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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3-1129001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11-29 11:28:18 文  号:楚普办〔2023〕9号
标 题:
州委宣传部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州司法局 州普法办关于印发《2023年楚雄州“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委宣传部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州司法局 州普法办关于印发《2023年楚雄州“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宣传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司法局、普法办,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2023年楚雄州“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 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楚雄州司法局 楚雄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楚雄州“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前不久,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印发《2023年云南省“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经州委宣传部、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司法局、州普法办研究,并商州级有关部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四、时间安排

全国“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

各县市、州级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五、工作安排

(一)主动参与全国、全省“线上”活动

1.组织学习转发全国普法办发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辅导系列视频。

2.收听收看2023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全国评选2023年度法治人物(我州元谋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办主任李学平入选),制作“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法治人物”专题节目,在CCTV1、CCTV12频道播出,届时,请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组织动员系统内干部职工收听收看。

3.组织收看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电视(全媒体)主题宣传节目。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国资委、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云南省2023年“宪法宣传周”电视(全媒体)主题宣传活动,将于12月上旬通过云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康旅频道电视端播出,并在云南广播电视台“七彩云端”APP投放。届时,请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按照节目预告组织动员系统内干部职工收看。

4.组织参加全省的法治宣讲示范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于“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云南新时代文明实践大数据平台开展覆盖全省的法治宣讲示范活动。届时,请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

5.组织参加在线答题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于11月至12月期间,举办云南省2023年法治知识网络竞赛,请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

(二)州级活动

1.在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全州“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仪式。通过设置宪法打卡点,组织师生开展“我和宪法合个影”、宪法晨读、“同唱一首歌”暨宪法宣誓、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宪法知识问答等活动,引导师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初定在12月1日上午)

2.组织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月”校园普法活动。根据教育部、司法部和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等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主题活动。

3.指导有关县(市)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楚雄市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姚安县举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宪法主题花灯文艺演出;禄丰市举办“宪法进企业”活动;牟定县、武定县举办“同唱一首歌”升旗仪式暨宪法宣誓活动。

(三)主题活动

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分别组织开展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各主题活动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配合。

1.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农业农村部门贴近农民、服务农村的优势,通过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挂图、开展现场咨询、设置宪法宣传元素等方式进行宣传;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充分发挥示范户在法治宣传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

2.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借助电视、电子屏等载体,展播宪法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新闻节目等内容;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授法治课。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3.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以“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月”校园普法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宪法晨读”等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突出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州学校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参与度高、仪式感强的宪法宣传活动和学校教师、教职员工学法活动。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4.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州直机关党组织广泛开展宪法学习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复议法、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

牵头单位:州直机关工委

5.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推进企业法治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法治宣传进基层企业、进项目、进工地等活动。

牵头单位:州国资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工商联、州总工会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官兵法治观念。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军事法官、军事检察官、军队律师开展普法宣传。在楚雄州“双拥”主题公园,集中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现役军官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楚雄军分区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组织各级网络媒体及时更新发布全省各地各部门“宪法宣传周”活动信息;各级网络媒体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设立宪法宣传专栏、飘窗,重点刊发推荐宪法宣传资料、发布宪法知识及相关法治资讯;组织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公益广告;依托网站、客户端、微信、微博等发布平台,开展多层面、多形式、多渠道的宪法宣传。

牵头单位:州委网信办、州融媒体中心

(四)其他主要安排

1.请州文明办组织开展宪法公益广告宣传。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在公交车站、长途客运站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景区、宾馆、酒店等娱乐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宣传挂图,播放宪法公益广告,推动宪法宣传在景区、娱乐场所全覆盖。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各住宅小区、建筑施工单位贴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宣传挂图,播放宪法知识音视频。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单位向全州手机用户推送宪法宣传公益短信。

2.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推送公益广告。

活动期间,云南普法网将面向社会提供宣传视频、公益广告等宪法主题宣传资料,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可根据需求,登录“中国普法网”、云南普法网(sft.yn.gov.cn/pf),进入“宪法宣传周”主题飘窗,点击下载地址自行下载使用;也可登录“云南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ynfzxc.yunnan.cn)下载相关资源。

六、宣传报道

(一)请州融媒体中心在“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在楚雄日报设立宪法宣传专题专栏,刊载整版宪法公益广告,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刊发评论员文章,采访编发相关稿件。

(二)请州融媒体中心在“楚雄新闻”、县市新闻栏目等重要频道中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并适时转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全国2023年度法治人物相关节目;在“楚雄新闻”、县市新闻栏目报道州、县(市)和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完善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要在全州各单位门厅、政务服务窗口、主要交通要道、重点交通枢纽、重点公共场所、主要交通工具、繁华商业场所、地标建筑等,广泛张贴宪法宣传标语、悬挂宪法宣传挂图、播放宪法公益广告、设置宪法宣传元素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州、县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推送公益广告,切实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四)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要注重将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发挥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结合全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各县(市)普法办、州级各部门(单位)请于12月6日前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州普法办。(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3025524,邮箱:cxsfxc@163.com

附件:“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

“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1.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2.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3.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4.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5.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6.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7.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8.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9.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10.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11.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12.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13.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14.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15.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素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云南法治云南

16.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素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楚雄法治楚雄

17.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18.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