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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625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6-11-22 00:00:0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审计局关于楚雄等八县(市)2008年度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楚雄州审计局关于楚雄等八县(市)2008年度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楚雄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CHUXIONG YIZU ZIZHIZHOU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09年第23号

(总第47号)

楚雄彝族自治州审计局办公室

 

楚雄州审计局关于楚雄等八县(市)2008年度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公告)

为促进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督促“三农”工作健康发展,保障财政支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方案通知》(云审办发〔2008〕75号文)的要求,楚雄州审计局组织8县(市)审计机关于2009年2月至3月对全州8县(市)2008年度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按省审计厅云审办发〔2008〕75号文件的布置,除大姚县、双柏县由省审计厅行政执法处直接审计外,另外8县(市)由州审计局统一组织8个审计组共54人实行“上审下”交叉审计。本次审计采取统一部署方案和下发通知、统一程序方法、统一目标任务和进出点时间、统一定性处理的方式开展。由于州县党委政府对这次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审计工作高度重视,州审计局党政班子树立州县审计“一盘棋”的思想,部署周密、指挥得当、措施有力,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这次审计顺利实施完成。在审计过程中,州审计局领导分别带队参加审计组进、出点座谈会,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财政支农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和反馈意见及建议;广大审计人员克服财政支农资金点多面广、山高路远等困难,发扬不畏艰辛的作风,深入山乡村寨和农户,本着关注三农、维护民生,维护党对三农政策的严肃性,对农民群众负责与对上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的法定职责,全面审计了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客观地揭示了全州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次共审计8县(市)84个县属主管部门和单位,抽查了30个乡(镇)、81个村委会、453户农户。审计资金总额3.83亿元,占各级财政2008年投入我州8县(市)支农资金总额6.21亿元的61.7%。

二、楚雄州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及评价

㈠2008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投入及分配拨付情况

1、州级:2008年州财政支农资金来源合计 95 941.04 万元,其中省下州的中央、省财政资金75 359.23万元(预算下达62 061.23万元,扶贫专户直汇13 298万元),州本级预算安排19 038.65万元,年初支农、扶贫专户余额1 543.16万元。分款为:农业支出22 830.38万元,林业支出9 042.10万元,水利支出44 554.56万元,扶贫支出19 064.40万元,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449.60万元。

2008年度州财政共下达州县(市)支农专项资金92 112.22万元,其中:拨付州级主管部门 22 315.30 万元,拨付10县(市)财政局69 796.92万元,资金拨付率占来源数的96%。至年末未下达3 828.92万元(其中预算结转数1179.58万元、扶贫专户余额2649.24万元)。

2、县级:2008年8县(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共投入62 142.17万元,其中:州财政下达56 807万元(预算下达44 475.02万元,支农和扶贫专户下达 12 331.98 万元),县级预算安排 5 335.17万元,年初预算结余599.85万元,年初专户结余4 634.67万元,合计8县(市)支农资金来源 67 376.69万元;分款为:农业支出20 725.28万元,林业支出7 390.61万元,水利支出22 688.11万元,扶贫支出16 149万元,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423.69万元。至2008年底,实际到位资金62 142.1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至2008年底,8县(市)财政局支农专项资金共拨付 56 499.51万元,其中:拨付县级部门、单位42 208.45万元,拨付乡级财政所14 291.06万元。资金拨付率占到位数的90.92%。

至2008年底,8县(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尚未拨付10 877.18万元(含年末到位未拨付数 7 270.07 万元),其中:预算结转数2 758.13万元、专户余额8 119.06万元。

㈡审计评价

2008年我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政策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高度重视国家财政支农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为促进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提高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在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能够认真坚持和执行省、州关于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专项资金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暂行办法。随着国家投入支农资金力度逐年加大、楚雄州的支农投入也逐年增加,资金安排、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总体较好。

审计结果表明,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涉农部门各司其职,项目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申报、审批和下达支农建设项目计划。财政部门对上级安排下达的各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基本能做到及时拨付,全州对重点支农项目和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兑现农民的直补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核算等方面进行监管。“资金紧跟项目走,审计跟着资金走”已形成社会共识。支农项目实施地区群众齐心协力,农林水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和贫困地区劳务输出、新农村建设等工程项目的实施,不断地改变着农村的生产和生活面貌。多数县、乡政府能按照省、州的规定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财政支农资金。多数涉农部门能按照上级规定下达的项目组织实施、进行会计核算和报账,会计核算资料基本真实、完整。经审计对县乡实际实施的部分项目执行、资金拨付、会计核算、支出单据报账和产生各项效益等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所实施的项目能严把质量关、形成的资产能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和交付使用或移交管护,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和收到一定的社会效果。在经过前几年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审计后,全州的财政支农资金会计核算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违纪违规现象大为减少。但由于县乡经济发展水平低,基层经费保障困难,依然存在着少数单位经费超支挤占支农资金、擅自调整项目计划、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滞留闲置资金、核算或会计的具体事项处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挤占、挪用财政支农资金21.28万元;

㈡部分县存在欠拔以前年度支农专款和少数县乡财政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支农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㈢少数涉农部门滞留、闲置、结余以前年度支农专款;

㈣多结算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工程款11.63万元,报账花名册与实际支出不符4.5万元;

㈤部分项目未经报批程序,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地点、规模,或改变资金用途21.76万元;

㈥部分县存在会计核算、会计的具体事项处理不规范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引起了州、县党委和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于2009年4月3日召集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和涉农部门听取审计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会议以后,州人民政府及时发出财政支农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彻底整改。州审计局按照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决定:对挤占挪用财政支农资金的责令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擅自调整计划建设地点、规模,改变项目资金的,责成县乡对调整、变更的项目补办报批手续;对长期闲置、滞留、结余的支农专款全额收缴财政重新安排使用;对未及时拨付的报账回补资金,要求与项目实施单位认真核实,应拨付的在2009年5月底前拨付;对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县政府督促各单位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州审计局。

各县(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接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已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应缴款项已缴入财政,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