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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3-0922002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9-22 15:30:5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11〕121号)文件,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楚雄州公安局下属主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担负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交通安全警卫、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拟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策措施、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交警部门计算机网络系统和通信系统的建设、应用、推广、监督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等职责。通过这些职能的发挥,以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全州公安交管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省厅交警总队及州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及共同努力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发展”目标,以做好党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波次行动为牵引,紧盯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协同共治,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州共发生全范围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01起,造成133人死亡,30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3.03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减少181起、减少95人、减少206人、减少136.43万元,分别下降37.55%、下降41.67%、下降40.55%、下降47.13%,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1、2022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1)加强请示汇报,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链条,高位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全力推动,压实各级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州政府先后下发《楚雄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试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加强协同共治。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导检查,组织、推进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二是全面发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从2022年6月起在全州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制定并下发了《楚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紧盯“人、车、路、企、环”五个重点,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保障、隐患排查治理等九项机制,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以来,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8类严重交通违法89763起,2类交通违法271358起;交通运输部门查处非法运营166起;公路部门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车辆468辆;农业农村部门注销农业机械5816台、拆解变型拖拉机2802台、查处违法行为49起。经多部门共同发力整治,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三是全警动员,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州公安局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公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推进,统筹各警种、派出所力量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同时,将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的工作情况纳入对县市公安局的年度重点工作监测考核,全面落实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推进“两站两员”建设,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打造出了农村派出所全面履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姚“仓街经验”“锁北做法”等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带动,双柏县赶街警组“小警组发挥大作用”、牟定县“一村一警一助理”助力交通安全管理、楚雄市西舍路派出所推行(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四级包保制度等一批先进经验和做法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肯定和推广。年内,楚雄州公安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比例、交通违法查处数、“8类严重交通违法”查处数等指标均排名全省前列。

(2)坚守路面主战场,攻坚克难连续奋战,圆满完成各类重大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按照“细致、精致、极致”的标准和“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要求,聚焦重大安保任务,严密交通安保组织实施,高质量、高水准完成好春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冬奥会、清明、州庆、五一、火把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庆节点,以及全国政协视察团到元谋县视察调研、全省重点项目现场推进会等33起重大道路交通安保任务。全州公安交警部门从9月26日开始启动一级加强勤务,举全警之力,攻坚克难、连续奋战,聚焦路面主战场,做强圈层(环滇、环昆)管控,持续精准发力开展各类攻坚行动,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最强保障,全力以赴完成好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交通安保任务,确保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了交通安全畅通。

(3)聚焦风险隐患,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推进道路交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州公安交警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针对年初省、州、县市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126个(含2个省级挂牌督办点段:永武高速1个,牟定县1个)道路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整治,年内已实现省、州、县市三级挂牌督办隐患全部整治完毕,摘牌销号。同时,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网”、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清理整顿“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运输企业开展“反复式”源头安全大检查活动,年内约谈“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95人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4)持续深化“减量控大”波次行动、“百日攻坚”行动,严查严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州公安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统筹谋划、波次推进道路交通集中整治行动,坚持并完善综合情况通报制度,全力保持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一是组织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4个波次行动、夏季交通安全“百日行动”、秋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百日攻坚行动。聚焦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地区四个主战场,集中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各类集中统一行动。以坚持每日必查和开展“逢五”、“逢十”、周末全国、全省集中统一行动为牵引,认真组织开展泛西南六省联合整治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统一行动、夏夜治安巡查宣防波次集中统一行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农村地区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盔一带”专项行动、高速公路“三超一疲劳”等20个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专项整治和集中统一行动,严查“三超一疲劳”、拼车包车超员、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严重违法以及涉学生车辆突出违法。三是建立常态化执法小分队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常态化开展执法小分队工作方案》,支队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分为5个工作组、5个执法小分队分别下沉支援10县市交警大队及4个高速大队开展挂包支援工作。各县市交警大队每周派出不少于1个执法小分队深入到农村地区道路,对交通安全防范基础薄弱、重点违法行为整治滞后的乡镇开展重点执法活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州共查获交通违法行为1141378起,同比增加了358419起,上升45.78%。其中,查处酒驾醉驾5408起,同比增加了2377起,上升78.42%;无证驾驶17434起,同比增加了10406起,上升148.06%;超速行驶72522起,同比增加了69679起,上升2450.90%;货车超载2338起,同比增加了515起,上升28.25%;违法超员7214起,同比增加了6162起,上升585.74%。

(5)全面推行“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服务效能。一是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进改革措施全覆盖,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面推行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打造“方便快捷车管所”,实现“一次办、马上办”;打造“指尖上的车管所”,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打造“家门口的车管所”,实现“就近办、便捷办”。二是深化车检改革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解决好公共服务领域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贯彻落实优化检验市场准入、放宽私家车检验周期、网上预约检验、“交钥匙”便捷办等系列新措施,优化车检服务,规范检验行为,推进检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更加便利群众企业办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积极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一门通办”工作有序开展,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APP提供网上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车驾管业务网上预约、受理、缴费、查询、选号,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州共受理车驾管业务995948笔,其中通过互联网办理765647笔。

(6)强化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精准性,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进一步提升交通文明素养。一是持续开展“七进”和“美丽乡村行”巡回宣传,年内共开展“七进”宣传3281场次,其中进农村、社区1279场次,进单位、企业1713次,进学校289次。二是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紧盯春运、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及时发布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策划推出了一系列主题宣传内容,年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州级以上媒体平台播发宣传稿件20187条,其中党中央级媒体采用25条,省级以上媒体平台采用2717条,楚雄支队跻身进入总队新媒体信息采用量前三名。三是持续开展警示曝光。年内共推送发布“曝光台”信息55期,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954起,曝光“两客一危”车辆违法11100起、“高危风险运输企业”120家,联合云南法制网、云南楚雄网、运用支队公众号完成事故案件“典型事故案例”曝光36起、“事故多发路段”99个。四是精准推送警示提示信息。通过“交管12123”APP、州公共气象中心、重点驾驶人微信群等载体,精准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共发布元旦、春运及春节、元宵节、清明、五一节、端午节、高考前夕、中秋节、国庆节道路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229条,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4万余条。五是推动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联合楚雄州文明办等单位,开展楚雄州2022年“文明交通”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交通安全文明村”创建工作,开展“2022云南好司机”评选推荐活动,着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

(7)筑牢政治忠诚,全面从严治警,深入推进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推动全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着力锻造新时代公安交警铁军。一是坚持政治武装,筑牢忠诚警魂。年内,支队党委共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讲授党课11场次,开展意识形态学习教育9次,开展保密教育5次;各党支部共组织召开党员大会39次、支委会66次、党小组会议130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85次。二是坚持正风肃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清廉公安交警建设”为抓手,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正风肃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内,认真部署开展了以“小”见严纠“四风”等5个专项行动、“肃流毒”专项工作以及“民警及其家属投资入股从事营利性活动”等4个专项整治行动,并开展各类督察21次、发出督察通报10期、督办通知4个、工作提示6个。三是强化教育训练,提升能力素质。年内共开展各类培训76场次,其中政治轮训25次、警务技战术培训2次、警种专业培训8次、送教活动17次、比武竞赛5次、综合演练19次,共培训民警辅警4831人次。支队在“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宣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和三等奖。2022年,支队共有3个集体和50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其中2个集体、1名民警、2名辅警被云南省公安厅通报表扬,因公牺牲的夏绍能同志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云南省2022“最美基层民警”、“楚雄州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入选2022年“云南好人”,1名民警被授予“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1名民警被楚雄州政协通报表扬,7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33名民警受到嘉奖,1名民警家庭被评为楚雄州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家庭”;1个集体、1名民警、2名辅警被州公安局表彰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安保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处、纪委(警务督察科)、法制宣传教育科、财务装备科、交通事故处理科、科学技术管理科、交通秩序管理科、特勤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指导科、车辆管理所、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昆广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广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个行政单位为: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8人。其中:行政编制17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0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35辆,在编实有车辆3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65,894,383.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894,383.5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5,894,383.54元,与上年65,845,891.64元增加48491.9元,上升0.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2021年度的64,321,826.10元增加1,572,557.44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其他收入,由财政专户拨入的盘活财政资金补助支队指挥中心建设1,507,200.00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根据2021年《关于楚雄州公安局辅警配备和经费保障及新开通昆楚大复线有关执勤保障事项专题会议纪要》(州政府会议纪要第42期)。《专题会议纪要》中明确,州公安局增加150名辅警人员(含交警支队110名),并按照4万元/人/年追加新增的110名辅警人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65,937,012.64元。其中:基本支出48,153,016.41元,占总支出的73.03%;项目支出17,783,996.23元,占总支出的26.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比2021年度的66,112,620.68元减少175,608.04元,下降0.27%。其中:按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支出65,897,491.04元,比上年64,569,834.10元增加1,327,656.94元,上升2.06%;其他资金支出38,576.6元,比上年1,524,823.42元减少1,486,246.82元,下降97.47%。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48,153,016.41元,比上年43,114,385.54元增加5,038,630.87元,上升11.69%;项目支出17,783,996.23元,比上年22,998,235.14元减少5,214,238.91元,下降22.67%。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2,720,955.47元,比上年37,920,560.64元增加4,800,394.83元,增长12.66%;商品和服务支出14,658,860.52元,比上年18,365,681.02元减少3,706,820.5元,下降20.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4,435.65元,比上年1,678,044.6元增加516,391.05元,上升30.77%;资本性支出6,362,761.00元,比上年8,148,334.42元减少1,785,573.42元,下降21.91%。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占比上升的原因是上年度用其他收入1,507,200.00元支付支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而2022年度没有其他收入,仅用以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转支付公用经费支出39,521.60元,支付项目经费疫情防控经费38,576.6元。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关于楚雄州公安局辅警配备和经费保障及新开通昆楚大复线有关执勤保障事项专题会议纪要》(州政府会议纪要第42期)。《专题会议纪要》中明确,州公安局增加150名辅警人员(含交警支队110名),并按照4万元/人/年支出新增的110名辅警人员经费3,356,228.69元。项目支出下降的原因为上年度实施了交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合计支出8,262,679.04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支付了新增的110名辅警人员经费3,356,228.6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均下降的主要原因皆是因为上年度实施了交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合计支出8,262,679.04元,其中资本性支出6,486,728.4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支付因公牺牲民警夏绍能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金及丧葬抚恤费共计595,796.00元。

支出上下年度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

比上年增减%

其中:

按支出性质

按支出经济分类

基本支出

比上年增减%

项目支出

比上年增减%

工资福利支出

比上年增减%

商品和服务支出

比上年增减%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比上年增减%

资本性支出

比上年增减%

6593.7

-0.27

4815.3

503.86

1778.4

-22.67

4272.1

12.66

1465.89

-20.18

219.44

30.77

636.28

-21.9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153,016.41元。比上年43,114,385.54元增加5,038,630.87元,上升11.69%;基本支出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关于楚雄州公安局辅警配备和经费保障及新开通昆楚大复线有关执勤保障事项专题会议纪要》(州政府会议纪要第42期)。《专题会议纪要》中明确,州公安局增加150名辅警人员(含交警支队110名),并按照4万元/人/年支出新增的110名辅警人员经费3,356,228.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915,391.12元,占基本支出的93.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36,680.29元,占基本支出的6.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83,996.23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22,998,235.14元减少5,214,238.91元,下降22.67%。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均下降的主要原因皆是因为上年度实施了交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合计支出8,262,679.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4,730,617.16元,用于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等的职能职责,保障交通事故案件的办理、保障路面执法勤务的开展、保障警车正常运行等;2、车驾管业务成本专项经费2,872,613.00元,用于开办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购置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所需的证、照、牌等专用材料,支付办证、考试设备维护、各种表格印刷、办公用经费、银行上门收款服务费等费用,以满足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业务办理工作的需要;3、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公安交通管理经费1,891,656.00元,对新投入使用的昆楚大高速公路实施统一执勤执法,依法履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沿线村镇群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及辖区行政、刑事案件办理,治安案件先期处置等职能职责;4、政府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州级专项经费1,409,065.6元,用于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考场租用应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接政府购买考场服务的主体,并按要求依法签订考场租用合同,定期支付租金,确保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5、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276,931.88元,主要用于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交管集成指挥平台深化建设经费、楚大大队指挥中心提升改造经费、警用装备购置、执勤执法用车购置;6、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公安交通管理开办专项经费976,000.00元,主要用于组建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楚雄辖区)高速交巡警大队,对该高速公路实施统一执勤执法,依法履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沿线村镇群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及辖区行政、刑事案件办理,治安案件先期处置等职能职责;7、以前年度结转转移支付资金290,800.68元,主要用于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8、新昆楚大高速公路科技管控项目建设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昆楚大高速公路科技管控安装建设,2022年已投入构建,因项目还未全部完成,入账在建工程待2023年转固定资产。9、新冠疫情防控经费38,576.6元,完全用于疫情期间疫情防控工作;10、辅警人员一次性保障经费273,735.31元,主要用于新成立的昆广、广大高速公路大队辅警人员装备及服装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97,491.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64,569,834.10元相比增加1,327,656.94元,增长2.06%,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有财政专户拨入的其他收入1,507,200.00元支付支队指挥中心建设,本年度除税务手续返款无其他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6,250,7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6%。主要用于公安机关行政运行费用,道路交通管理运行支出,其他公安支出(服装费和装备购置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84,07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1,073,493.65元、行政人员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47,203.36元、行政人员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5,431.17元、死亡抚恤金595,79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64,67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1,356,063.5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1,349.32元、大病医保67,26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9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2,066,800.00元、购房补贴331,2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2,300.00元,支出决算为1,210,165.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723,97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9.8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9,187.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00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0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22,300.00元,支出决算1,210,165.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723,9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9,187.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0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警支队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及使用,厉行节约取得实效。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210,165.50元比上年892,277.00元增加317,888.50元,增长3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723,975.00元比上年267,500.00元增加456,475.00元,增长170.6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9,187.50元比上年600,000.00元减少140,812.50元,下降2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003.00元比上年24,777.00元增加2,226.00元,增长8.9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3月28日州政府专题会议同意我支队购置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并在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了740,300.00元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截至2022年末,交警支队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其中2辆机要通信用车,26辆执勤执法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与上年对比净增公务用车9辆,报废1辆执勤执法用车云V3683警,从州公安局划拨公务用车(云OE0088)转为执勤执法用车1辆云V1953警,从机关事务管理局划拨2辆平台车辆(云EPT051、云EPT010)转为执勤执法用车(云V4376警、云V476警),新购置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7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2022年3月28日州政府专题会议同意我支队购置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并在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了740,300.00元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含本年购置的7辆)。主要用于交警支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警支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6,680.29元,比上年3,497,817.14元减少261,136.85元,下降7.47%,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下降,同时财政部门核定给单位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基本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资产总额75,371,973.38元,其中,流动资产3,859,629.65元,固定资产69,778,492.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00,000.00元,无形资产733,850.9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72,257,014.01元增加3,114,959.37元,上升4.31%,其中固定资产比上年68,233,659.69元增加2,544,833.05元,增长3.0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2,88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00元;出租房屋8766平方米,账面原值13,628,634.1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45,862.45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45,027.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13,88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6,460.2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4,679.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96,163.8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公安(科目代码20402):指列入公安预算科目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科目(科目代码2040201)核算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科目代码2040202)、“信息化建设”科目(科目代码20402019)、“执法办案”科目(科目代码2040220)核算所承担的执法办案、行政管理及为公安业务提供支持和保障工作所发生的项目经费支出。

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4):指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601111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