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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1/2017-1216014 公开目录: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7-12-16 10:56:32 文  号:楚政办通〔2017〕91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12-01 11:02:26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7121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教育造血式扶贫功能,提高教育精准扶贫实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教育精准扶贫机制,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学龄前儿童,确保都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对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确保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高中阶段适龄人口,确保都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对建档立卡高等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对建档立卡学龄后人口,提供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到2020年底,全州学前一年毛入园(班)率达97 %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7%以上,特殊教育阶段的入学率不低于国家标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 %以上,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0%以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实现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内涵发展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以学生资助兜底线,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安心就学,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

以职业教育为突破,着力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落实教育部《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2017—2020年)》,带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实现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

以改善条件为基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保障贫困地区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良好基础教育。

以教育公平为根本,深入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有公平的上升通道和进步空间。

二、工作措施

(一)精准识别,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信息,切实解决扶持谁问题,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权利

1.建立基础信息档案。由各县市教育、扶贫部门以各县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平台中认定的适龄少年儿童人口信息为依据,按学龄段(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分乡镇分别建档。档案以县市为单位分别建在各县市教育局,以建立电子档案为主,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纸质档案。

2.核实在校学生信息。基础信息档案完成后,由县市统筹安排分别核实建档立卡贫困适龄人口在校情况。跨区域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适龄人口在校情况,由州教育局统筹关县市、州属学校和在楚高校进行核实,核实结果返回生源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归档。

3.建立入学信息档案。各县市根据学生信息核实结果,按照基础信息档案的分类建立行政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适龄人口入学情况年度档案。档案建立完成后,分别由县市教育和扶贫部门、生源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留存。

4.核实入学学生受资助情况。县市教育部门根据入学信息档案,进一步精准核实其中的在校学生接受各类资助的情况,形成建档立卡适龄人口享受学生资助、社会资助情况明细表,汇总形成行政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适龄人口受助情况。

(二)精准施策,做到三个全覆盖,切实解决怎么扶问题,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实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完善全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资助政策精准到人,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从根本上消除因贫失、辍学现象。

一是对在学前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做到全覆盖。对学前教育阶段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每人每年享受省人民政府学前教育助学金300元的基础上,新增700元,即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建档立卡学前教育助学金。新增资金由州、县市两级财政按《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规定的比例分担。

二是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现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实现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国家和省定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每生每年800元标准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三是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做到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全覆盖。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分别给予2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2500元的生活费补助,同时免除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杂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四是对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做到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全覆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分别给予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免除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生活补助。

五是对在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做到国家助学金、学费奖励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覆盖。对在高校本专科、民族预科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给予3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考入一本院校(含预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对考取专科(含预科)以上的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考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本科(含预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预科和本专科学习期间,每生每年给予5000元的学费补助,直至大学学业结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预科)或研究生的,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贴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就读研究生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给予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给予1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考入专科(含预科)以上既没有享受国家学费奖励、也未享受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生一次性给予4000元的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州、县市两级财政按楚政通201362文件规定的比例分担。

六是对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招生章程的通知》(云教职201721号)中中职招生协作兜底行动要求招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在送读上海期间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的往返交通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州、县市两级财政按楚政通201362文件规定的比例分担。

七是积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2.实施关爱留守儿童全覆盖。以中小学校为阵地,家校联动,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力度。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统筹社会各界资源,县级教育部门要勇于担当,在农村小学或利用闲置校舍、房屋开设村级留守儿童之家,学校老师作为儿童之家的关爱父母,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生活帮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帮助留守儿童定期通过电话、视频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感情联系和亲情交流以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避免农村留守儿童因为学习困难而失学。

3.实施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全覆盖。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一生一策原则,通过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服务机制、开展个性化就业辅导和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免费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岗位和创业教育、创业担保贷款等全过程跟踪服务,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就业脱贫。

(三)增强政治意识,坚定不移以脱贫攻坚统揽彝州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局

实施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是党和国家弥补短板、消化矛盾、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生命力的有效载体,更是如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选择。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系统必须自觉提高政治意识,认真解决教育精准扶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脱贫攻坚实际成效带动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1.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第二、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好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学前教育改扩建工程项目、学前教育城市奖补资金项目,统筹安排使用好州级的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活用好上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奖补资金,完成每个乡镇有1所中心幼儿园的新建和改扩建任务,支持一批城市幼儿园扩建升级,扶持一批城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园水平。着力实施一村一幼工程,规划投入资金17.37亿元新建及改建幼儿园295所,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幼儿无园上问题。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7%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7%以上。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一人一案精准制定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细化落实方案,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百分之百完整接受义务教育。把控辍保学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县域内小学入学率达到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6%1.8%以下。二是加快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到2019年底,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三是十三五期间规划投入资金70亿元,加快实施《楚雄州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42018年)》,继续推进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奖补资金支持项目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四是根据省人民政府确保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与脱贫摘帽目标同步规划、同步实现的要求,2017年双柏县、牟定县、姚安县、元谋县,2018年南华县、武定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

3.提高高中教育保障水平。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普通高中办学规模需求,在保持普通高中规模适度的前提下重点加快优质高中的建设步伐,增加优质高中学校数量,扩大优质学校办学规模。十三五期间,规划投入资金23.65亿元,完成普通高中标准化高考考场建设等扩能提升工作,规划实施新建及改扩建高(完)中学校26所。鼓励社会力量出资、捐资办学,力求在民办普通高中教育上有新突破。

4.抓好抓实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规划投入资金31.18亿元,实施新建及改扩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及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楚雄州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统筹、优化、整合全州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建设1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和1个职教园区公共实习实训中心、7所中等职业学校、6个以上州级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楚雄州职教集团,全面实施职教一体化、中高一体化、州县一体化、校企一体化、园校一体化五个一体化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落实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有关要求,坚持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招生力度,让所有两后生(即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确保他们能够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楚雄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和《楚雄州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意见》,实施中小学人才引进和培养行动计划,以3年为周期,引进20名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和30名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扩充优质教育人才资源。建立健全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和名班主任工作室制度,以此为载体,在全州培养20名彝州名校长、100名彝州校长后备人才、200名彝州名教师、200名彝州名班主任,打造本土优秀教育人才队伍。建立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制度,完善对口支援政策支持体系,明确各对口支援学校的责任,签订对口帮扶责任书,全面抓好对口支援工作的落实。州属和县市所属优质公办学校,每校对口帮扶一所贫困乡镇或贫困村学校,每年选派一批中小学校长、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挂职、支教,全力支持受援学校加强管理、提高质量。落实乡村教师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加大贫困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优先安排贫困县乡村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培训。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实现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奠定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州级牵头、县级落实、扶持到校、扶贫到生的要求,建立教育扶贫工作落实机制。州教育局调整充实教育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整合各方面工作力量,强化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教育精准扶贫。

(二)加大投入力度

进一步发挥政府投入在教育扶贫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调整完善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安排的各项教育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积极拓展教育扶贫资金渠道,充分发挥企业、个人、公益组织等在教育扶贫中的作用,合理引导各种教育扶贫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三)强化精准对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准确、动态的要求,加强与各级扶贫部门的数据共享,按省的要求建成覆盖各市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精准扶贫数据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精准建档、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四)加强指导服务

教育部门要建立对各县市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进行经常性指导服务的工作机制。在州教育局成立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指导服务机构,围绕全州脱贫攻坚的战略布局和年度实施计划,根据各县市教育脱贫攻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阶段性开展情况,加强对县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服务,尤其对当年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要给予重点指导和跟踪服务。

(五)严格督查考核

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内容纳入州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对县市党委、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实行州定期巡查、县级自查的督查机制,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地方,严肃通报问责,确保教育精准脱贫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