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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7-1020009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6-08-23 17:02:00 文  号:楚政办发〔2016〕12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2016年第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2016-08-12 11:14:21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2016年第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促进2016年第三产业发展,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打牢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政策环境,积极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厚植新的发展优势,打造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根据国家和省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三产业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然趋势,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所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州第三产业持续较快发展,第三产业总量和质量均实现了较大幅度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但第三产业依然是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块短板2015年全州第三产业增加值达318.29亿元,占全州生产总值比重为41.7%,比2010年提高了6.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1.8%,三次产业结构为20.0:38.3:41.7,第三产业总量位居三次产业之首,从业人员占全州总就业人数比重不断提高,第三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和拉动作用日益突出。但与全国全省和发达地区相比,我州服务业发展不快、发展不平衡、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还较为突出。生产性服务业水平低,生活性服务业有效供给不足矛盾凸显,就业比重明显偏低。服务业企业规模小、层次低,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占比较小。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产业竞争力和集聚度不强,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程度低。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阶段的起步之年,要实现年初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全州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和增长11%的政府工作目标,必须充分发挥第三产业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要合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力争十三五全州第三产业发展取得良好开局,实现增长速度加快、比重不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层次明显提升,竞争力显著增强、形成集聚发展态势。

二、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牢牢抓住国家深入推进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国中南半岛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和省加快推进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机遇,按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要求,坚持生产性服务与生活性服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发挥比较优势,合理规划布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培育企业主体、完善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布局、改善发展环境,重点推进生产性与生活性服务业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财政预算八项支出、文化旅游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特色优势服务业,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态,全力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构建充满活力、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第三产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增强第三产业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全州经济实现平稳增长。

(二)发展目标。2016年,全州第三产业发展的政府工作目标是增加值比2015年增长11%(下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支撑第三产业发展的行业发展目标为: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5%;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8%;住宿业营业额增长20%;餐饮业营业额增长20%;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增长17%;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长19%;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80%;房地产从业人员增长15%;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30%;一般公共预算八项支出增长30%;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30%;居民和其它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3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长30%;电信业务总量增长25%

三、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发展

1. 加快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依托中心城镇、交通枢纽、生产基地和重点商贸乡镇,规划建设辐射全国的中心批发市场和乡镇农贸市场,以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化建设为契机,新建改造城镇商业设施,带动形成城市新商圈,一县一品建设特色商业街区和县域商业中心,支持重点示范乡镇建设集综合市场、住宿餐饮、物流配送、信息服务为一体的乡镇商贸服务中心,构筑城市商圈(中心批发市场)为龙头,县域商业中心(产地批发市场)为骨干,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市)为基础的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和城乡互动的商业服务网络。支持专业批发市场交易方式与功能创新,以互联网+”改造传统企业和传统市场,建设线上线下结合、业态高端、形式多样的生产资料批发市场。认真实施外贸促进政策,以重点企业、优势产品为重点,积极开拓南亚东南亚等新兴市场,促进农产品、新材料出口和资源、技术产品进口持续增长,扩大出口与促进消费互动发展。培育商贸物流骨干企业,加快形成一批社会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竞争能力强的大型现代流通品牌企业。认真落实促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发展的各项激励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积极培育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重点骨干企业,认真做好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达限工作,争取全年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法人企业50户,总数达408户。(州商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2. 加快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围绕打造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旅游文化品牌,建立新兴旅游目的地,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以民族演艺业、影视服务业、民族民间工艺品业、节庆会展业、文化创意为重点的特色民族文化产业;加快推进禄丰恐龙文化旅游、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彝人古镇北片区、楚雄大紫溪山旅游区、武定狮子山、楚雄哀牢山国家公园、永仁方山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进游客体验型、参与型的高端旅游项目,真正让游客愿意来、留得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大力发展云南中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为代表的一批有特色的观光农场和以紫溪彝村、咪依噜风情谷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业,积极创建中国美丽乡村、全国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示范县,增强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基本要素体系,积极发展商、养、学、闲、情、奇等旅游发展要素体系,推动旅游产品结构由观光型为主向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运动健康、文化体验等各种专项旅游并重的复合型方向转变,建成旅游要素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加大旅游品牌的塑造和推介力度,打造更多具有彝州特色的旅游景点。2016年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州文产办、州旅发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3. 加快发展房地产及相关配套服务业。深入开展房地产去库存专项行动,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实施“10个化解一批,有效释放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需求,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引导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土地评估和登记代理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强和完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大力推行房地产经纪人、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资格制度,加强中介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土地登记代理制度建设,健全行业资信体系;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合理的住房供应结构,以增加居民住宅有效供给为重点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努力实现价格合理、层次多元的住房供给体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及第三方服务机构。2016年完成房地产开发年度投资达90亿元。(州住建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4. 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按照发展大健康产业的理念,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加快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做好基本养老与商业养老、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与村屯养老、就地养老与异地养老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链,形成集安养服务、养生旅游、异地养老、保健品开发、老年产品设计研发制造等为一体的健康养老服务产业体系。加强居家养老和健康理疗等服务机构建设,加快中国彝药文化园、太阳谷综合养老项目、爱晚功城国际养老茶花园等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州卫计委、州民政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5. 加快发展其他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培育发展法律、教育、居民和家庭、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以律师和公证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业,稳步扩大从业人员数量,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律师人才,扶持、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法律服务机构,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制度,完善执业状况评价、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服务秩序和服务行为。加快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发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推进家庭服务业公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家庭服务业,重点培育一批连锁经营的大型家庭服务企业,积极扶持中小家庭服务企业,促进家庭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发展,加快构建便利惠民的家庭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家庭服务网点进社区。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以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为先导,带动体育用品、体育中介等行业的联动发展,推动体育服务运营管理模式多样化,构建完善的体育服务体系,推动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互动发展,延长体育产业链;深入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和体育惠民工程,开发建设具有楚雄特色的多功能、高品位的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州司法局、州商务局、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文体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1.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围绕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的目标,认真落实《楚雄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加快推进一批重大物流通道和重点物流项目,抓紧实施广通物流园区提升改造和楚雄集装箱物流项目,启动楚雄国际物流基地建设。提升元谋农产品物流园区能力,加快推进武定、南华野生菌和永攀物流中心建设,带动牟定、大姚、姚安、双柏公路货运服务站建设。按照十三五全州“1基地、4园区、2中心、4服务站、11个物流节点的现代物流布局,加快建立以物流基地为核心、物流园区为支撑、物流中心为基础的城市配送、城际配送和农村配送有效衔接的物流体系。加快物流通道建设,探索物流园区建管新模式,培育一批骨干物流企业,重视现代物流人才培养和引进。(州商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2.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业。认真贯彻落实加快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引导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加快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乡村、智慧家庭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加速电子商务普及和应用。鼓励对现有商业设施、邮政便民服务设施等的整合利用,加强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建设,推动社区商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和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以南华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建设县级电商服务基地、乡镇电商服务站和村级电商示范店。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网上购销对接等多种交易方式。支持面向跨境贸易的多语种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服务创新和应用推广。积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向工业生产经营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州商务局、州工信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3. 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互联网+”,发展涉及网络新应用的信息技术服务,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制造业的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促进定制生产等模式创新发展。加快面向工业重点行业的数据库建设,创新面向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相关软件研发,提高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面向工业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推动工业企业与软件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联合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化水平。支持工业企业所属信息服务机构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按照省构建出省宽、省内联、覆盖广、资费低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的要求,建成全光网州,普及4G网络,超前部署支撑5G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州工信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4. 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通过不断壮大银行业、积极拓展保险业、大力发展新兴金融业、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加快培育我州资本市场步伐,形成结构合理、服务多样、协调有效、诚实守信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培育资本市场,大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培育民间融资组织,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加快成立民营银行,提高金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社会融资成本。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开发针对三农、贫困地区、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保险业发展,扩大投保面,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社会经济中的稳定器作用。(州金融办、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5. 加快发展其他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科技服务、融资租赁、节能环保、商务咨询、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交通运输等其他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开展研发设计服务,突出科技研发、技术交易与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创业、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化科技服务等重点,加强专业技术服务基础能力建设,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高科技服务业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完善融资租赁业运营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引导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大力发展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体系,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环境保护咨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投融资、环境培训、清洁生产审核咨询评估等环保服务业发展,加快培育环境顾问、监测与检测、排放权交易等新兴环保服务业。积极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建立完善中介服务超市,提升商务咨询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水平,引导行业公平竞争。完善产品三包制度,推动发展产品配送、安装调试、以旧换新等售后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发展远程检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大力发展专业维护维修服务,积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维护维修服务,完善售后服务标准,健全售后服务认证制度和质量监测体系,不断提高用户满意度。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力开发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需求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引导各类企业通过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使用水平,提升劳动者素质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推进农村公路网和客运站建设,有效提高农村公路通达率、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城乡交通建设和交通服务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管道等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畅通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州科技局、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人社局、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八项民生支出进度,提高支出效率,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责任,将支出进度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严格预算执行,加快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预算支出资金均衡落实到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落实和追加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加强多方协调沟通,保证收支各个环节的有效畅通,实行资金限时办结管理责任制,缩短资金滞留时间。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分析,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分析报告,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效益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严把资金安全关,加快支出进度和提高支出绩效两手抓,对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结算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加强八项预算支出的督查问效,确保我州第三产业的稳定增长。(州财政局牵头,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人社局、州公安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快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以大力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打造一批重点品牌为抓手,加快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服务业发展大项目带动战略,在服务业中选择一批基础性、先导性、前瞻性较强,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予以优先和重点扶持,使其成为我州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项目落地难问题,建立完善每年都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入运营一批的滚动发展机制,形成以重大项目拉长产业链条、以产业链条带动产业基地建设、以产业基地带动产业集群发展的新格局。2016年要推进一批重点物流园区、楚雄州快递分拨中心、重点文化旅游景点及配套、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财政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或是允许外资进入的服务领域,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并给予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放宽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除法律、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服务业企业出资一律由投资人自行认缴、分期缴付,并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经营范围等方面适度放宽条件。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全面清理并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简化企业登记程序,严格执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不得设置服务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为服务业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管理服务。(州委编办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注重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重点加大对优势和特色明显、能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拉动地方主导产业发展、行业领先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在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的同时,整合服务业领域财政扶持资金,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州财政安排一定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工业、农业、商业和旅游企业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对在州内结算纳税,销售额排在全州前5名的电子商务企业每户再给予2万元的奖励;加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发展,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初创期优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省给予每户企业1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的基础上,州级给予5万元研发经费补助;对州内批发、零售、餐饮、住宿行业的销售额或营业额排名全州前5名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批发和零售行业企业每户分别奖励10万元、住宿和餐饮行业企业每户分别奖励5万元,并对新增限额以上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已获省奖励的企业除外);州财政安排资金对州内进出口额达100万美元且实现持续增长的外贸企业给予奖励;对创建中国美丽乡村和全国休闲农业每成功1户,州级从农业发展资金中给予20万元奖励。(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引导银行信贷资金、直接债务工具融资和其他产业发展的资金向服务业企业倾斜,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和信用担保机构支持中小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企业以资产重组、发行债券、招商引资、上市融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探索建立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鼓励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创业投资机构以及信用担保机构积极面向中小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积极培育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对每引进1家州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引进1家村镇银行一次性奖励50万元、驻楚银行每新设1家县级分支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州金融办牵头,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强化承接载体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走出去招商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点对点、一对一的招商活动,引进一批以品牌为龙头、资本为纽带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集团投资发展农业技术服务、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商务服务、工程咨询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稳妥推进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领域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发展家庭服务业、投资职业技能培训等业务。合理引导房地产领域的资金投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绿色节能环保建筑等建设。(州招商合作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价费优惠政策,努力降低服务业运营成本,清理取消权限范围内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凡未列入国家和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照下限收取。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积极稳妥推进服务业价格体制改革,对列入鼓励类服务业,实现与工业用水基本同价,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城市社区服务业电费按照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执行。对生产性服务企业应缴纳的各种资格认证、考试、监测、鉴定、培训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按照下限收取。根据中央和省出台的有关政策,凡列入取消、停止、暂停的服务业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停止、暂停收费。(州发改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已有的各项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凡是政策有明文规定的,要不折不扣执行;政策规定有幅度的,按照最优惠的幅度执行,确保税收政策最大限度地支持服务业发展。对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和属于创新型高新技术的服务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的服务企业,可享受工资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州国税局、州地税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保障服务业发展土地供应。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服务业项目,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优先办理供地手续。优先安排服务业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国家鼓励类服务业建设项目,在土地供应上给予倾斜。在实施工业企业迁出和旧城改造中收购储备的存量土地,要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加强服务业用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的履约管理,严格禁止服务业用地闲置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城市建设新居住区内规划确定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因历史原因用划拨土地兴建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用于创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新产业等现代服务业的,土地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州国土资源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八)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鼓励外资投向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新兴服务业,积极引进服务业先进技术、管理理念和通用标准,主动承接国内外服务业的转移,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跨国采购中心、研发中心、投资中心、国际知名会展公司、著名旅行社、著名品牌饭店、资产评估机构、物业管理公司等落户;重点引进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大型商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信息技术、总部经济、服务外包、商业模式创新等新兴服务业。加快推动外资进入电信、金融、保险、医疗等领域内国家新开放的行业和业务;鼓励外资并购、重组本土服务业企业,拓展服务业间接利用外资途径。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结合桥头堡和滇中产业新区建设,支持优势服务业走出去,鼓励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一批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努力在对外工程和技术承包、劳务合作、医药研发外包等方面形成一定竞争力。(州商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九)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建立一批研发设计、信息咨询、产品测试等公共科技服务机构,利用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成果,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鼓励物流、金融、交通公共信息等服务平台的研发及应用。积极争取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支持,鼓励申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州和人才强州战略,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高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水平,大力培养和引进服务业人才,为我州加快服务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州人社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州第三产业发展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楚雄州第三产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项目会商联批制度等工作机制,部署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第三产业发展及重点服务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州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加强对第三产业工作的指导协调,加快形成州、县市间联动的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州发改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加强统计工作。由州统计局负责牵头全州第三产业统计工作,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第三产业统计调查方法、指标体系和制度,着力抓好限额以上单位的清查申报工作,确保符合限额标准和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纳入统计,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和掌握第三产业发展的动态。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形成年度、季度和月度信息发布制度。(州统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严格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全州服务业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强化对第三产业发展情况的考核,将其作为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州第三产业领导小组要细化和分解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可操作可督查的工作措施并落实到具体部门,把第三产业发展作为考核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考核管理。(州发改委、州统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抓好贯彻落实。州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对照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第三产业15个主要支撑指标的州级牵头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和指导服务。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第三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查。(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