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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H/2017-09131206 公开目录: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发展 发布日期:2008-11-11 16:46:0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一五”规划
成文日期:2018-11-26 09:40:03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一五”规划

发展卫生事业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一五”时期是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未来五年我州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全州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健康发展,保障我州卫生事业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更好地为我州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我州卫生事业实际,特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广大卫生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较快发展。

(一)国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五”末期,全州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 73.51 岁,较“九五”期末的 72.62 岁提高了 0.89 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 47.68 /十万、 15.46 ‰及 20.78 ‰,较“九五”期末的 77.32 /十万、 25.24 ‰及 31.27 ‰分别下降 38.33% 、 38.75% 及 33.55% 。

(二)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完善

“十五”末期,全州有医疗卫生机构 630 个(不含村卫生所)。有编制床位 6324 张,实有床位 6811 张。有万元以上设备 3090 台,其中: 50 万元以下设备 3017 台, 50--100 万元设备 47 台, 100 万元以上设备 26 台。有各类卫生人员 7961 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758 人,占 84.89%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3214 ,注册护士 2221 人,有 240 人具有高级职称。每千人口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63 人(全省为 2.58 人)。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 2.46 张(全省为 2.31 张)。全州共有村卫生所 1084 所,有乡村医生 2035 人,其中女乡村医生 973 人。州、县、乡、村 4 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

(三)卫生改革进一步深化,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十五”期间,我州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总体目标,积极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人事分配制度、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制、价格公示制、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等多项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州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农村卫生改革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州 124 个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全部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管理率达 99.08% , 124 个乡镇卫生院中有 119 个卫生院实行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禄丰县、楚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得到巩固并稳步推进,大姚县、元谋县于“十五”期末被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县并于 2006 年 1 月 1 日正式运行。截至 2005 年 12 月底, 4 县市参合农民共计 973718 人,参合率为 87.36% 。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状。卫生改革进一步深化,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十五”末期,全州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平均为 59.47%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 11.14 天,医疗机构门诊、急诊达 4429652 人次,出院达 114009 人次。出院人数中:治愈率 47.93% ,好转率 37.35% ,死亡率 0.76% ,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达 93.21% 。

(四)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得到提高

“十五”期间,特别是抗击“非典”以来,在中央、省的大力支持下,我州努力加大对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监测与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十五”期间,全州共实施各类卫生建设项目 308 个,其中竣工 257 个,在建 51 个,总投资 28341.61 万元。全州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十五”期间,全州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启动以传染病个案报告为基础的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提高了疫情报告的及时性、敏感性和准确性,实现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的动态统计和分析。实施了“降消”和各类妇幼卫生合作项目,妇幼卫生工作得到加强。全州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五)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十五”末期,全州儿童计划免疫以县为单位四苗接种率达 98.45% ,乙肝疫苗也纳入了计划免疫管理,接种率达 98.77% 。同时,在全州范围内积极开展针对性疾病疫苗接种,不断夯实传染病防治的基础。 2003 年全国发生非典疫情后,我州保持了疫情“ 0 ”纪录。 2005 年楚雄市富民镇发生的禽流感疫情,没有出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10 县市全部启动了结核病控制项目。利用国债资金建成州中心血站 1 个,实现了血液管理“三统一”,全州无偿献血率由 2000 年的 0.3% 提高到 2005 年的 88.74% ,防止了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血吸虫病监测和治疗工作得到加强,未发现新发血吸虫病病例。继续采取综合阻控措施防治云南不明原因心源性猝死。防治艾滋病工作已逐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防治的良好局面。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有 8 县市荣获省级卫生城市 ( 县城 ) 称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 63% 。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从“九五”期间 193.70/10 万的年平均发病率降到了 140.15/10 万的年平均发病率水平,下降了 53.55 个 10 万分点,年平均发病率下降了 27.65% ,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了较低水平。严重危害彝州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

(六)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十五”期间,州级和 10 县市卫生监督机构均已挂牌成立,共计核定人员编制 162 名。在广泛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同时,逐步完善了适应执法工作需要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健全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已经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七)中医药事业进一步振兴

全州有中医院 9 个。州中医院综合楼在“十五”期间竣工投入使用。综合性医院和大多数乡镇卫生院都设立了中医科和中药房,村卫生室大都能提供中医技术服务。“云南省彝医医院”和“云南省彝族医药研究所”在楚雄州中医院挂牌成立,彝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得到加强,编纂出版了《中国彝族医学基础理论》、《中国彝族药学》教材,研发的彝族药有 20 个获得了国家批准文号。中医机构的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基本形成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的格局。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医特色与优势正逐步体现。

(八)卫生行风进一步好转

全州卫生部门继续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和抗击非典斗争中广大卫生人员恪尽职守、救死扶伤、无私奉献、严谨求实的敬业精神,在全行业广泛深入开展向白求恩、吴登云、李素芝等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和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广大医务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卫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着力于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并落实医德医风考核、激励、惩戒等管理制度,把纠风工作贯穿到卫生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之中。这些措施有力地推进了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十五”末期,在州政府纠风办牵头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通过对问卷调查的统计,全州卫生系统行风综合满意度达 95.7% ,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我州卫生事业与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还有不适应的地方,一些机制性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卫生投入补偿机制尚未理顺,卫生投入特别是县乡两级财政投入不足,财政维持和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撑力度不够,制约了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二是农村卫生工作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卫生队伍素质不高,基础设施不配套,农村缺乏质量比较高、价格比较低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一些地区传染病、地方病发病率比较高,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比较突出,农村医疗市场在准入、监管等方面还不到位,农民群众就医环境需要进一步治理。三是卫生改革整体推进不平衡,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未得到明显缓解,需要进一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四是艾滋病、结核病、霍乱、血吸虫病、云南不明原因心源性猝死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五是卫生行风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上述矛盾和困难要在“十一五”加快发展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再是单纯的提高经济水平,而是一次全面而深刻的社会变革过程,其中卫生事业的发展也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推进,促进健康,减少贫困,发展卫生事业,特别是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障等工作,将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对卫生事业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也要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还要实现卫生事业内部预防和医疗、中医和西医等的协调发展。

(三)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是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疾病谱出现的新变化,医学模式与健康模式的转变,以及进入老龄化社会等因素,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在扩大,要求在提高,迫切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消费需求。

(四)新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发展带来机遇

“十一五”期间,国务院将发布新的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卫生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体制性转轨阶段。贯彻落实国家新的医改方案,实现卫生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将使我州现行卫生资源布局、卫生管理体制、医疗服务体系、服务模式、补偿政策、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发生变革。将对强化卫生依法行政职能、重组公共卫生资源带来机遇和挑战。

(五)“看病难”、“看病贵”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5 年底,我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 184296 人,仅占非农业人口的 51.07%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 973718 人,占全州农业人口总数的 44.14% 。“十一五”期间多数人口仍然处于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之外,医疗费用仍然将由个人承担。同时,随着医疗执业风险的加大,以及医学科技的发展,新技术、新药物的应用,控制医疗费用上涨的难度加大。“看病难”、“看病贵”将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三、“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楚雄州“十一五”卫生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改革与发展全局。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发展卫生事业。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重点,突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建立高效、经济的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流行。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维护全体居民的健康权益。

(二)总体目标

楚雄州“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 , 不断提高卫生服务水平 , 缩小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人群之间享有卫生服务水平的差距 , 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 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全州城乡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 74 岁左右,孕产妇死亡率低于 40/10 万,婴儿死亡率低于 18 ‰,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 20 ‰,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艾滋病得到有效控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州 10 县市农村居民。卫生系统行风综合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州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国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云南省先进水平。

到 2020 年 , 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 , 人民群众享有质量优良的卫生服务 , 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健康状况差异进一步缩小 , 卫生服务公平性进一步体现、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 基本实现卫生事业和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完成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任务,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健康教育普及率达 85% 以上。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巩固在 90% 以上。以县市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维持在 100% 的水平。实现性病的年发病率稳中有降,高危人群的高危行为明显改变,各类人群艾滋病平均流行率上升速度有所减缓。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基本完成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条件。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 63%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 70% 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 95%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 85%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 100% ,儿童系统管理率达 9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州 10 县市农村居民。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探索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方式;每千人口拥有医院编制床位达 2.58 张左右。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达 2.7 人左右。 40% 以上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以县为单位初级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 90% ,绝大多数县实现与小康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初级卫生保健目标;无偿献血率达 96% 以上,自愿无偿献血率达 85% 以上,成分血使用率达 99% 以上。

四、“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 1 )人才建设:开展有计划的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训,达到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术精湛、服务周全的人才发展战略。

( 2 )业务用房建设:新建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防治业务综合楼 3500 平方米,总投资 420 万元,争取中央补助 150 万元,省补助 150 万元,州政府安排 120 万元;实施州、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达标改造项目。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入 50 万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县投入 30 万元,中央和省级共投入 350 万元。

( 3 )检验、检测、监测、宣传等设备。按照国家各级疾控中心设备装备标准对我州的各级疾控中心进行补充装备,并对全州计划免疫冷链设备进行必要的更新补充。州疾控中心按 B 级标准进行补充装备,需 1230 万元。县级疾控中心及冷链设备按国家 A 级标准(最低级)装备,每所需 413 万元,扣除现有设备需 18 万元,每所需 396 万元, 10 个县需 3960 万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冷链设备补充更新共需 546 万元。(建设项目见附表)。

2 、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 1 )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州传染病院和 9 个县传染病区 ( 科 ) 建设 2005 年底全部竣工投入使用,从 2006 年开始加强传染病院的设备建设和人才培养。实施州传染病院救治能力建设,投资 300 万元。逐步提高传染病院的救治能力和处突能力, 2010 年全州传染病院 ( 科、区 ) 的建设水平达全省州、市先进行列。

( 2 )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建设 10 个县级急救站,每站投资 100 万元,计 1000 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每个急救站配置 50 万元的急救及通讯设备。州急救中心增加 2 辆急救车(每辆 30 万元),常规急救设备 50 万元,共 110 万元。

( 3 )州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州中心血站建设。排污设施建设项目 1 个,投入 50 万元,争取中央补助 25 万元,省政府补助 25 万元。采供血车辆及设备投入 150 万元,争取中央补助 75 万元,省政府补助 75 万元;建设州人民医院新区,建设规模 65000 平方米,总投资 13000 万元(不含征地费);精神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主要为设备),投资 500 万元;改扩建麻风病医院,建设规模 3440 平方米,总投资 304 万元,争取中央补助 243.2 万元,省政府补助 60.8 万元。

3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 1 )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建设全州 11 个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楼 10400 平方米,投资 1320 万元,其中,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建筑面积 2400 平方米, 10 县市卫生监督所建筑面积各 800 平方米。投资 650 万元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其中,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投资 150 万元,争取省补助 75 万元,州政府安排 75 万元;县级卫生监督所每个投资 50 万元,总投资 500 万元,省、州、县按 5 : 3 : 2 比例安排(建设项目见附表)。配置州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车辆 4 辆以上,并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车一辆;每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配置卫生监督执法车辆 2 辆以上;配备相应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到位率 90% 以上;配备相应的执法取证工具及办公设备,到位率 90% 以上;卫生监督员轮训二次以上。

( 2 )队伍建设。根据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使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总数在“十五”末期 163 名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2010 年达到 250 人;州级卫生监督机构中具有相关专业以上大专文化程度的监督员达 95% 以上,县级达 80% 以上。

( 3 )建立完善卫生监督运行机制。州、县卫生监督机构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卫生监督机构与下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之间,同级卫生监督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基本理顺。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

4 、卫生信息体系建设

( 1 )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建设。规范开展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局域网,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计算机工作站。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和其他卫生单位提供现场咨询、技术指导、在线培训与在职教育等服务。加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各级疾病控制机构疫情监测数据的分析和预警能力,逐步建立对未知危险危害因素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在紧急救援中心( 120 )增加接受非正规渠道信息收集能力,探讨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如公安、消防、急救等)的协作关系。

( 2 )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全州纵横向医疗急救信息网络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局域网或计算机工作站,通过国家公用数据网接入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州、县(市)、乡三级医疗救治资源数据库,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大型医疗设备、医疗救治机构、救治专家和救治队伍、救治物资和药品等数据库。建立平时和战时医疗卫生机构病人收治、床位占有、救治队伍流动、医疗工作动态等情况的报告制度。

( 3 )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建成覆盖州、县卫生监督机构的网络系统,建立内部卫生监督网络化办公系统,通过国家公用数据网接入国家公共卫生网络平台,互连互通,全面使用计算机处理卫生监督业务,实现卫生监督的实时、动态的高效管理和卫生监督数据信息共享,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州级卫生监督机构及有条件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内部卫生监督网络化办公系统,实现网上受理审批、监督信息公布查询等信息化应用目标。建立动态的卫生监督执法数据库,包括监督对象、监督执法工作、监督执法结果、卫生监督资源数据库。力争建立卫生监督机构与监督对象、疾病预防控制、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对接,实现信息交流和监督实施。

(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与决策系统建设。建立州、县(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包括指挥场所建设、计算机网络系统和管理、通讯系统和管理、视频音频(如电视电话会议)等系统建设。建立州、县(市)公共卫生及其相关信息数据库。

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机制和协调机制,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二)农村卫生发展

以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为龙头,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1 、卫生机构设置

县级医疗机构设置原则上维持“十五”期间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原则上每个乡镇设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原则上每个村委会设一个卫生所。

2 、床位设置和人员配置

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设置规划,根据服务能力、服务半径、人口数等,合理设置病床及人员。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配置由县市编制和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服务范围、交通条件等因素提出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意见,报州编办、州人事局和州卫生局核定人员编制数,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 90% 以上;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一般可按每千人口 0.8 ~ 1 人的标准设置。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 90% 以上。每个卫生所设置 2 名以上乡村医生,其中一名为女乡村医生。

3 、房屋建设

“十一五”期间,建设 7 个县级综合医院业务用房面积 27400 平方米,计划总投资 5448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1200 万元,省补助 558 万元,州级配套 190 万元,县级配套 950 万元,单位自筹 2550 万元;实施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国债)建设项目 35 个(不含 2004 、 2005 年已经安排的项目),建筑面积 16110 平方米,总投资 1303 万元,其中:争取国债资金 1041 万元,省补助 162 万元,州级配套 100 万元;实施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省自建)建设项目 30 个,建筑面积 27425 平方米,总投资 714 万元,其中:争取省补助 552 万元,州级配套 162 万元;建设村卫生所 500 所,建筑面积 18000 平方米,总投资 2500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600 万元,省补助 600 万元,州级投入 300 万元。

4 、设备购置

安排 1995 万元用于 124 个卫生院的设备补助。其中:中心卫生院 39 个,每个 25 万元,计 975 万元;一般卫生院 85 个,每个 12 万元,计 1020 万元。

5 、农村卫生经费投入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根据卫生院的不同情况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原则上山区乡镇卫生院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坝区乡镇卫生院可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但财政承担部分不得低于 80% ;乡村医生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村委会干部的工资水平,其差额由州、县(市)财政给予补助,贫困村卫生所每人每月保底补助不低于 200 元,非贫困村卫生所每人每月保底补助不低于 100 元。每个卫生所有 5000 元以上的药品垫本资金。

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与发展

继续巩固在楚雄市、禄丰县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2006 年扩点 2 个县, 2007 年扩点 2 个县, 2010 年全州 10 县市均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注重加强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社会化程度和筹资水平,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三)城镇医疗服务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医疗救援体系、医疗用血体系、医疗执业保险体系和医疗风险保险体系。

1 、深化改革

继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继续深化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到 2010 年,全州医疗机构技术水平、服务能力位于全省各州、市先进行列,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达 95% 以上。

2 、积极稳妥发展民营医疗机构

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

3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根据楚雄州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全州建设 49 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35 个。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面积 7700 平方米,共投入建设资金 1540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800 万元,省补助 368 万元,州级配套 206 万元,县级投资 166 万元。通过实施该项目,逐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和以社区为依托、家庭为基础、专业为主导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网。

(四)卫生科技与教育

1 、云南省彝族医药研究所建设

到 2010 年,将云南省彝族医药研究所建设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研究机构,到 2015 年发展成全国彝族医药研究中心。

2 、人才培养

加大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培养、选聘 10 名省内知名专家(含中医),约需经费 30 万元。培养、选拔 100 名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含中医),约需经费 100 万元。培养 1000 名各级各类技术骨干(含中医),约需经费 500 万元。乡村医生培养 2000 人,约需经费 100 万元。(详细情况见附表)。到 2010 年,全州卫生系统卫生技术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达 10 名以上,每个乡镇有一名本科生,所有在岗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

3 、科技成果推广

有一定科技含量、社会效益比较好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每年不少于 50 项。

4 、继续医学教育

州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不少于 25 个。

5 、重点学科建设

建设 2 个以上州级重点学科(含中医重点学科),平均每个项目投资 100 万元,争取省级投入 200 万元。

(五)中医药、彝医药建设

1 、房屋设备建设

新建州彝族医药研究所研究综合楼 3000 平方米,总投资 400 万元,争取中央补助 100 万元,省政府补助 200 万元,州政府投入 100 万元;新建州彝族医药研究所中试基地业务楼 4000 平方米投资 520 万元,设备建设投资 900 万元,共投资 1420 万元。争取中央补助 500 万元,省政府补助 700 万元,州政府投入 220 万元;建设 8 个县级中医院业务楼,建设规模 16516 平方米,总投资 2188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1130 万元,省补助 490 万元,州政府补助 150 万元,县级安排 170 万元,单位自筹 248 万元;并对 8 所县级中医院给予设备补助,每院 120 万元,计 960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768 万元,省补助 192 万元。

2 、彝医药发展建设

加强彝族医药基础理论的研究,到 2010 年,出版发行《中国彝医方剂学》、《中国彝医临床学》两本专著。培养掌握彝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达 300 人,彝医药病房参与率达 80% 以上,重点专科的彝医药治疗参与率达 95% 以上,重点专病的彝医药治疗率达到 80% 以上。到 2010 年,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培养专科学历层次的彝族医药专业人才 300 人。把云南省彝医医院建设成为全国的彝族医药培训基地和彝族药物临床试验中心,成为云南省的彝族药新药开发研究中试基地和彝族药材种养殖研究中心,将彝族医药建成国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民族医药。

3 、中医专科专病建设

建设 7 个中医专科和 10 个中医专病,每个专科建设投资 50 万元,每个专病建设投资 15 万元,共需投入 500 万元。争取省级补助 350 万元,州 150 万元。到 2010 年, 10 个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通过省级以上验收, 25 个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通过州级验收。

4 、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建设

按照云南省中医名院、名科、名医评选办法(试行)标准,到 2010 年,名院不少于 1 个,名科不少于 3 个,名医不少于 5 个。

5 、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镇建设

按照云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镇评选办法和评分标准,到 2010 年,全州 10 个乡镇进入云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镇。

6 、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

到 2010 年争取 2 个县市进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六)妇幼保健发展

新建州妇幼保健院基层业务培训楼 4000 平方米,总投资 460 万元。对州级妇幼保健院进行设备补充,按实际工作需要测算需设备费 293 万元,扣除现有设备价值 42 万元后,需补设备 251 万元,争取中央补助 126 万元,省补助 125 万元;建设 10 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用房面积 12800 平方米,总投资 1392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730 万元,省补助 430 万元,州政府补助 94 万元,县级安排 40 万元(楚雄市),单位自筹 98 万元(楚雄市、禄丰县);对 10 个县级妇幼保健院进行设备补充,每院 50 万元,合计 500 万元(见附表)。

(七)爱国卫生运动

1 、继续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和卫生村的创建

“十一五”期间,楚雄市争取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禄丰县、大姚县、双柏县继续做好省甲级卫生县城的巩固工作。元谋县、永仁县、姚安县、南华县、武定县、牟定县争取达到省甲级卫生县城标准。争取每一个县创建 1 — 2 个省级卫生乡镇。争取全州创建 1 个省级卫生村。

2 、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通过国家血防农村改厕项目实施,完成 2 个血防县市普及农村卫生户厕任务。力争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 63% ,农村改厕 , 卫生厕所(三联式沼气池、小三格式化粪池)普及率力争达到 30% 。简易厕所(有顶、有盖、不渗、不漏)力争达到 40 一 45% 。

3 、除“四害”工作

城区灭鼠争取全州十县市达到省级标准。城区灭蟑螂 , 争取 5 个县市达到省级标准。

4 、健康教育

全州健康教育普及率达 85% 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规范对卫生事业的投入

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要把卫生事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动员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工作。要规范对卫生事业的财政补助方式,明确补助范围,增加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强对卫生事业发展薄弱地区和领域的支持,改善基本医疗服务条件。对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

积极制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打破现有按部门和行政隶属关系形成的条块分割、布局不合理的卫生服务体系,对区域内卫生资源规划、审批、调整、监督、评价,依法进行管理。进一步强化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准入、监管、经济政策调控、医疗卫生信息发布、促进竞争等基本职能,提高对卫生资源的调控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卫生全行业的宏观管理。

(三)进一步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建立医疗损害风险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损害处理社会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及医学的发展。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为群众提供就近、便捷的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服务。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全面推行全员聘任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运行机制。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积极探索产权改革,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民营资本办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方便、价格合理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继续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制定乡镇卫生院综合检查考核管理规定,定期对乡镇卫生院进行检查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乡村全面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全面推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和扩大院长的经营自主权,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培养和建设一支与农村卫生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加强城市支援农村的工作,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严格农村卫生机构、人员、技术应用的准入管理,加强对医疗操作规程、医疗安全与质量、合理用药、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医疗器械消毒等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转变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利用中医药、彝医药等价格低廉而又行之有效的药物和方法为群众防病治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药品逐步纳入全州统一招(跟)标采购,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切实减轻农民群众医药负担。积极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逐步扩大,建立有效的农民健康保障机制。

(五)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抓住机遇,切实抓好疾控国债项目、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等,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疾病监测和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疾病监测,提高疫情预警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保障到位、装备精良、反应灵敏、处理迅速 的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健水平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云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的执行和监督力度。实施“母亲安全”工程,加强产科建设,创造住院分娩条件,提高孕产妇急救水平,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开展以防治妇女和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普查普治工作,提高妇女、儿童特殊人群的保健服务水平。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贫困家庭妇女保健救助基金,让贫困家庭妇女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包括孕产妇保健、贫困孕产妇抢救、妇女病普查普治),提高妇幼保健水平。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提高儿童生存率。

(七)加快发展步伐,打造中医品牌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依托“云南省彝医医院”和“云南省彝族医药研究所”在我州成立的契机,加快中医药发展步伐。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发展中医工作经费的投入。各中医机构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抓好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省中医先进县市、先进乡镇,做到地方有名中医、医院有名专科、科内有名医生的三名医院。

(八)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把加强卫生人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围绕培养、吸引和使用人才三个环节,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采取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短期培训等有效手段,加强管理型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加快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加强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人才的培养。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标准,不拘一格地培养、选拔、吸引、任用人才,把符合卫生工作需要的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人才吸引到我们队伍中来,改善卫生队伍的人才结构。认真落实卫生部提出的到 2015 年的卫生人才建设长远规划目标,制定、实施楚雄州卫生系统优秀中青年学术(学科)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办法。逐步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符合不同层次需要的卫生人才队伍。

(九)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普及,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大力宣传卫生事业工作在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支持卫生工作。要通过媒体积极宣传健康知识,增进健康意识,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良好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在农村加大改水改厕力度,改善环境卫生,加强卫生厕所和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加强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等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广圈养家禽家畜。城镇要大力开展以灭鼠为中心的除四害爱国卫生工作,改善人居环境,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十)加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开展文明医院、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抓好卫生队伍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行院(所、站、中心)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医药收费和药品购销行为,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卫生行业作风的进一步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