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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9-0222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2日 文  号:楚政办通〔2019〕7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9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9年02月20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9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2019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2019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19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州两会精神,扎实推进“810”民生工作,精心办好民生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做好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制定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实施8项民生工程

1. 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

(1)持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继续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和利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新建村文化活动室50个。全面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文化体制改革,实施图书馆、文化馆的总分馆制建设。

(2)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9个,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2个。继续推进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培养2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打造2个民族文化精品。分阶段完成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形象化、互动化展示平台建设。

(3)继续组织开展文化惠民下乡演出活动,全州专业院团送戏下乡1000场,加强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业余文艺演出队的扶持和人员培训。

(4)以创建文化活动品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载体,重点筹办好中国原生民歌节、丝路云裳2019民族赛装文化节、楚雄州2019年新剧(节)目展演。

(牵头部门:州文体局、州民宗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妇联,10县市人民政府)

2.城乡居民增收工程

(1)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①抓好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力度,不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城镇居民就业创业促增收。

②提高社会保障待遇。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提高社会保障待遇的各项政策措施。

③完善工资正常合理增长机制。按照国家、省政策要求,及时调整、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牵头部门: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工信委、州科技局,10县市人民政府)

(2)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①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强力推进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两个专项行动”,深化扶贫劳务协作,确保贫困劳动力100%参加培训,转移就业率达50%以上。全州力争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2万人,其中,培训贫困劳动力2.76万人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以创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大力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等多种形式安排其就业,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引导和组织贫困家庭子女到技工院校就读。(牵头部门: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州商务局、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农业局、州科技局、州科协、州总工会、州妇联、团州委、州残联等州级部门,10县市委和人民政府)

②从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产业发展入手,增加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80万亩左右;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90万亩左右;加快蔬菜、优质水果、油菜、魔芋、茶桑、中药材种植、花卉、人工食用菌等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发展,发展蔬菜140万亩,优质水果57万亩,油菜37万亩,人工食用菌500万平方米,魔芋17万亩,中药材40万亩,花卉6.01万亩。稳定烟草种植面积,提高烟叶质量。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实现肉产量48万吨。发展淡水养殖14万亩。新增认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0户,新增认定州级龙头企业30户,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各200个,发展种养大户各1000户。(牵头部门:州农业局;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烟草专卖局,10县市人民政府)

③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矛盾隐患化解力度,确保欠薪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强化日常督促检查,确保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牵头部门: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3. 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制定楚雄州关于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合理设计德育内容、途径和方法;按照《楚雄州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案(试行)》,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对中小学教学质量进行详细的动态监测;制定楚雄州关于健全完善学校体育赛事机制的意见,定期开展中小学体育赛事,打造彝州体育品牌;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将美育教学贯穿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制定楚雄州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意见,深入开展劳动教育。(牵头部门: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文体局,10县市人民政府)

(2)注重学前教育提质增量。继续推进“一村一幼”和“一乡一公办、一县一示范”建设。制定实施《楚雄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按照有关程序依法依规适当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继续推动课程游戏化改革,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新创建2所省一级示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确保全州学前3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83%以上。(牵头部门: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民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3)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开展对1个以上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继续探索开展基础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推广楚雄市义务教育城乡集团化办学经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入学制度,健全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多举措化解择校热难题。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好消除大班额工作,做到只减不增。(牵头部门: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4)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制定深化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中教育,支持民办高中特色化发展。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9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7%以上,争取普通高考总上线率、本科上线率、一本上线率保持全省前三名,600分以上学生比例继续提高。(牵头部门: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社局,10县市人民政府)

(5)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改进和完善楚雄职业教育集团工作运行机制,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继续推进与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合作,实施好年度合作项目。制定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办法,强化年检制度,健全监管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制定楚雄州民办学校州级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切实加强中职教育招生,确保完成年度中职招生任务。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推进职业教育扶贫工作。(牵头部门: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工商局、楚雄技师学院,10县市人民政府)

4. 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1)以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发展创业载体,加快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全州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3500人自主创业。

(2)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和到基层就业,稳妥安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促进分流职工转岗就业创业,拓展就业渠道,兜牢民生底线。全州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8万人。

(3)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为城乡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

(4)强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着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力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促进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

(牵头部门: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商联、楚雄银保监分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农行楚雄州分行、邮储银行楚雄州分行、省联社楚雄办事处,10县市人民政府)

5. 社保扩面提标工程

(1)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断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确保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5万人。

(2)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在巩固现有医疗保险参保总量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城镇就业群体、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扩面工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53万人。

(3)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巩固工伤保险按照项目参保及工作成果,加强政策宣传,优化参保缴费服务,确保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企业相对固定职工工伤保险应保尽保。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相对固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4)推进失业保险参保扩面。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缴费费率和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积极引导符合政策规定条件行业和单位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5)推进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保障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权益。

(牵头部门:州人社局、州医保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安监局、州总工会,10县市人民政府)

6. 健康楚雄建设工程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县域内就诊率达90%。全面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全州2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均制定医院章程,三级公立医院实现预算、审计、绩效考核全覆盖。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医疗服务价格“一州一策”目标。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支付方式改革的基础上,实行“同区域、同级别(医院)、同病种、同费用”支付模式,逐步统一全州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分组及支付标准。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继续巩固和完善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出台《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州卫计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商务局,10县市人民政府)

(2)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力争2个以上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32个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达标,2个临床重点专科、2个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进入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县级公立医院建设2个以上卒中中心、1个以上创伤中心、1个以上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70%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建设基层胸痛中心;在乡镇卫生院建设5个以上基层慢病管理中心、5个以上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提升乡村卫生人员学历。全州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全州自愿无偿献血500万毫升以上。(牵头部门:州卫计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3)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全州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100%的医疗机构开展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实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报告制度,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达到4个;卫生城市、卫生县城覆盖率达到90%,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30%;救治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0000例以上。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全州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中度流行区以内;完成艾滋病监测检测70万人次、新增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270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比例达84%、有效率达87%。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7%,全州10县市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乡镇覆盖率达90%。(牵头部门:州卫计委;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4)提升中彝医药服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制定出台有关配套政策。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彝医馆;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及适宜技术服务;9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及适宜技术服务。基层中彝医药门诊服务量占基层总门诊服务量的30%。(牵头部门:州卫计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10县市人民政府)

(5)促进大健康产业提质增效

①全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制定出台《楚雄州大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计划》,50%的县市建立1所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中国彝族医药博览馆”和“中彝医药制剂研发中心”。制定出台《楚雄州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实施方案》,全州医疗卫生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牵头部门:州卫计委;责任单位:州大健康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②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机制,100%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100%的公立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牵头部门:州卫计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民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6)全力实施健康扶贫 攻坚行动。认真实施《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继续落实好《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楚雄州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牵头单位:州卫计委;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民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7.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

(1)实施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包括双柏县大麦地镇、武定县发窝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

(2)实施4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示范社区建设。包括楚雄市三街镇天生坝村委会核桃树村、双柏县安龙堡乡柏家河村委会龙呼甸老村、牟定县凤屯镇腊湾村委会咀子村、南华县罗武庄乡羊成庄村委会背阴村、姚安县适中乡三木村委会培龙村、大姚县昙华乡子米地村委会小村、永仁县宜就镇他的么村委会宜安新村、元谋县江边乡丙弄村委会法帕村扶贫移民搬迁点、武定县田心乡鸡街子村委会鸡街子一组、禄丰县彩云镇竹溪村委会漂占河村和楚雄市彝人古镇社区等4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示范社区建设。(牵头部门:州民宗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8. 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1)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养老方式,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全州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加快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发展,逐步建立完善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体系。实施精神病人福利机构项目1个,即楚雄州民政精神病人福利院。

(2)实施农村敬老院项目7个。包括武定县高桥镇敬老院、大姚县桂花镇敬老院、双柏县安龙堡乡敬老院、双柏县大麦地镇敬老院、南华县罗武庄乡敬老院、南华县马街镇敬老院、禄丰县和平镇敬老院。

(3)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0个。包括楚雄市紫溪镇平掌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楚雄市西舍路镇德波苴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双柏县妥甸镇麦地新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牟定县安乐乡直苴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南华县罗武庄乡树密鲊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大姚县金碧镇泗溪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武定县猫街镇七排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武定县猫街镇汤郎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禄丰县金山镇河口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禄丰县彩云镇东营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

(牵头部门: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卫计委、州发改委,10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10件民生实事

1. 建设“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全面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重点在现有建成区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在全州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加快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全力推进“5十15”个特色小镇重点项目建设,评选表彰10个州级特色示范小镇。(牵头部门: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住建局,10县市人民政府)

2. 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紧紧围绕2019年1月锁定的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以及动态调整新增危房存量,全力以赴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确保2019年全州危房“清零”,具体要求:确保1月底锁定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于今年6月底前“清零”;2019年6月底前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于9月底前“清零”;2019年底前完成查缺补漏等扫尾工作。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拆除重建任务9月底前全部竣工“清零”,验收入住。(牵头部门: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移民局、州扶贫办、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残联,10县市人民政府)

3. 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行动。围绕“水源保护、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管理保障”目标,根据省级“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及2016年—2018年实际完成情况,结合各县市“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3500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巩固提升1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牵头部门: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4. “四好农村路”建设行动。“建好”农村公路:全州新建、改建农村公路800公里,对行车隐患路段实施400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12座危桥进行加固改造;“管好”农村公路:县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爱路护路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路路政案件立案率100%、查处率95%以上;“护好”农村公路: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库内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养护大中修工程当年完工、合格率100%;“运营好”农村公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8%,通邮率达到95%。(牵头部门: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扶贫办、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安监局,10县市人民政府)

5.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2019年投入资金16023.56万元,免除238633名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投入资金2332.16万元,免费为238633名学生提供教科书;投入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6006.9万元,补助学生142460人;投入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6550.8万元,补助学生206885人。(牵头部门: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6. 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全州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以上;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65%以上;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两癌”筛查率达40%以上;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覆盖率达9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80%以上、听力筛查率达75%以上;贫困县“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率达到80%以上。扎实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评审工作。加强州、县市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产科能力建设,公立综合医院儿科、产科病床达到医院病床总数的7.5%以上。(牵头部门:州卫计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7. 全民健身惠民行动。新建体育活动场地100个,安排健身器材30套;做好楚雄州游泳馆新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州体育中心外田径场、外足球场维修提升项目;建设完成50公里健身步道;举办好周末足球赛、迎新年元旦健康跑活动、“篮协杯”三人篮球赛、“庆三八”女子健身运动会、“2019中国彝乡”楚雄国际马拉松等系列全民健身活动;全年州级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不少于8场(次),县市级(含乡镇)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每县市不少于3场(次)。(牵头部门:州文体局;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8. 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进一步完善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以及“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平台建设,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投诉受理处理效率,投诉办结率达95%以上。推进“12315”进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农村“六进”工作向基层和新领域延伸,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教育引导消费者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营造绿色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氛围。(牵头部门:州工商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农业局,10县市人民政府。)

9. 一部手机办事通。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手机办理,在全力配合省级年内统筹上线500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结合楚雄州实际,进一步梳理全州涉及民生的高频服务事项接入办事通平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 实现“掌上办”“指尖办”。(牵头部门: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州级公共企事业单位)

10.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和掌上“12348手机APP”的普及和运用。形成集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直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成10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00个村(居)委会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完成30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居)委会开展普法活动600场次;办理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6500件;承担“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和面对面法律咨询6.5万人次。实现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到100%,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牵头部门:州司法局;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9年2月底前)。各牵头部门要对照2019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确保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2月至12月)。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按照2019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牵头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排出任务清单、排出工作时间表、工作进度表,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对照抓好落实,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全年完成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落实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向牵头部门报送工作完成情况,牵头部门要对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报州政府督查室。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19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顺利推进,州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州长杨虹为组长,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民宗委、州司法局、州人社局、州医保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科技局、州水务局、州工信委、州安监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工商局、州旅发委、州移民局、州扶贫办、州金融办、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地震局、州残联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工作方案实施。州级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推进实施工作小组,负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实施2019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州级各牵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州级有关部门要将工作方案中未作分解的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县市和有关部门,工作方案中各项目标任务由各牵头部门以文件或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细化分解下达各县市和有关部门,文件或责任书抄报州政府督查室。涉及的县市和部门要根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人,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整体推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资金落实到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反映报告,不允许不解决不推进又不报告的情况发生。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必须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并将工作推进情况按照督查要求报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县市和州级责任部门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的重要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