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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7_/2017-1025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10-25 10:48:00 文  号:楚政办通〔2008〕4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07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8-01-08 08:42:44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07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的通知

楚政办通〔2008〕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2007年,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开展“春运安全保卫战”、“客运车辆双超专项整治”、“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等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和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整治以及创建“平安畅通县、市”等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截至2007年12月20日,全州共发生统计范围内的道路交通事故249起,死亡126人,受伤313人,直接经济损失74.24万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下降21.69%、死亡人数下降8.03%、受伤人数下降27.71%、经济损失上升4.21%,万车死亡率为6.17人,全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未突破省人民政府下达的目标控制数,“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下降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交通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楚雄州2007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楚政通〔2007〕18号),州人民政府于2007年12月24日至29日组织5个考核组,对各县、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合格单位1名,不合格单位1名。具体奖励等次如下:
    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0元
    元谋县人民政府
    楚雄市人民政府
    二等奖3名,奖金各15000元
    双柏县人民政府
    武定县人民政府
    永仁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0元
    大姚县人民政府
    禄丰县人民政府
    姚安县人民政府
    奖给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23000元
    以上奖金合计138000元。
    南华县为合格单位,不奖不惩。
    牟定县辖区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4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目标控制数30%以上,列为不合格单位,牟定县人民政府要向州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并惩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300元,分管领导500元。
    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各县、市人民政府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发扬成绩,寻找差距,学习好的做法,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楚政发〔2006〕31号)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畅通县、市”的创建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构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楚雄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OO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