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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23048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7-02-14 17:32:35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

楚雄州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3〕81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财预〔2016〕8号)、《楚雄州州本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楚财预〔2013〕67号)和《楚雄州财政局转发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楚财预〔2014〕14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楚雄州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一、部门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楚雄州审计局为州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11〕139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一是主管全州审计工作。二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向楚雄州人民政府和云南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四是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州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州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市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州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州级投资和以州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州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规定的州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州级政府部门、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楚雄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对政府部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经济行为的绩效进行审计评价;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楚雄州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五是按规定对州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楚雄州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六是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七是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楚雄州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八是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九是与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十是组织审计楚雄州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的财务收支。十一是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州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州审计信息系统。十二是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我们将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全局的高度谋划审计工作,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审计工作,紧扣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审计署、省审计厅年度任务安排,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审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二是积极完成审计署和省厅部署的任务。三是深化财政管理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四是强化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促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五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进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健全完善。六是开展重点工程及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提高投资审计绩效。七是开展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

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楚雄州审计局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的行政单位。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楚雄州审计局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2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0人。离退休人员中未归口管理的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6人。在编实有车辆8辆。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楚雄州审计局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062.7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06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69万元,部门项目支出355.0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707.69万元,包括:在职和离退休的人员工资支出481.54万元,医疗和住房公积金缴费92.23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69.18万元,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64.74万元。

(二)部门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355.06万元,用于局机关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审计事业发展,主要用于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业务培训、网络运行维护和聘请专家、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等开支,包括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经费、财政管理审计项目经费、企业审计项目经费、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费、民生资金审计项目经费、干部培训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3万元,其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按现有车辆编制数预算经费,待公务用车改革后按车辆保有情况进行调整。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全部用于车辆运行维护,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审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通行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数20万元下降5%,主要用于审计业务交流、审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楚雄州审计局

                                                                                         2016年2月5日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