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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27023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03-02 09:26:00 文  号:楚政发〔2017〕6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市公安局1个集体和张爱东等3名个人记功的决定
成文日期:2017-02-21 09:57:00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市公安局1个集体和张爱东等3名个人记功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近年来,全州公安机关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推进法治楚雄、平安楚雄建设为目标,立足工作实际,全面构建维稳、打击、防范、管理和控制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实施主动警务战略,大力推进公安机关四项建设,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州公安工作考核中,楚雄市公安局、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分别取得综合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被授予彝州卫士杯荣誉称号。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经研究,决定对楚雄市公安局1个集体、张爱东等3名个人给予记功,具体名单如下:

一、  集体二等功,颁发奖状,奖励6000

楚雄市公安局

二、个人二等功,颁发证书,各奖励3000
  张爱东  楚雄州公安局副局长(原楚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公安局局长)

    楚雄市公安局政委

三、个人三等功,颁发证书,奖励1500
      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保留正处待遇干部(原州公

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认真履职,为楚雄州实现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