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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4-0119002 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1-18 17:38:38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225号,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12201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楚雄州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示要求,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群众关切,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60件,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件,部门文件43件,行政许可类信息37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类20件,涉水法律法规等政策热点类问答13件,重大建设批准信息21件,其它类信息123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不断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工作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规范答复文书格式,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全年依法办结依申请公开件4件,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件。2023年,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筹划。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在公开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和具体要求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是严格把关审查。为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我局制定了《楚雄州水务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把关信息质量,做到“未审不发、不实不发、错漏不发”,坚决杜绝涉“固定表述错误”信息“增量”,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权威性。

三是回应社会关切。以州水务局政务公开专栏及“楚雄水务”微信公众号为主渠道,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重点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公开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行政处罚等人民群众关切信息。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强化政务微信的日常管理,我局印发了《楚雄州水务局新媒体安全管理制度》,在平台管理、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发布信息范围、舆情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方面做出明确要求,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防止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接受上级督导。对上级相关部门指出的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秉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的原则,确保在及时整改反馈的同时,一并纠治同类问题,同时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是压实内部责任。制定《楚雄州水利信息考核办法》,逐项将公开目录分解到各处室(单位),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另一方面强化考核。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从各渠道收集到的群众反映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均积极响应,对群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并对群众关注支持表示感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4.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1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1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1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对本部门的专项宣传力度有待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明确工作重点、要点,提高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

二是提高对本部门专项宣传力度。采取图解化、音视频化、动漫化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业务范围、进行广泛宣传,在群众心中树立起更加鲜明立体的单位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楚雄州水务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