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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3-0818002 公开目录:依法治州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8-18 14:30:22 文  号:楚司通〔2023〕10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楚雄州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楚雄州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楚雄州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条措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楚雄州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条措施》的实施方案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条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现就贯彻《云南省司法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条措施》,结合我州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根本遵循,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市场主体的实际感受和满意度为出发点,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全国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力争3年营商环境实现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国一流水平”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立足职能职责,突出重点,创新举措,为打造全国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助推全州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治保障。深化法治督察实践,健全法治督察制度规范、工作体系、组织模式等机制,将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纳入法治督察年度计划,纳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指标体系,有效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和法治督察“利器”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法治督察,有力有效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市县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任务清单》,加强基层法治能力建设,紧密结合新时代新要求,准确把握司法所工作新职能新任务,全面梳理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存在的问题,聚焦影响司法所工作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突出重点、攻破难点、补齐短板,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努力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创新发展。从优化配备力量、严格选聘程序、优化人员队伍结构、规范人民调解队伍管理、完善培训体系、落实待遇保障等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全州司法所队伍建设,采取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强配优与司法所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依托司法所协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责任科室: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二)坚持科学立法,织密营商环境防护网。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做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和《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修订的起草、审查、审议等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原则贯穿立法始终,健全政企沟通协商机制,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法规、政策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和市场主体意见,适时出台若干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措施。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措施,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破除影响营商环境的制度壁垒,确保国家法治统一。(责任科室:依法行政与法规科)

(三)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督促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到2023年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确保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行政裁量权边界明晰,着力解决执法随意随性、同案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全覆盖建立“减免责清单”制度,推行“综合查一次”,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及小微企业、新创办企业加强扶持,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提高违法成本,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组织开展全州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督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对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7类执法案卷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适时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深度排查复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和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情形,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每年评查案卷数不少于1000卷。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加强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督促指导各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布的两批125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全州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年办件量不少于6万件。扎实开展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项目建设试点工作,配合建设并应用好楚雄州分平台,充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网上公示,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突出问题,推动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依法行政与法规科)

(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便企利企惠企“暖心行动”。结合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职责,组织全州法律服务机构及10大法律服务团、普法工作者、志愿者深入企业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便企利企惠企“暖心行动”,着力开展好“百名律师服务百家民营企业”活动,“一对一”配对做好法律帮扶助企,为民营企业规范经营、风险防范、环境改善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律保障。年内完成60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普法活动,持续抓好“一村(社区)一民营企业一法律顾问”微信群法律咨询和面对面法律咨询,巩固好全州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成果,着力解决社会各界法律服务需求中的“急难愁盼”突出问题,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全年组织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营企业提供不少于200场次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安排律师结对民营企业,定期上门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治宣传。(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

(五)加强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效能。选派政治素养高、专业技能优的工作人员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公证窗口,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业务咨询和公证业务办理,将经济、民事、涉外3大类别共计30余项公证事项集中到州政务服务中心公证处窗口受理。进一步优化涉企公证服务,全面落实“ 帮办代办”“ 延时服务”“ 免费邮寄”等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效,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办事便利化的需要和法治营商环境中便企利企惠企需求,让群众及企业办事少跑腿、不跑腿,切实增强社会大众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六)深化大调解格局建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三调联动”“四调对接”工作机制,打造“综合性”“一站式”多元调解工作平台,积极构建多层次、宽领域,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推进商会调解工作,探索建立商会(协会)调解组织,加强中小微企业、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全州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全面整合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力量,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责,开展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州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听证、调解和解、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告备案等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拓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在基层为民服务中心、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代办点,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试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机制,改进审理方式,通过指派熟悉涉企业务的骨干力量,专责办理、优先办理、提速办理,保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审快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智囊团”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效。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强化调解和解的运用,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调处率和成功率,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责任科室: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

(八)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把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列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强《云南省营商环境条例》《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要求,建立民营企业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探索创建适合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新模式,将市场主体主要涉及的法律和本地具体相关政策措施,通过编印发放法律读本和利用“法律服务机器人”等方式,开展创新创业、企业经营的法律知识小课堂,实现多层次、多方面、多种类为企业提供普法服务。推动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公共空间建设法治文化园地(长廊、专栏、橱窗)或法治文化风雨亭,设置法治宣传图书角,支持工矿企业在显眼的地方建设2至3条半永久性法治宣传标语,指导企业应用法治文化阵地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推动企业尊法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按照《云南省营商环境提质年行动方案》和《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的要求,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工作,作为检验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具体标准。

(二)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科室要切实扛起狠抓落实的责任,知责担责、知重负重,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结合方案认真谋划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动、精心实施,全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三)强化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工作。各责任科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帮扶,及时与省厅各业务处室沟通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困难问题,按时限有序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