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5-0120005 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0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225号,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12201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楚雄州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节

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示要求,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群众关切,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联动、协同发声,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政务服务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二是推动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打通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传递权威信息。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334条。其中批准结果信息公开59件,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公开33件,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公开58件,业务信息公开39件,部门文件公开78件,通知公告公开19件,财政决算信息公开13件及其它信息。积极主动公开涉水热点问题。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223条,超5万次观看,楚雄水务发展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不断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集体会商、风险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加强信息建档管理,全面推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2024年,我局未收依申请公开事项,也为收到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以州水务局政务公开专栏及“楚雄水务”微信公众号为主渠道,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政务服务办理情况等信息,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强化政务微信的日常管理,根据《楚雄州水务局新媒体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在平台管理、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发布信息范围、舆情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方面做出明确要求,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防止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职责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发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考评方案,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三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四是强化工作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水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2.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仍需强化。二是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仍需深化。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专业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加强媒体矩阵管理。持续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发挥媒体矩阵联动优势,提升水务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与引导力。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楚雄州水务局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