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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626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6-12-15 00:00:0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州级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楚雄州州级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2016年3月至4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其下属单位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基本情况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楚雄州财政局下达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总额为245.98万元,单位决算报表反映总收入245.98万元,总支出245.98万元。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楚雄州财政局下达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的预算总额为304.73万元,决算报表反映总收入304.73万元,总支出304.7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能认真执行部门预算,财务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存量资金和已经收取的非税收入足额上缴州财政,部门决算草案和会计报表能真实反映部门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招标的机关事业单位等欠交交易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11485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催缴力度,将各机关事业单位所欠交的交易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催收后上缴州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建议:将单位单独核算收支的账户,纳入单位经费账统一核算;及时清理、清退保证金及保证金存款利息;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在交易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收缴过程中的内部牵制和管理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进行整改。已催缴交易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79.52万元,审计建议已采纳,并向州审计局反馈了审计整改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3月至4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水务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楚雄州水务局本级和下属单位蜻蛉河罐区管理局、楚雄州大海波水库管理处,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为楚雄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楚雄州财政局下达楚雄州水务局预算总额为1467.57万元,决算报表反映总收入3577.1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67.57万元,其他收入2109.6万元),2015年初结转和结余382.46万元,总支出3183.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75.68万元。
蜻蛉河灌区管理局为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楚雄州财政下达预算总额为2713.08万元,决算报表反映总收入2713.08万元,2015年初项目经费结转和结余2.61万元,总支出2715.69万元。
楚雄州大海波水库管理处为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楚雄州财政下达预算总额为153.49万元,决算报表反映收入153.49万元,支出143.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楚雄州水务局能认真执行部门预算,存量资金和非税收入已足额上缴州财政;部门决算草案和会计决算报表能真实的反映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决算结果与财政部门年初批复或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的预算数相一致。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支出决算不真实2 991 954.39元。
(二)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143 828.7元。
(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设总体规划等编制未进行招投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楚雄州水务局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建议:加强单位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严格按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规范运行管理;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并向楚雄州审计局反馈了审计整改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楚雄州国家保密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6月至7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国家保密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
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楚雄州国家保密局为楚雄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楚雄州财政局下达楚雄州国家保密局预算总额为118.2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总收入118.22万元,总支出118.12万元,年末结余0.1万元。2015年非税收入2.48万元,已全额缴州财政。
审计结果表明:州保密局能认真执行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已足额上缴州财政;部门决算草案和会计决算报表能真实的反映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决算结果与财政部门年初批复或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的预算数相一致。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发放各种奖金96115元未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放各种奖金未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要求补交税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州国家保密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补缴了个人所得税。审计建议已采纳,并向州审计局反馈了审计整改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