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以公正为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办理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楚雄州公安局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着眼巩固基础,结合"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加強组织领导、售全规章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完备信息公开渠道、规范行政许可,呈现出领导有力、稳步推进、不断深化、良好发展的态勢,不断加巧和改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成立了由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树礼任组长,党委委员、警令部主任谢绍光任副组长,各支队、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警令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
二是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列入局务工作例会,统一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三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楚雄州公安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楚雄州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施实步骤和措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明确了职责分工。
四是按照《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统筹组织推进,认真抓好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的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州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17条,全文电子化达100%,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解答平台,解答群众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咨询公安业务和工作情况等问題10条,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办理96128专线转接电话25次,群众满意率为96.65%。年内,全州公安机关共在各级各类媒体和公安信息网页刊播宣传信息35816条,其中平面报刊媒体刊发稿件1801篇条(中央级90篇条、省级1560篇条)、电视节目631个(中央级20个、省级200个、州级405个)、官方微信1.5万余条、官方微博1.7万余条、省厅公安网页信息556条、州局公安网页信息828条。同时,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要求,州公安局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渉警舆情处置引导机制,对全州公安机关重大警务活动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对外发布警务信息,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发生涉警负面舆情后,及时启动处置引导机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全年州公安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3场次,未发生涉警负面舆情。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年,州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州公安局2018年没有发生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三、完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服务质量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州公安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要求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形成了从主要领导积极牵头、相关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公开情况。州公安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立涵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法律法规、办事流程、警务资讯等网上信息公开体系,充分公开信息。一是及时调整、增加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及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警务公开宣传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公开信息。目前,我局已在具体办理各项公安业务的单位设置办事大厅,在办事大厅设立公示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公开办理业务的收费标准,方便群众进行业务办理。二是开展宣传活动进行信息公开,交警、治安、出入境等警种不断拓展公开渠道,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向广大群众公开和群众息息相关的业务工作流程、行政审批流程等信息和查询服务,节省了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增进了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三是通过互联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州公安局由专人对信息进行梳理,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合法,在互联网站上对公安机关发生的大事、要事、组织的重大活动、开展的重大行动和公安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事迹等进行公开。实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不定期的公布公安工作的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行政管理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违法违纪案件,以及需要澄清辟谣、消除不良影响的事件等,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一方面,州公安局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坚持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意见,对属于免于 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具体理由,报分管领导审批,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认真、严格的自查。我局2018年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渉密信息。
四、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情况
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由警令部具体负责报告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务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容涵盖了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没有发生失泄密信息。
楚雄州公安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