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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5-0120003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0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楚雄州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楚雄州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楚雄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条例》,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强化政策阐述、解释与反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警务公开,不断提高楚雄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发布内设机构、机构职责、法定职责、领导简历、通讯地址、办公时间等信息。公开机关简介、财政预决算等信息12条。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年内公开执法结果、执法突出问题19条、发布通知公告21条。按时公开各类业务信息91条,回应关切类信息1条。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各单位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转依申请公开为主动公开。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办结2件,均依法回复申请人,无延迟办结情况。

(三)着力提升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策性文件调研起草、属性认定、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公开发布、回应关切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对重要政策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年内共收到政策问答1条,已按时进行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积极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间的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集群效应,最大限度提高政府信息影响力。对开设的“楚雄警方”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矩阵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及时发布信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公安业务工作。2024年,“楚雄警方”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2040条。

(五)全力强化监督保障作用。安排专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主页、“楚雄警方”新媒体矩阵等互联网平台信息内容进行定期维护。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专人负责、专人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涉密、敏感词、错别字、政治性错误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于2024年4月24日组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州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得到有效促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56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6020

行政强制

2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28.3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以来,楚雄州公安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存在发布时间节点滞后等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率、及时率有待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拓展。在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州委、州政府及省公安厅有关规定,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工作: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切实提升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二是公开力度再加大。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尽量多公开,及时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领域,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与上级政务平台的对接整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范围和影响力。三是能力水平再增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学习,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