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楚雄州2002年个体私营经济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为促进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全州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计划任务的通知》和《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考核奖惩办法》的文件精神,各县(市)对2002年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如实认真地进行了自检自查,在此基础上州个私办按照州政府要求组织对全州10县(市)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州人民政府审定。现将考核奖惩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按考核标准,全州10县(市)考核的总分均在70分以上,应受奖励。 (二)超额完成比较突出,考核总分在140分以上的县(市): 楚雄市、禄丰县、元谋县、牟定县、大姚县、武定县、南华县。 (三)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上的有:永仁县、姚安县、双柏县。 二、奖惩兑现 (一)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应受奖的县(市)及部门是: 楚雄市奖金30000元 禄丰县奖金30000元 元谋县奖金30000元 牟定县奖金30000元 大姚县奖金30000元 武定县奖金30000元 南华县奖金30000元 永仁县奖金20000元 姚安县奖金20000元 双柏县奖金20000元 州个私办(州级部门)奖金27000元,合计29.7万元。 (二)以上奖励金额合计29.7万元,由州财政局如数核拨到州经贸委(州个私办),由州经贸委(州个私办)具体兑现到各县(市)。 希望受到奖励的县(市)、部门和责任人再接再厉,在下年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做出新的成绩,为我州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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