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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5-0411001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1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成文日期:

关于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为群众办实事,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在我州辖区范围内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依法投诉举报提供线索: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即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即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即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即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即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即无审批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

(七)其他违规执法问题。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话投诉举报。0878-3022953、0878-3025196。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将相关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cxzfjd@163.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楚雄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地址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茶花大道463号,邮政编码:675000。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三)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四)集中征集时间截止后发现相关问题线索的,仍可向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问题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特此公告

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