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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10_/2017-1025004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10-25 10:39:00 文  号:楚政发〔2003〕3号
标 题:
关于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3-04-16 10:09:13

关于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的通知

楚政通〔2003〕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有效降低森林资源低价值消耗,保护现有森林资源,调整农村用能结构,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加快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现就加强我州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做出如下通知:
  一、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能源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州尤其与保护森林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密切相关。楚雄州地处长江、红河水系上游,国土面积的95%都是山区、半山区。广大农村80%以上的生产生活能源主要是低价值消耗森林资源,长期以来的超强度采伐,导致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泥石流、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发生,农村生产生活用能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成为制约彝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改变农村能源结构和用能方式,有效地减少农村烧柴对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是实施好国家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措施。同时,在农村加强以沼气为主的能源建设,能解放农村劳动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加快农村厨房、灶台走向现代化,促进农民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是农民奔小康的重要内容。因此,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把农村能源建设放到事关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来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九五”期间,开展了以沼气池及其附产物利用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州累计发展沼气82635户,农村改灶493000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68646平方米。相当于年节约薪柴138万吨(或标煤69万吨),创经济1.9 亿元的良好效益。但是,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存在着对农村能源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部分地方工程建设质量不高等问题,与现阶段农村能源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今年,州政府把完成2万户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列入为群众办好的20件实事之一。为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从加强保护生态环境的高度,从农民增加收入、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从发展农村能源、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各部门、落实到村到户,把这项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好。
  二、农村能源建设的总体要求、原则及计划任务
  总体要求: 以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快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为目标,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建设生态经济州的历史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使全州以沼气建设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有大发展,质量大提高。切实降低对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逐步建立起合理的农村生活用能消费结构,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发展。
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建设方针;二是坚持与生态建设、天保及退耕还林工程、扶贫开发工程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政府发动扶持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
  建设任务:2005年内,力争每年建设沼气池20000户以上。2003年新建沼气池24917户,其中:林业局负责15000户、农业局负责6600户、扶贫办负责3317户;在海拔2000米以上地区改灶4000户;推广太阳能1.6万平方米。沼气建设的重点放在天保和退耕还林区、公路沿线和河谷流域生态脆弱区、山区坝区结合部和皇竹草种植区。要努力建成一批沼气生态农业示范乡、示范村,使农村生活、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农村能源建设
 (一)加强对农村能源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能源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实。农村能源是跨部门、跨行业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各县(市)要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县(市)长为组长的农村能源指导协调小组,负责研究本地区的农村能源建设,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推进农村能源建设,按质按量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二)搞好农村能源建设的布局和规划工作。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对农村能源建设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规划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沼气建设重点在干热河谷地区、坝区、海拔2200米以下半山区及公路沿线生态脆弱区,高海拔地区重点推广节柴炉和改灶。规划要和国家正在实施的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扶贫及畜牧业开发工程相结合。
 (三)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的投入。根据省政府云政发 [2001]103号文件规定:“各地要把农村能源建设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建立起多元投资和滚动发展机制,切实增加投入”。按照以受益者投资为主的原则,积极动员和鼓励广大农民群众投劳投资兴建沼气池,国家给予适当补助。今年起,州政府已安排农村能源建设资金,逐年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的投入。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四)狠抓组织实施。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农村能源发展的优惠政策,扶持农村能源建设,在沼气池用地审批,农村能源建设物资的税赋等方面给予优惠。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沼气池建设进度。对完不成当年下达的农村能源建设计划(主要考核沼气指标)的县(市),要扣减造林绿化责任的考核分数和下年建设计划。
 (五)加强农村能源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各县 (市)要充实和加强各级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使技术服务进村到户,保证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长期发挥效益。要积极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在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中生产更多、更好的无公害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农村能源部门和技术服务队伍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把服务和创业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身的发展能力。
 (六)多种方式解决农村能源替代问题。各地要在加强沼气建设的同时,采取以煤代柴,以电代柴,以太阳能代柴,农作物秸秆代柴等措施,减少对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对生产生活烧柴实行计划管理,逐步实行薪材消耗卡制度,规范农村薪材采伐。

                      二OO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