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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630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6-12-19 00:00:0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2015年度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楚雄州2015年度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楚雄州审计局于2016年4月11日至5月15日对楚雄州地方税务局2015年度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楚雄州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州地税局”)是隶属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的税务机关,负责全州国家税收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组织全州地方税收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规定的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各种基金、规费等收入。全州共有12个征收机构(州地税局开发区分局、州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和10个县市地方税务局)。主要税收收入以“两烟”税收及建筑业、房地产行业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为主。截至2015年底全州共有纳税户104 605户。其中:内资企业29 613户,港澳台企业93户,外商投资企业105户,个体经营户74 794户。
审计结果表明,全州地税系统在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改进和加强税收征管,充分挖掘增收潜力,通过全州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税费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十二五”时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12.54亿元,比“十一五”时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9.7亿元增长29.28%,增加2.84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支持了实体经济渡过难关,为楚雄彝族自治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审计认为,税费入库真实,收入级次划分合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及退税审批手续齐备,程序合法。但在税收征管中仍存在一些需要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应减免未减免小微企业税费38 832.0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持续深入向社会公开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扎实服务小微企业,确保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执行到位的审计意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州地税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对应减免未减免小微企业税费38 832.02元的问题比较重视,已积极督促开发区地税分局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