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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8-0607004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5-08 09:20:23 文  号:楚政通〔2018〕18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4-28 09:27:33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

《关于我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8年4月24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邓斯云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认识,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结合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动的责任体系,实现监管工作“无缝链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夯实基础,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监管资源配置下沉,监管重心下移,配齐配强乡镇监管所人员,加强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综合监管效能;多方筹措资金,整合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加快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着力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

三、严防严控,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完善追溯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跟踪监督检查机制,扩大抽检的频次和范围,从食品药品的源头开始,加强对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全程监管,切实解决好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整个链条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突出重点,从源头解决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非法使用添加剂、制售假劣食品等问题,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等单位和地区的专项整治,确保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的食品安全,有效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执法水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到有案必查,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罚,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成本,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强化服务,推动质量强州战略

要牢固树立质量优先、安全第一的科学管理理念,强化产业服务意识,着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突出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大力推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不断提高“三品一标”的覆盖面和占有量。积极培育规模化、标准化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推进我州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标准化建设,推动质量强州战略的实施。

六、营造氛围,努力推进社会共治

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健全生产经营企业信誉评估体系,提高企业的自律和诚信意识;要广泛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信息公开,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和咨询,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监督意识,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协调一致,良性互动的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