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1-0906006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09-06 15:11:42 文  号:楚司党发(2021)3号
标 题:
中共楚雄州司法局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楚雄州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楚雄州司法局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楚雄州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部、中心,律师行业党委:

现将《关于开展楚雄州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楚雄州司法局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方案》(云发〔2021〕7号)、中共楚雄州委印发《关于开展全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方案》《全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楚委通〔2021〕2号),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着力解决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存在的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提振, 锤炼锻造“五个过硬”的新时代云南政法铁军,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目标任务及对象

以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通过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提振,使广大司法行政干部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一)筑牢政治忠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防范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二)清除害群之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行为,严格落实省委对政法队伍提出的“六个一律”,强化法纪震慑,纯洁司法行政队伍。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投诉处理、行政复议职权使用、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等领域廉政风险点防控,以清除害群之马维护司法行政队伍肌体健康。

(三)整治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七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等。在全面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按照“7+N”模式,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着力做实“自选动作”,扎实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专项治理工作。

(四)弘扬英模精神。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干警在疫情防控、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普法宣传、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在宣讲身边人、身边事中激励和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职业精神,放大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励和引领广大司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在全社会展现司法行政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五)教育整顿对象。本次队伍教育整顿对象为在职在编全体干部职工。

三、方法步骤

本次教育整顿从2021年2月底开始,时间为4个月左右, 分为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3个环节,其中,学习教育环节约30天、查纠整改环节约75天、总结提升环节约15天,6月底基本结束。坚持以学习教育和弘扬英模精神贯穿始终,把警示教育与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与总结提升结合起来,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一)学习教育环节。突出政治教育引领,深入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

1.凝结思想共识。坚持政治建警,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

坚持高位推动。局党委主要领导面向全体干部职工讲主题党课,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开展政治轮训。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训词精神等,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党史 教育。强化党史资政育人功能,精心组织开展党史 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党史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史 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党史观。利用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史讲座、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制定必学篇目。对标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下发的必学篇目,编印本单位必学篇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确保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入心入脑;创新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通过开展“看云岭发展巨变悟光辉思想伟力”“党的光辉照边疆 边疆人民心向党”“红色故事大家讲”等系列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全员测试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热情,进一步提高政治教育的实效。

2.强化法纪意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纪法意识,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学习党纪党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持续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干部中存在的不愿报、不想报、不敢报的问题;学习典型案例。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学习《云南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忏悔录》《楚雄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续六)》,重点学习违纪违法干警的“忏悔录”部分,认真开展交流讨论,向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结合政法系统腐败典型案例。邀请州纪委监委为干部职工作廉政教育报告,深入剖析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例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查处的具体案例,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丰富教育渠道。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和违纪违法干部现身说法等形式,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3.强化典型引领。选树一批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司法行政系统英模和先进典型。

开展英模推选。深入挖掘司法行政干警在疫情防控、执法办案、保护群众、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把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成绩优异、群众公认的司法行政英模选树起来,大力弘扬司法行政英模精神,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组织青年干部跟班先进找差距,使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展现司法行政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提高服务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群众观念,解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结合“放管服”改革,推出便民利民举措,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促进作风形象大改观。

(二)查纠整改环节。突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

1.主动自查自纠。坚持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讲,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打开心结、消除顾虑,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决心和自觉。

深入宣讲政策。要将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利用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时机,深入细致地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进行讲解,强化政策攻心;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六必谈”,单位主要领导记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部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的干部必谈;分管领导与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举报集中的干部必谈;全面自查自纠。对照党规党纪和省、州党委制定下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针对“7+N”顽瘴痼疾(“7”: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N”:本系统本单位主动查找的其他多发性、顽固性问题)如实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同时提交自查报告;核实并兑现从宽政策。把握好从宽与从严的界限和适用情形,细化组织流程,全面核实干部职工个人自查情况,对符合从宽条件的,依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规定,及时作出从宽处理。

2.强化组织查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综合运用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手段,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深挖彻查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坚决把害群之马清除出司法行政队伍,形成强有力震慑,维护司法行政队伍肌体健康。

开展举报线索核查。依托“全国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统筹运用各级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拓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等工作,加强对信访等部门涉及本单位干部职工信访问题的核查。对查否的线索要及时澄清正名,承办人员和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签字背书、存档备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扫黑办对本单位受理的督办案件和交办线索,“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等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双专班办案、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和线索核查,健全完善黑恶犯罪问责倒查机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全面梳理评查,对未化解信访案件,及反映事实具体、核查后不服又多次反映的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交叉评查等制度,最大限度实现息诉息访。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统筹网络数据共享,围绕顽瘴痼疾大起底、执法司法问题大清查等内容,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分析排查。依纪依法从严处理。严格落实省委对政法队伍提出的“六个一律”(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慵懒散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律问责处理;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办案的,以及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对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或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的,以及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对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清除害群之马维护司法行政队伍肌体健康。

3.强化专项整治。聚焦“7+N”顽瘴痼疾,强化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强力整治积弊沉疴,务求实效长效。

确定整治内容。根据政法机关下发的顽瘴痼疾整治方案,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多发性、顽固性问题实际,在整治“七大顽瘴痼疾”的基础上,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的要求,细化实施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内容。要严格对照省委提出的坚决取消不合理考评指标、反对利益化执法“三个严禁”(严禁向政法机关下达罚款指标,严禁财政拨款与罚没收入挂钩,严禁政法机关将罚没收入用于自身开支)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对本系统顽瘴痼疾整治的指导。摸清顽疾底数。结合自查情况、举报线索、民主测评等数据,全面摸排本单位和干警存在的顽瘴痼疾情况,切实查清顽疾底数,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下级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上提一级,拿出解决方案,推动全面整治。开展阶段评估。按照《楚雄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评估办法》,组织开展查纠整改环节阶段性评估,注重“五查”:自查自纠是否全覆盖,线索查核是否到位,害群之马是否清除,政策运用是否精准,顽瘴痼疾是否有效整治。未通过评估的不得转入总结提升环节。未通过评估的不得转入总结提升环节。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要召开党委扩大会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作出承诺。

(三)总结提升环节。坚决落实“老病”“新病”“未病”一起治和当下改、长久立,治其根、固其本的要求,突出抓好持续整改、建章立制、总结评估、表彰英模,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源头治理。

1.持续深化整改。全面梳理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案件评查暴露的死角盲区、顽瘴痼疾整治遇到的堵点痛点,以自我革命精神、专业精神、斗争精神,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盯住改、持续改,改到位、改彻底,推动各类问题坚决整治、系统整治、深入整治、彻底整治。

2.持续整改问题。及时总结本单位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成效,汇总案件线索核查、顽瘴痼疾总体情况和剩余存量。针对存量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分别制定持续整改方案,明确主体、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攻坚克难,确保整改到位。

3.积极建言献策。要总结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的意见建议,及时报州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4.推进建章立制。结合司法行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本系统本单位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政法干部人才培养和关心关爱干警等长效机制。重点在建立“六类长效机制”上取得实效。针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压实问题,建立健全“协管”“协查”机制,把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针对干警违纪违法多发高发的问题,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关键岗位和管理人财物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等长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行政审批等重点环节、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易发的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和阳光执法司法、案件审查评查的长效机制。针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严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建立健全素质能力提升和司法干部人才梯队培养的长效机制。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开展教育整顿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逐项抓好落实。

(一)落实领导责任。教育整顿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和指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州司法局成立张林敏同志任组长,夏国保、毕剑华、杨芳、李富章同志任副组长的州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林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秘书综合组、问题线索组、顽瘴痼疾组、舆论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五个组,全力抓好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抓好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折不扣把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把握政策策略。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又保持严厉惩治执法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依纪依法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意见,界定自查、被查的情形,明确政策的适用时间、适用对象、处置流程等。明确司法行政干部职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等政策界限。同步做好对干部职工的心理疏导和关心关爱,做到既有“硬度”,也有“温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持续奏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深入宣传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展示司法战线正风肃纪反腐的坚定决心,有序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及时反映各地进展成效,适时选树宣传先进典型,让社会各界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把握舆论宣传的时度效,稳妥开展媒体舆论监督,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防止引发负面炒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依法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激发司法行政队伍干事创业热情结合起来,努力把教育整顿的成效转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司法行政队伍的新面貌、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检验教育整顿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