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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617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12-07 00:00:0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审计局2018年度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第二批)

楚雄州审计局2018年度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第二批)

禄丰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楚雄州审计局对禄丰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基本情况

2012年9月6日,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禄丰县2012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禄发改字〔2012〕291号)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总占地88.06亩,总户数2 600户,总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79亿元,建设资金由中央、省、州补助和企业自筹解决。

项目由禄丰县人民政府委托省城乡投公司为融资代建单位,采用“投、融、建、管”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建设。主体工程于2011年7月开工,2015年6月竣工,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项目送审总投资41 117.26万元,审定投资完成额40 292.8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省城乡投楚雄分公司的会计资料和工程决算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建设情况。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824.4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作出调减工程价款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禄丰县人民政府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作调减处理。

 

楚雄州检察院迁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检察院迁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办公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地下室一幢,检察官教育培训基地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一幢,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等。项目由云南省发改委、楚雄州发改委共批复建筑面积16 06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 972.03万元,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中央资金补助、地方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工程经公开招投标,办公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由云南楚雄锦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3 832.25万元中标承建;检察官教育培训基地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工程由元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1 016.03万元中标承建;室外附属工程由楚雄腾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519.40万元中标承建。工程经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该项目共到位资金7 028.53万元,支出资金6 674.34万元,审定投资完成额8 549.17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会计资料和工程决算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建设情况。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以及超计划投资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516.32万元。

(二)项目超概算投资2 577.1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楚雄州审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出具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作出调减工程价款处理;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作出向原投资批复单位补办超投资手续处理。

(二)针对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一是提高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准确性;二是今后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三是对已经拨付给云南楚雄锦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元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工程款、垫付材料款、工资,但施工方未出具发票的情况进行清理,补足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州检察院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作调减处理,超概算的问题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中;审计建议已采纳。

 

楚雄州委机关住宿区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楚雄州审计局于2018年5月至7月,对楚雄州委机关住宿区改造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基本情况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管网户表改造351户,太阳能由共用改分户共13栋房屋220户,重做屋面防水。资金来源由州财政、单位和用户共同筹集。按州财政局批复太阳能安装工程实行采购分散采购;管网户表改造工程、屋面防水工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工程于2017年9月1日开工,12月15日竣工,2018年1月25日通过竣工验收。

工程到位资金243.53万元,支出资金243.53万元,审定投资完成额268.85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实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等过程手续基本完备,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财务收支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3.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作出调减工程价款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州委办公室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作调减处理。

 

楚雄高顶寺和姚安张家山广播电视发射台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2月至6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高顶寺和姚安张家山广播电视发射台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基本情况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楚雄州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290.15万元,建设内容为6个台站、改扩建发射机房和技术用房等。

经公开招标,姚安张家山广播电视发射台工程由姚安旭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201.61万元;楚雄高顶寺广播电视发射台工程由云南云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27.34万元;经竞争性谈判,楚雄州广电发射总台机房装修工程由云南红林盛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56.8万元。其余防雷工程、张家山道路修复等9项工程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 

审定投资完成额662.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37.35万元,待摊投资25.36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和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结算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工程的立项、审批、开工、竣工手续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31.4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作出调减工程价款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州广播电视无线传输发射总台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作调减处理。

 

楚雄州司法局新办公楼信息化工程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2月至7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司法局新办公楼信息化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基本情况

楚雄州司法局新办公楼信息化工程包括计算机中心机房建设、视频会议系统、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会议室装修等。

通过公开招标,新办公楼信息化工程由楚雄光泰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64.78万元。

工程到位资金182万元,支出182万元,审定投资完成额191.21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楚雄州司法局新办公楼信息化系统工程资金来源合规,工程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会计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情况。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及部分工程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0.4万元;

(二)会议室装修工程15.57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三、审计处理情况

楚雄州审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出具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作出调减工程价款处理;对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楚雄州司法局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采购方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州司法局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作调减处理;对部分工程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楚雄州司法局承诺将规范工程采购方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