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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441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03-18 16:59:10 文  号:
标 题:
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2020年3月17日至5月15日,楚雄州审计局对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决策部署情况。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云发〔2014〕2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4〕73号)要求,2019年,楚雄州财政局制定下发了《楚雄州财政局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细则的通知》(楚财办〔2019〕37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楚财办〔2019〕36号)等文件。2019年,从以下十个方面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一是改革部门预算编制程序,推进项目库建设和支出经济分类改革;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做好当前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过“紧日子”政策,严格预算执行,严把支出关口,压缩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三是全力推进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四是稳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六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动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七是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八是做好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九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十是制定出台有关进一步规范州级部门差旅费、会议费管理政策。

2.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至2019年末,州级政府所属4家行政事业单位共计拖欠民营企业账款2 014.76万元,已偿还1 231.35万元,清偿率为61.1%;剩余欠款783.41万元。

3.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楚雄州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降费政策,及时将省下发的降费政策文件转发各10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并提出了认真贯彻落实的相关要求。一是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商后以楚发改收费价〔2019〕183号转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涉及的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继续执行降低30%的规定,仲裁案件受理费按下限标准执行,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停征;二是下发了《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楚财征〔2019〕26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调整部分政策性基金文件的通知》(楚财征〔2019〕27号)、《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楚财征〔2019〕30号),及时承接和下放降费政策。

(二)预算编制和调整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州级年初分别编制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4本预算,预算编制全面、科学、规范、透明;支出预算已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和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部门支出项目已编入中期财政规划。

2.预算调整情况。2019年,根据政策规定,对州本级社保基金收支进行了调整。同时,州本级年度预算执行中上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和年初支出预算中不需要再安排使用的项目支出形成的新增财力,对年初预算进行了调整。预算调整方案已按法定程序报经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

(三)2019年州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 217万元,为年初预算及调整预算数的92%,同比减少4 309万元,下降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 6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8.3%,为调整预算数的85.1%,同比减少20 414万元,下降7.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 2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 791 24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6 1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 307万元,调入资金10 93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73 600万元,收入总计2 372 4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 63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 720 430万元,上解支出72 03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1 29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232 310万元,补充预算周转金-4 9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 406万元,支出总计2 327 17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5 285万元,全部为各级项目结转。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 899万元,为年初预算及调整预算数的49%,同比增加1万元;支出9 8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5.9%,同比增加3 303万元,增长50.2%。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 8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 69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4 20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 65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26 200万元,收入总计685 6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 88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0 104万元,上解支出24 209万元,调出资金2 52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 0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601 170万元,支出总计682 923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2 73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收入274万元,收入总计8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74万元,调出资金550万元,支出总计82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零。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1 89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1%,同比增长8.4%,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67 385万元、利息收入8 31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28 821万元、其他收入25 556万元、转移收入1 8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8 99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1%,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74 649万元、其他支出816万元、转移支出80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6 34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71 673万元。

(四)州级项目库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年初已编制预算的项目已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2019年州级入库的项目908个,入库的项目申报资金530 023.73万元,其中:经常性项目593个,申报项目资金369 214万元,一次性项目315个,申报项目资金160 809.73万元。2019年州本级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效目有907个。

(五)财政专户开设及管理情况。

至2019年末,州财政局共保留银行账户13个,其中:国库存款账户1个,财政专户12个(非税收入专户3个、社保基金专户5个、国际贷赠款专户2个、偿债准备金专户1个、粮食风险基金专户1个)。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楚雄州财政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狠抓“稳收支”保“三保”专项行动,努力克服“减税降费”以及各项减收增支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资金监管,推动全州财政收支持续平稳增长。通过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和监督,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范预算单位收支行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其他有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收支状况。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征收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94 745元。

2.签订《楚雄州小额担保贷款合作协议》未严格执行《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呆账代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金融经办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超过贷款担保金价值的5倍。

(二)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方面存在的问题。

1.代编预算未按规定逐年下降。

2.预算调整项目不够细化。

(三)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404 140 115.7元。

2.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

3.财政部门分配下达的预算指标未在“财政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中登记。

(四)项目库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项目指标编制不完整。

(五)财政专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政专户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处理220万元。

2.财政周转金清收和处理效果不明显。

(六)网络安全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财政一体化”系统等级保护未达到规定的3级要求。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楚雄州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建议:(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应缴预算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库,确保年初预算的圆满完成。(二)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得转入财政专户,确保财政支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堵塞漏洞,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规范,确保财政专户核算的专项资金做到“专户专用”。(四)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强州级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和政策退出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接到审计报告后,已按审计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关于“违规征收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问题,楚雄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已将违规收取资金94 745元进行了清退;关于“签订《楚雄州小额担保贷款合作协议》未严格执行《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呆账代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金融经办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超过贷款担保金价值的5倍”的问题,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楚雄州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已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重新签订“小额担保贷款合作协议”,明确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损失风险承担比例;关于“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截至2020年5月底已全部缴库;关于“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的问题,2020年楚雄州财政局草拟了《楚雄州2020年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专项行动方案》,待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切实减少财政资金的闲置和沉淀。其他问题,已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强和规范预算指标业务管理工作,全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加大对往来款项和借出财政周转金的清收力度进行了整改,审计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已经按期进行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