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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623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6-11-22 00:00:0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审计局关于汶川地震捐赠款物跟踪审计结果公告(第1号)

楚雄州审计局关于汶川地震捐赠款物跟踪审计结果公告(第1号)

四川汶川发生8级强烈地震后,楚雄州各级党委、政府对支援灾区抗灾救灾工作高度重视,广大共产党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纷纷慷慨捐资捐物支援灾区。为促进这些捐赠救灾款物的规范管理,确保捐赠救灾款物合理、合法安全运行,确保捐赠救灾款物用于灾区、灾民,让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放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四川汶川地震社会捐赠资金跟踪审计的通知》(云审发〔2008〕49号)要求,楚雄州审计局组织全州审计系统对四川汶川地震捐赠款物进行跟踪审计。

一、审计组织情况

全州汶川地震捐赠款物跟踪审计实行分级负责制,州审计局负责对州本级捐赠款物进行跟踪审计,各县市负责对各县市捐赠款物进行跟踪审计。州审计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张万礼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审计师任副组长,13名审计人员参加的审计组。各县市也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总审计师任副组长的审计组。全州73名审计人员参与,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方案、统一时间、统一表格、统一处理的“五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对汶川地震捐赠款物进行跟踪审计。跟踪审计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对财政、民政、红十字会、光彩事业促进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和组织部等,募集、接收的捐赠款物进行审计;第二阶段对捐赠款物的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延伸审计面不低于30%。目前,第一阶段的审计工作已结束,第二阶段的审计工作正在实施之中。

二、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我州捐赠款物的基本做法是:州财政局负责州政府捐赠资金的接收和汇交;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款物的接收和汇交;红十字会主要负责社会爱心人事捐赠款物的接收和汇交;光彩事业促进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主要负责个体私营企业、个人捐赠款物的接收和汇交;组织部门负责“特殊党费”的接收和汇交。

第一阶段跟踪审计结果表明: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地震救灾捐赠活动;二是各相关单位认真负责,捐赠款物的募集、管理、运行严谨细致,安全稳妥;三是各县市、各企事业单位地震救灾捐赠活动组织得有序、有力、有效;四是楚雄彝族自治州各族人民、社会各界,情系灾区灾民,心甘情愿主动伸出援助之手,不约而同纷纷献出爱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崇高精神得到了发扬光大;五是参与面之广,参与人数之多,捐赠数额之大实为我州历史之最,经过第一阶段的跟踪审计,未发现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捐赠款物的现象。

三、审计结果

截至2008年6月12日止,全州共募集、接收地震捐赠资金2 692.24万元,其中:州政府30万元,全州民政系统1 552.46万元、全州红十字会系统332.98万元,全州光彩事业促进会系统112.08万元,全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系统121.76万元,全州组织系统“特殊党费”532.96万元。全州共上交、直交地震捐赠资金2 131.83万元,其中:州政府直交阿坝州30万元、全州民政系统上交省民政厅1 407.39万元、州红十字会上交省红十字会50.20万元、直交四川灾区22.33万元、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上交121.43万元,州委组织部上交省委组织部“特殊党费” 500.48万元。至2008年6月12日,由于上级要求分时段汇款等原因,全州捐赠资金余额560.41万元。

全州共募集接收捐赠物资:衣物、被子803件(套),食品折价10 000元,药品折价50 000元。所募集接收的物资正在联系交接之中。

审计结果的详细情况见下表(计量单位:万元):

经第一

阶段的审计,针对地震捐赠款物余额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下步全州审计系统还将继续对30%以上捐赠款物的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进行延伸跟踪审计,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对汶川地震捐赠资金的募集、接收、拨付、管理等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提供线索和举报,同时,审计组在审计期间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欢迎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200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