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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3-1026003 公开目录:竣工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10-26 16:57:22 文  号:楚水通〔2023〕7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姚安县水务局: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有关规定,楚雄州水务局于2023年2月17日在姚安县组织了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形成了竣工验收鉴定意见。现将《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予以印发。请项目法人和有关单位认真落实验收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科学管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

附件: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楚雄州水务局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竣工验收

定 书

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验收主持单位:楚雄州水务局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姚安县水务局

项目法人:姚安县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设计单位:楚雄欣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楚雄科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大坝及其附属工程)、

元谋绿洲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引水管道架设安装及土建施工工程)、楚雄友诚商贸有限公司(引水工程管材采购)

质量检测单位:昆明华之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姚安县水务局监督股

运行管理单位:姚安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委员会

验收日期:2023年2月17日

验收地点:姚安县干香凹水库

 

前 言

 

2023年2月17日,楚雄州水务局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有关规定,依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工程变更文件、工程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合同文件、现行水利行业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主持对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由楚雄州水务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姚安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财政局、移民搬迁安置办公室、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档案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大河口乡人民政府、姚安县灌区管理委员会的代表组成。验收委员会现场检查了工程建设情况,查阅有关工程验收档案资料,听取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和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报告,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如下鉴定意见。

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

(一)工程名称和位置

干香凹水库位于姚安县大河口乡大栎树村委会响水河自然村下游约350m处,属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渔泡江支流连厂河支流响水河,水库控制径流面积10.9km2。坝址地理坐标为东经101°05′42″,北纬25°30′02″,距大河口乡16km,距姚安县城25km,距州府楚雄市100km。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水库建设任务是解决集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供水。水库建成后可解决大河口乡0.14万人的集镇供水、农村0.47万人和1.28万头大小牲畜的生活供水和0.33万亩农田的灌溉供水。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2015年2月3日,楚雄州发改委下发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楚发改农经〔2015〕17号),对该工程进行了立项批复。2015年4月3日楚雄州水务局下发了《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楚水规计〔2015〕23号),工程审定概算总投资3361.60万元。

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干香凹水库总库容105.67万m3,最大坝高39.7m,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和导流输水隧洞为4级,次要建筑物、输水工程和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工程按Ⅶ度设防。

水库建成后正常库容78.85万m3,兴利库容64.18万m3,年新增供水量109.2万m3,其中:集镇供水量9.1万m3(解决0.14万人的生活供水),农村人畜供水36.4万m3(解决0.4万人、1.28万头大小牲畜的生活供水),农田灌溉供水量63.7万m3(解决0.33万亩农田的灌溉供水),新增灌溉积0.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21万亩。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

干香凹水库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枢纽建筑物由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组成,大坝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高39.7m,坝顶高程1970.0m,坝顶宽5m,坝轴线长92.0m,防浪墙高1.0m,上游采用混凝土块护坡,下游采用植草护坡;溢洪道布置于右岸,为开敞式宽顶堰溢洪道,由引渠段、控制段、泄槽段、消力池段和尾水段组成,堰宽6m,最大下泄流量56.67m3/s;导流输水隧洞布置于左岸,导流与输水相结合,由进口段、拦沙井段、闸室段、无压洞身段和出口段组成,全长222.7m,闸室段设置0.8×0.8m铸铁闸门及20KN螺杆式启闭机,洞身断面为1.5×1.8m城门洞型,设计输水流量0.1m3/s。输水工程主要为灌溉及人畜供水的输水管,输水管从导流输水隧洞出口闸阀取水,终点为大河口乡水厂,管道全长14.75km,管径及管材为DN350~DN150钢管。

干香凹水库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

按照《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楚水规计〔2015〕23号),批复工程审定概算总投资3361.6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909.95万元,移民及环境部分投资451.65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为2353.0万元(占70%),其余部分资金1008.6万元由州、县按3:7比例匹配,州级为302.58万元,县级为706.02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序号

类别

参建单位名称

备注

项目法人

姚安县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勘察设计单位

楚雄欣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楚雄科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质量检测单位

昆明华之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1

大坝及其附属工程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

引水管道架设安装及土建施工工程

元谋绿洲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3

引水工程管材采购

楚雄友诚商贸有限公司

(五)工程施工过程

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导流输水隧洞工程:2015年8月7日开工,2018年8月19日完工;

大坝工程:2015年7月27日开工,2018年9月23日完工;

溢洪道工程:2015年10月3日开工,2016年6月19日完工;

引水管道工程:2015年6月10日开工,2017年5月18日完工;

2.重大设计变更

干香凹水库工程共发生2次重大设计变更,分别为:

1、干香凹水库工程开工后,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阶段选用的粘土料场进行复勘,因III号主料场大部分为水田,征地困难,且粘土料粘粒含量偏高、塑性指数偏大,需拌合后才能用于大坝填筑,质量难以控制及IV号备用料场修路成本较高,水源林林地审批困难等原因。2016年《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大坝粘土料场设计变更的批复》(楚水建管〔2016〕47号),同意干香凹水库1II号粘土料场变更为高家村粘土料场。变更后增加投资48.85万元。

2、由于干香凹水库大坝左岸山体岩体较破碎,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局部裂隙宽度较大,原设计的灌浆方案达不到灌浆效果。2018年《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楚水建管〔2018〕43号),同意干香凹水库左岸新增帷幕灌浆补强孔设计变更方案,在原设计灌浆轴线上1#至20#灌浆孔之间加密一排帷幕灌浆孔,使补强孔与原设计灌浆孔形成1米的孔距,变更后工程部分投资增加39.28万元。

3.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

(六)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干香凹水库工程自2015年6月10日开工建设,至2018年10月10日按批复内容全部完成,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明挖43846.53万m3,石方洞挖946.52万m3,土石方回填1331.06万m3,风化料填筑91401.15万m3,粘土心墙料填筑17491.48万m3,反滤料填筑6870.62万m3,堆石棱体填筑2144.16万m3,浆砌石771.95万m3,混凝土5158.84万m3,钢筋制安145.71吨,坝基固结灌浆820m,坝基帷幕灌浆3623.25m,隧洞回填灌浆560.49m2,隧洞固结灌浆240.00m,0.8×0.8m铸铁闸门2套,LG-200KN螺杆机2台,D377×6mm螺旋钢管193.69m。

(七)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

干香凹水库工程建设征占土地涉及大河口乡大栎树、涟水、大河口3个村委会和官屯镇巴拉拃村委会高家村6个村民小组,涉及农户132户,永久征用耕地面积43.04亩,其中,水田24.82亩,旱地面积18.22亩,青苗补偿113.25亩;永久征占林地面积138.52亩,临时征占林地面积18.73亩;征占果树核桃树395棵,其它零星果树516棵;征用土木石棉瓦房24.75平方米;永久征用烤房(瓦房)25平方米。临时征用的林地在使用结束后进行了复垦植被恢复,同时工程管理局根据工程建设区的地形特点,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在水库坝脚区外新改造了14.5亩的平田移交当地村委会分还给农户耕,增加了项目涉及区农户的耕地面积。

干香凹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已全部完成,个人和集体财产补偿兑现已全部完成,群众满意度较高,库区周边交通已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征地手续完备。

(八)水土保持设施

主要建设内容为:(1)工程措施:大坝草皮护坡4267m2、大坝岸坡C20砼排水沟91 m3、溢洪道边坡C20砼排水沟37.40 m3;道路区复垦3.39公顷;料场区复垦1.30公顷;弃渣场区浆砌石挡墙M7.5浆砌石71.44 m3,浆砌石排水沟M7.5浆砌石2303.65 m3、石渣回填1729.63 m3、C20砼压顶45.70 m3,C20砼排水沟101.79 m3、块石垫层83.71 m3;施工生产生活区复耕0.071公顷。(2)植物措施:道路区植被恢复2.092公顷,风化料场植被恢复1.286公顷。具体工程量:栽植云南松8330株、香樟60株、爬山虎55株,撒播云南松子0.106公顷,抚育管理3.3783公顷。(3)临时措施:共实施临时排水沟805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拦挡337m。

通过对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该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及布局全面可行,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9.74%,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35%,林草覆盖率为31.013%。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要求,维持了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

(九)环境保护工程

干香凹水库工程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要求,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水质监测项目均满足标准要求,项目的运行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环保投资落实到位。

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

(一)单位工程验收

干香凹水库工程划分为5个单位工程、26个分部工程。2019年10月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及运行管理等单位,分别对拦河坝工程、导流输水隧洞工程、溢洪道工程、主管架设及其安装土建工程、其他工程共5个单位工程进行了单位工程法人验收。经验收,5个单位工程已按批复内容建设完成,施工质量均评定为合格。

(二)阶段验收

1.截流及大坝基础开挖验收:2015年12月9日,州水务局主持对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进行了截流及大坝基础开挖工程阶段验收,2016年2月18日印发了《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干香凹水库截流及大坝基础开挖阶段验收鉴定书的通知》(楚水建管〔2016〕3号)。

2.下闸蓄水验收:2022年8月30日,州水务局主持对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进行了下闸蓄水阶段验收,2022年9月8日印发了《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干香凹水库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鉴定书的通知》(楚水通〔2022〕68号)。

(三)专项验收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20年4月29日,姚安县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完成了干香凹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于2020年4月30日进行了网上公示,2020年8月10日在州水务局完成了业主自主验收报备。

2.环境保护验收:2018年12月28日,姚安县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完成了干香凹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于2019年2月11日进行了网上公示。

3.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2021年12月15日,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组织完成了干香凹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竣工验收,认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已全部完成,群众满意度较高,并下发了《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竣工验收批复》(姚搬复〔2022〕5号)。

4.档案验收:2022年12月29日,姚安县档案馆通过了干香凹水库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并出具了“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认为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基本达到了齐全、准确、系统、认真的要求,工程档案案卷质量、汇编的各类工程报告质量达到了国家对基本建设档案的质量要求。

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的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

截流验收提出了尽快完成库区清理,对导流输水隧洞进口高边坡进行喷护,对围堰下游坝坡进行稳定处理,尽快进行料场剥离开采,做好坝体填筑备料及碾压试验相关准备工作。下闸蓄水验收提出了对输水隧洞启闭机开度仪等设施进行校准并接通启闭机电源,配备备用电源设施;清除大坝排水棱体表面、消力池边墙外部及排水沟内的淤泥和杂草,防止岸坡泥沙、碎石等进入排水沟内;疏通输水隧洞及溢洪道尾水段砂石、淤泥、杂草等,确保水库输水及行洪畅通,确保工程运行安全等问题。以上历次验收提出的主要问题,现已全部处理完成。

四、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监督

姚安县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于2015年6月向楚雄州水务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科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2018年3月州水务局下发了《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实施意见》(楚水安监〔2018〕4号),根据文件要求,州水务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科将干香凹水库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工作移交给姚安县水务局质量与安全监督股。在工程质量监督期间,质量监督以抽查为主,采用随机抽查、定期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干香凹水库工程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阶段性检查,积极督导建设、监理及各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对项目法人组织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质量进行了核备、核定。

(二)工程项目划分

2015年9月24日,楚雄州水务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科下发了“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项目划分方案确认书”,干香凹水库工程项目共划分为拦河坝工程、导流输水隧洞工程、溢洪道工程、主管架设及其安装土建工程、其他工程共5个单位工程,26个分部工程。

(三)工程质量抽检

干香凹水库工程建设中,在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的基础上,项目法人委托昆明华之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承担干香凹水库工程的第三方质量抽检工作。该公司于2015年6月进场,通过检测单位现场检测及工程实体质量抽样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全部符合要求。

(四)工程质量评定

干香凹水库工程共完成5个单位工程,26分部工程,560个单元工程。经姚安县水务局监督股核备、核定,5个单位工程,26个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无优良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规定,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为合格。

五、概算执行情况

(一)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

2015年4月3日,楚雄州水务局下发了《关于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楚水规计﹝2015﹞23号),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3361.6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为2353.00万元,其余部分资金1008.60万元由州、县按3:7比例匹配,州级为302.58万元,县级为706.02万元。

干香凹水库累计到位资金2994.5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353.00万元,州级配套302.58万元,县级配套339.00万元。

(二)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

干香凹水库工程经审计,审定完成总投资3286.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380.35万元,设备投资87.41万元,待摊投资811.26万元,其他投资7.71万元。完成投资所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3286.73万元。

(三)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

干香凹水库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概算投资357.2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84.73万元。其中:水田地征用补偿费99.51万元,永久征用旱地补偿费29.92万元,青苗补偿费6.47万元,永久征用林地补偿费35.67万元,临时占用林地补偿费5.06万元,经济林果征用补偿费7.26万元,其他实物征用补偿费0.84万元。

(四)结余资金

干香凹水库工程到位资金2994.5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286.73万元,项目资金缺口292.15万元(为县级配套缺口资金)。

(五)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

截止验收之日,由于县级配套资金缺口问题,未完工程为溢洪道防护栏安装、输水隧洞外闸阀房踏步、库区淹没水线桩、植物措施等项目,合计13.54万元,该未完工程投资由姚安县配套资金解决。

(六)竣工财务结算报告编制

根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项目法人已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计

干香凹水库工程经姚安县审计局审计,2019年12月12日,姚安县审计局以“姚审投报〔2019〕27号”出具了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六、工程尾工安排

待县级配套缺口资金下达后,由工程建设管理局及时组织实施溢洪道防护栏安装、输水隧洞外闸阀房踏步、库区淹没水线桩、植物措施等项目。

七、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一)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2019年12月27日,姚安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姚安县干香凹水库移交姚安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批复》(姚政复〔2019〕99号),同意将干香凹水库移交姚安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灌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干香凹水库管理站,定员3人(其中:事业编制2人,聘请临时管理人员1人),管理站的人事、工资和财务收支统一列入灌区管委会管理。

(二)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姚安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八、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一)初期运行管理

干香凹水库自2018年8月下闸蓄水试运行及2022年9月下闸蓄水正式运行以来,姚安县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密切监视水情、雨情、灾情及天气形势,逐年修订水库工程防汛应急预案,与州级相关部门建立了汛情通报制度,并进行水情、汛情等信息通报,及时传达有关指令,收集和整理上报有关情况,实现汛情信息的互通和传送。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对水库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管道等进行了重点检查。水库自蓄水运行以来,根据各项观测监测数据的整理分析,各建筑物运行正常。

(二)初期运行效益

干香凹水库试运行5年来,水库功能逐年凸显,效益初现。水库累计向下游供水50余万m3,保障了下游0.14万人集镇生活用水、0.47万人和1.28万头大小牲畜的农村生活用水、0.12万亩农田灌溉,并改善0.21万亩农田灌溉需求,下游生态环境已持续得到改善。工程初期运行后,为姚安县农业生产和城镇及农村生活用水提供了基础保障,发挥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初期运行监测资料分析

干香凹水库监测成果表明,大坝坝体填筑至坝顶后最大沉降及位移量在设计允许范围内;大坝坝体及坝基渗流量小于设计计算值,表明坝体防渗体及坝基灌浆帷幕满足设计防渗要求;浸润线线型基本符合土石坝渗流的基本规律。综合分析各建筑物均处于安全稳定运行状态。

九、竣工技术预验收

根据本工程实际,不用进行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

十、意见和建议

1.请姚安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并高度重视干香凹水库的运行管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落实水库管理人员和公益性部分的人员及维修养护经费,确保水库工程能够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2.工程缺口资金292.15万元,为县级配套缺口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后,请姚安县人民政府尽快落实县级欠配套资金292.15万元。在县级欠配套资金下达后,工程建设管理局尽快组织有关单位完成未实施的尾工工程,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验收规程要求,及时组织完成尾工工程验收,并报县水务局备案。

3.工程建设管理局要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开展产权界定和资产划分工作,报县财政局、水务局批复。按规定编制“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清册”,正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交付管理单位使用。

4.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库运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完善水库信息化建设,实现雨水情信息自动监测报送,强化安全监测技术力量,加强日常巡视检查、观测、监测、维修养护和人员技术能力培训等运行管理工作,规范观测监测资料的收集和整编,为工程安全运行提供可靠依据。

5.工程完工至今,未经历高水位运行,下步要加强水库蓄水、高水位观测监测及供用水调度等工作,加强库区、枢纽区和渠道工程区等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地保护工作,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埋设明显的界桩标识。科学测算供水成本,优化供水方案,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及征管机制,提高水库供水效益,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6.姚安县水务局要督促运行管理单位及时开展干香凹水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等工作。

十一、结论

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已按照批复设计内容建设完成,工程质量合格;财务管理基本规范,投资控制基本合理,竣工决算已通过审计,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档案等已通过专项验收,工程初期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姚安县干香凹水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十二、保留意见

无。

十三、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单位代表签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