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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18-0724005 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7-24 17:18:27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楚雄州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楚雄州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州水务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全年工作总体情况)、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7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225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123451)。

一、概述

2017年,楚雄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有关政策法规,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政务公开考核材料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按照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利民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为,努力打造阳光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有效施行,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州水务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为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完善制度,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印发了《州水务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有安排部署。同时制定了《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楚雄州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责任追究制度》《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新闻发言人制度》等9项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责任和要求,设立了新闻发言人,由1名局分管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水利重大信息;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权威发布重要信息为重点,规范信息发布工作。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州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有关精神,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提供信息的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局办公室审核,重要的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必要时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严格了信息发布流程,杜绝了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了所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

(四)及时更新指南和目录,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涵盖了《条例》明确的公开范围、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以及相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对本部门机构、单位职责、人员等变化情况,及时通过州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2号)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第56条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我州江河湖泊保护情况。按照要求,我局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州委、州政府办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解读《楚雄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同时在楚雄日报上公示了楚雄州州级河长名单。实施意见中包括了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我州江河湖泊保护情况。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州水务局信息公开网共设有政策解读、政策文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制度建设、推进环境保护、建议提案、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权责清单、动态信息、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发展规划、业务及服务、公众监督等29个栏目。2017年,州水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信息78条,其中政策解读2条、政策文件2条、制度建设7条、推进环境保护2条、人大建议15条、政协提案6条、财政信息40条、动态信息2条、公众监督1条、最新公开1条。2017112月,受理行政审批申请42件,办结42件;接受“96128”网上查询4人次,接受“96128”电话咨询8人次。

(二)政策解读和回应情况。结合国家、省政策解读要求,进一步明确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州水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通了“政策解读”专栏,今年以来共发布政策解读2条,分别解读楚雄州全面推行河长制、楚雄州“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对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我州江河湖泊保护情况和“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进行解读。以楚雄电视台为载体,与楚雄电视台楚雄楚视传媒有限公司联合开办《彝州水务》栏目,宣传水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亮点、成效。2017年共在楚雄州电视台公共频道《我爱生活》栏目播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农田水利建设、水利行业脱贫攻坚、大型灌区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6期专题栏目,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群众爱水、护水、珍惜水资源的意识得到增强。

(三)公开主要形式。一是通过网站公开。2017年,在楚雄州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信息78条。二是依托相关中介、网站、媒体、政务栏开展信息公开。水利项目补助资金、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水资源公报视项目规模大小和资金来源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日报》或《楚雄日报》及项目区进行公示;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关大额物资采购、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评优评先条件、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情况、目标责任实施情况等以文件、会议或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的形式向职工进行公示。认真做好由州级监管的各新建项目的招标监管工作,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入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州水务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一年来,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条例》和《楚雄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打造便民服务窗口,实现资讯互通,实现政府与公众双向互动的系统工程。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心支持和技术指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掌握了工作步骤的和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内容还不够充实、完善。由于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工作量大,短期内集中时间征集的信息,还不能够全面地反映水务方面的工作。二是公开范围有限。根据保密相关规定,涉及保密数据不允许公开,本行业保密工作审查工作量大、公开范围不明确,导致信息公开工作难度大。下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我局聘请龙慧科技公司作技术指导,制作了州水务局门户网站和州水务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了本局职能机构、党风廉政、行业行规、各项信息等公示目录,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提供相关公示内容,对局机关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了两次培训指导。下步我们将加大培训力度,争取和创造条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逐步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监管,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完善统一的诚信体系信息惩戒机制。

(三)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本部门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涉及本部门本行业信息、法规、规范性文件、审批程序以及财务决算公开,以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本部门信息,每月定期对网络安全开展检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17年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楚雄州水务局

                          2018112

 

 


2017年楚雄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自评分表.xls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doc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