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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436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9-17 00:00:00 文  号:
标 题:
关于我州2017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公告

关于我州2017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公告

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了对贫攻坚、财政预算执行、民生资金、生态资源环保等领域的审计力度,继续对重大政策措施、重点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开展跟踪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177月至20186月底,全州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645项,查出违规金额 70 295万元,审计后已财政17 723万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8 058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5 644 万元,调账处理 20 909 万元,移送有关部门查处事项40件,涉及38人,移送涉及资金3 600万元。同时,全州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307项,项目投资额 454 59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509 138万元,通过审计,核减工程投资22 544 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全州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全州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2 60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1.9%;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 486 87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7%

——狠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通过采取统筹协调抓增收、齐心协力抓争取、强化督查抓支出等措施,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全年预算的101.9%,比上年增长10.4%;全州共争取上级补助141.6亿元,比上年增加5.6亿元,增长4.1%;争取债券资金17.5亿元,比上年增加3亿元,增长20.7%;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00.7%,增长5.7%,全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的需要,三保工作成效显著。

——充分发挥财税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深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营改增政策。多方筹措资金,持续加大扶贫领域投入和重点项目建设及产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推动经济健康平稳增长。

——持续推进财税改革,预算管理不断规范。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部门预算项目库;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财税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财政绩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逐年提高。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较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逐步提高。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全面跟踪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逐步提高。

二、20177月至20186月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足额安排预备费;二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三是楚雄市欠交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2 164.64万元;四是姚安县财政2014年至2016年未足额安排工会经费466.25万元。

(二)财政预算收入管理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1.楚雄市2017年虚增财政收入3 562.55万元。

2.部分单位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清缴入库3 661.4万元。其中:州住建局33.59万元;州发改委1.9万元;南华县发改局2.45万元;禄丰县发改局1.9万元;楚雄市供排水公司3 621.56万元。

3.楚雄市未按规定收取预算收入10 679.14万元。楚雄市未收取土地出让价款10 528.93万元和水土保持补偿费150.21万元。

4.楚雄市被征地农民保障金未纳入社保资金专户管理860.86万元。

5.部分单位欠缴税金11 195.8万元。其中: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欠缴6 186.45万元;开发区管辖的9户企业欠缴2 871.56万元;州供销社欠交0.75万元;楚雄市国有土地出让欠缴各种税金2 137.04万元。

6.部分单位发放各种奖金1 099.98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涉及4个州级部门和3个县级单位。

7.州建筑业协会和禄丰县警察协会违规收费91.87万元。

(三)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交未交财政存量资金872.63万元。其中:州发改委8.29万元;牟定县发改局35万元;姚安县发改局0.63万元;武定县发改局6.94万元;禄丰县发改局235.95万元;南华县发改局40万元;楚雄市发改局335.17万元、农业局100.2万元、林业局76.03万元、水务局6.52万元、畜牧局3.77万元、住建局2万元、紫溪中学5.4万元、卫计局16.73万元。

2.其他资金管理方面存在:州警察培训学校套取培训学员伙食费及处置废旧物资收入105.25万元用于单位食堂接待支出;姚安县发改局违规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26.13万元;楚雄市部分项目未开工建设,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

(四)财政财务支出管理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挪用专款469.75万元。其中:州供销社10万元;州发改委27.5万元;姚安县总工会5.98万元;禄丰县公安局402.24万元;楚雄市公安局0.54万元;大姚县发改局6.1万元;姚安县发改局8.1万元;元谋县发改局9.29万元。

2.楚雄市发改局2017年虚列支出项目资金18万元后转入往来款科目。

3.滞留专项资金10 864.51万元。其中:楚雄市10 122.33万元;双柏县发改局50万元;禄丰县发改局355.25万元;南华县发改局336.93万元。

4.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和超标准、超范围支出770.03万元。涉及5个州级部门和4个县级单位。

5.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涉及3个州级部门和1个县(市)级单位。

6.接待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制定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和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制度;二是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三是违规报销景点门票7.07万元;四是违规购买纪念品、土特产品65.95万元,扩大接待费开支范围7.94万元;五是接待费实际支出数不真实,存在调整年终决算报表的问题;六是接待费报销和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10个县(市)。

7.州规划设计院为双柏县妥甸镇政府虚开发票1.2万元。

(五)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州住建局和州警察培训学校资产管理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出租收益流失3.39万元;二是州供销社和楚雄市相关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三是1个州级部门和2个县级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四是2个州级部门和3个县级单位购置和已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4 937.73万元未列入资产核算;五是州供销社未办理资产划拨手续和未进行清产核资。

(六)会计核算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州发改委收支未纳入单位法定会计账册核算44.54万元。

2.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处理7 123.66万元,涉及5个州级部门和6个县级单位。

3.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手续不全、资料不完备,涉及3个州级部门和6个县级单位。

4.原州规划局和州人防办合并州住建局后,其会计账务未合并核算。

(七)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对全州水网建设、精准脱贫、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城镇棚户区及城乡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6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抽查单位331个,跟踪审计发现问题85个。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已整改70个,正在整改15个。

1.对全州水网建设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虚开发票1.12万元;二是业务招待费超支12.43万元;三是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1 377.11万元;四是挪用专项资金50万元;五是项目资金长期未安排使用432万元和长期结余未处理28.5万元;六是未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七是工程勘察设计未招标;八是项目推进缓慢;九是部分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涉及5个县(市)。

2.对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扶贫项目资金17.81万元;二是扶贫资金长期闲置1 609.7万元;三是预付项目启动金未及时报账核销3 382.62万元;四是将扶贫项目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管理652.28万元;五是未及时发放扶贫到户小额贷款2 014万元;六是项目未经结算全额拨付工程款;七是扶贫项目资金核算管理不规范、账务不健全;八是贫困学生未足额享受生活补助和己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九是产业扶贫效果不明显;十是项目未按计划实施和推进缓慢,扶贫项目工程未按规定执行招投标程序,易地扶贫搬迁未按要求签订“3个协议

3.对楚雄市2016年至2017年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未实施;二是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补助标准政策存在差异。

4.对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禄丰县改变资金用途10 300万元;二是武定县长期闲置资金104.44万元;三是4个县(市)48户农户虚报冒领或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9.85万元;四是8个县(市)将不符合条件的98户农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涉及资金124.39万元;五是姚安县扩大范围审批和违规重复申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六是楚雄市126户违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待遇。

5.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6个县(市)项目资金长期结存未安排使用79 355.39万元;

二是3个县未完成应置换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和贷款11 540.8万元;三是3个县项目资金未到位5 594.15万元;四是大姚县滞留资金且多承担贷款利息137.29万元;五是项目推进缓慢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六是一户一档资料不完整。

6.对全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楚雄市未按预算安排使用新增债券资金6 333.77万元;二是2个州级部门和10个县(市)债券资金闲置和滞留43 468.2万元;三是州交通局违规出借新增债券资金3 240万元;四是3个县(市)未及时拨付债券资金22 004.39万元;五是牟定县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协调办公室长期未对征地拆迁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人员变动后未进行会计资料移交。

(八)资源环境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土地流转管理工作薄弱,执行土地流转政策不严格;二是河长制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征收水资源费,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三是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未办理招投标手续;四是部分重点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城市开发边界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未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五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及验收不及时。

(九)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州本级共完成政府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5项,主要问题是:多结算工程价款9 540.64万元;多支付工程款15.71万元;超计划投资12 715.83万元;未招标726.23万元;工程结余资金未处理1 580.81万元;牟定县双龙闸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未取得用地批复。

(十)信息系统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2个县(市)公安局信息系统进行了审计,主要问题是:无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超原合同价及管理不规范、机房物理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和网络运营维护未做好保密措施。

(十一)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楚雄州宾馆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未归还财政周转金50万元,少计缴资金占用费250.96万元;未收取房租及保证金60万元;未缴税费14.73万元;资产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47.14万元;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等。

三、201712月向州人大常委会 报告时正在整改的25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12月底,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报告时有25个审计查出问题正在整改。截至20186月,已整改10个,还未整改完15个,其中大部分问题属于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拖欠应缴税费等长期遗留问题,整改难度较大。

四、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严格依法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和预算执行控制与监督,关注执行结果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提高支出的有效性和精准度,加大对违规使用预算资金、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和问责力度。

(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省、州重大发展战略,完善财政政策,加强政策协同和预期管理,统筹存量,用好增量,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全州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平稳运行。

(三)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要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和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对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要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严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