建设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平台,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优势,推动以数据信息指导生产、引导市场和服务决策。(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规范农村寄递物流市场
1.落实“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关于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政策,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支持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落实农村快递末端网点“网上备案”和“一次都不用跑”。(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农村寄递市场秩序。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服务》标准,整顿农村快递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农村快递服务行为,重点打击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邮政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对跨地域经营、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刷单、非法扣留邮件快件等违法行为予以联合打击,切实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州邮政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农村寄递市场安全监管。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实行综合治理。推动各县市加强邮政监管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县级邮政快递监管机构和电商、快递协会及党组织,负责加强对当地邮政快递业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配套制度,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着力提升监管效能。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及时部署落实。强化考核激励,州政府对各县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邮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工作联动,加强对全州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州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市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重点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要认真落实我州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寄递末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配套措施。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有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支持将有关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动态跟踪和分析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州人民政府。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手段,大力宣传和推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共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良好氛围。
(四)守牢疫情防控底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规范。严格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统筹谋划寄递行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既要防止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传播扩散,又要保障重点物资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运递。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推广无接触收寄做法和经验。各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落实寄递安全制度,把握“营收运投”四个关键环节,做好寄递物品消毒防疫措施,确保每件寄递物品在收集环节中全覆盖消杀,严禁未经消毒的寄递物品进入流通环节。加强环境、物品日常清洁消毒,坚决防止人物传染、物物传染。邮政管理部门积极推动建立与地方疫情防控部门之间的行业涉疫事件通报机制和涉疫邮件快件追查溯源机制,配合做好邮件快件有关疫情流调溯源工作,为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创造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