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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3-0220004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0日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
成文日期:

解读《楚雄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

为便于各县市、各校理解《楚雄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2022年4月19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7号)》。为推进提升我州“十四五”特殊教育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楚雄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从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四个方面,确定了13项提升行动任务。明确了我州“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工作:一是从巩固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和大力推动特殊教育两端延伸方面健全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二是加快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三是扩充特殊教育资源,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四是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好教育教学,不断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提升内容

(一)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残联、乡镇(街道)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一人一案”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以上。

(二)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充分发挥楚雄州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为各地开展学前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指导。到2025年,楚雄州至少有1所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

(三)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办好1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可在相对集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

(四)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

文件: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