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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3-0920002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9-20 18:02:32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省公安厅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和指导全州公安工作,检查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情况。

2.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州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州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查工作,指导全州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3.为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4.指导协调并直接参与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和直接参与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5.依法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公民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市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负责全州的居民身份证制作。

6.指导、检查、监督全州各级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7.指导和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8.管理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来我州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9.指导全州公安监所管理工作,负责州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10.指导全州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公安局领导干部。

11.组织实施全州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州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12.管理全州公安装备,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服务等工作。

13.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楚雄州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政治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四项建设”为抓手,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以防控重大风险为基点,紧紧围绕“单项工作全国树品牌、整体工作全省创一流”的目标,紧扣政治建警“一个主题”,紧盯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一条主线”、实施效能提升“五大工程”、打好平安建设“七大攻坚战”、坚持队伍建设“五个强化”的“111575”工作思路,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安全维稳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全州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迈进新征程

2.聚力打好“七大攻坚战”,推动平安楚雄建设迈向新台阶。今年以来,楚雄公安聚焦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担当使命、忠诚履职,全力打好政治安全、风险防控、严打整治、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监管、网络安全管控、新冠疫情防控“七大攻坚战”,确保了全州政治安全、社会大局持续平稳,实现“六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推动平安楚雄建设迈向新台阶。一是坚持主动进攻、谋略制胜,打赢了政治安全攻坚战,实现捍卫国家安全更加坚定有力。二是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打赢了风险防控攻坚战,实现维护社会稳定更加坚定有力。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打开路,打赢了严打整治攻坚战,实现打击违法犯罪更加坚定有力。四是坚持全域统筹、整体防控,打赢了治安防控攻坚战,实现社会治安防控更加坚定有力。五是坚持底线思维、压实责任,打赢了公共安全监管攻坚战,实现公共安全管理更加坚定有力。紧紧围绕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持续加强排查整治和安全监管,牢牢守住公共安全底线。六是坚持忠诚护网、依法治网,打赢了网络安全管控攻坚战,实现网络安全监管更加坚定有力。七是坚持精准施策、严防严控,打赢了疫情防控攻坚战,实现疫情防控更加坚定有力。

3.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法治楚雄建设实现新发展。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做好法治化建设保障工作。二是以实施执法质量提升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执法主体能力素质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效能提升、执法顽瘴痼疾持续整治行动、执法质量考评质效提升、执法信息化应用效能提升、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提升等“六大行动”,着力提升全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截至2022年底,县(市)公安机关案件执法质量考评成绩的最低分由91分提升至95分;在2022年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楚雄州执法满意度为96.13%,位居全省前列;三是以公安智慧法治平台为中心,着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持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执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100%完成多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和派出所、警种部门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平台、系统执法数据与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数据对接;坚持案件执法质量考评监测,坚持案件“五级”审核把关,推动全州公安整体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和群众满意率持续保持高位,执法质效和公信力稳步提升。四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载体,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推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实现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1%,即办件率67.59%;驾管网办率全省第一,所有派出所实现17项车驾管业务办理;开展出入境管理业务边界接入平台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探索建立“为企服务项目警官制”“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政策”等10条措施,得到省厅效能办全省通报表扬,制定出台《楚雄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主动深入企业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州社会经济发展打造了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

4.夯实队伍建设“五强化”,推动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忠诚。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推动效能提升。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推动法治建设。四是强化实战练兵,提升队伍能力。五是强化正向激励,凝聚队伍战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信访处、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森林警察支队(环食药侦支队)等内设机构,其他未列明的具体内设机构为涉密机构,不予公开,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5人。其中:行政编制26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4人(离休0人,退休1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6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23,062,438.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20,801.08元,占总收入的98.1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341,637.10元,占总收入的1.9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729,180.74元,下降8.7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预算以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777,610.48元,下降8.8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预算减少,上年度完成了安可工程项目,财政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8,177,7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48,429.74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非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

单位名称

收入合计(单位:元)

上年

本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楚雄州公安局

134791618.92

123062438.18

-8.7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部2022年度支出合计122,624,922.30元。其中:基本支出79,894,629.01元,占总支出的65.15%;项目支出42,730,293.29元,占总支出34.8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022,904.25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300,669.87元,增长13.1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工资调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0,323,574.12元,下降32.23%,主要原因是疫情等原因,项目支出受影响较大,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

单位名称

支出合计(单位:元)

上年

本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楚雄州公安局

133647826.55

122624922.30

-8.2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894,629.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706,946.05元,占基本支出的92.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87,682.96元,占基本支出的7.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730,293.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51,85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等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的公共安全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20,801.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5%。与上年相比减少11,928,902.62元,下降8.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相应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同时,我单位上年度完成了安可工程项目,财政直接支付资金今年与上年相比减少8,177,7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2,317,45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6%。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等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的公共安全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25,25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本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29,50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治安户籍人口管理方面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08,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751,892.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7,869.6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02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0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1,892.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17,869.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0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未超过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02,547.36元,下降4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82,130.36元,下降4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417.00元,下降37.5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开展办案业务所需执法执勤车辆产生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对口部门派出的针对州公安局的检查组、考核组、督查组、调研组或省内外州市公安机关考察组、有关工作协调组成员;到州公安局参加会议,请示汇报工作及开展其他公务活动的各县市公安局领导、县市公安局民警职工,州公安局领导及州公安局挂钩联系乡镇、村委会干部职工;因公务活动需要,经州公安局领导批示的其他公务接待对象等发生的47批次376人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4,922.26元,比上年减少125,251.04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从2020年的16,200.00元/人/年压减为15,400.00元/人/年,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431,836,044.52元,其中,流动资产35,818,971.52元,固定资产386,596,693.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912,914.28元,无形资产5,507,465.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开11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501,487.4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0,853,556.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9,427.00元;报废报损资产240项,账面原值1,872,44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317.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587,617.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98,451.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89,166.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9,285.8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部分公安机关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类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3年9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201111


楚雄州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