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14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225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123451)。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提供信息的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局办公室审核,重要的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必要时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三是及时更新指南和目录,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本部门机构、单位职责、人员等变化情况,及时通过州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州水务局信息公开网共设有政策解读、政策文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制度建设、建议提案、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权责清单、动态信息、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发展规划、业务及服务、公众监督等栏目。2018年,州水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信息139条,其中政策解读4条、部门文件33条、信息公开规定11条、人事信息1条、人大代表建议17条、政协提案7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目录1条、财政信息7条、信息公开年报4条、政策法规51条、机构信息2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公开局行政权力清单,依法公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公开了政策法规51条。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行政经费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本部门和两个直属事业单位财政信息7条。三是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人事信息公开。围绕我州重点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主动公开项目审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数、资金来源、招投标情况、建设情况、验收情况等信息。转发了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标准设备采购抬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转发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了28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四是推进行政职能职责公开。及时更新了本单位的领导职责及分工、单位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岗位设置。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州涉水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工作。再次组织清理、完善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信息平台上录入我局11项行政许可事项、139项行政处罚事项、10项行政强制事项、2项目行政征收事项、7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其他行政职权5项,政府内部审批5项。2018年接收和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2件,办结12件。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州水务局在信息公开网上设立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专栏,按照公开程序对我局主办的州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进行公开,公开人大代表建议17条、政协提案7条。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结合国家、省政策解读要求,进一步明确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州水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专栏,共发布政策解读4条,分别解读楚雄州全面推行河长制、楚雄州“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楚雄州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楚雄州水利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州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州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舆情监测、引导和回应工作。2018年,未发生、办理涉水舆情处置事件。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州水务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一年来,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网站公开。2017年,在楚雄州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信息78条。二是依托相关中介、网站、媒体、政务栏开展信息公开。水利项目补助资金、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水资源公报视项目规模大小和资金来源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日报》或《楚雄日报》及项目区进行公示;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关大额物资采购、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评优评先条件、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情况、目标责任实施情况等以文件、会议或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的形式向职工进行公示。认真做好由州级监管的各新建项目的招标监管工作,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水利部《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进入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三是与楚雄电视台楚雄楚视传媒有限公司联合开办《彝州水务》栏目。重点对“水网”建设、脱贫攻坚、洪涝灾害抗灾救灾、河长制工作等进行宣传报道,2018年在公共频道《我爱生活》栏目宣传报道彝州水务专栏24期。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出现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印发了《州水务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有安排部署。同时制定了《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楚雄州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责任追究制度》《楚雄州水务局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新闻发言人制度》《楚雄州水务局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等10项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责任和要求,设立了新闻发言人,由1名局分管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水利重大信息;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权威发布重要信息为重点,规范信息发布工作。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州水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州政府办的关心支持和技术指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掌握了工作步骤的和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内容还不够充实、完善。由于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工作量大,办公室2名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都为兼职人员,还承担着办公室其他业务工作,短期内集中时间征集的信息,还不能够全面地反映水务方面的工作。二是公开范围有限。根据《保密法》相关规定,涉及保密数据不允许公开,本行业保密工作审查工作量大、公开范围不明确,导致信息公开工作难度大。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我局制作了州水务局门户网站和州水务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了本局职能机构、党风廉政、行业行规、各项信息等公示目录,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提供相关公示内容。下步我们将加大培训力度,争取和创造条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逐步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
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本部门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涉及本部门本行业信息、法规、规范性文件、审批程序以及财务决算公开,以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本部门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十四、其它应报告的事项
2018年,州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8年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楚雄州水务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