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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647J-/2019-1028006 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8日 文  号:楚自然资函〔2019〕8号
标 题: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楚雄州委:

您提出的关于《楚雄州乡村文化建设中房屋彩绘风格应该因地制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提案对我们正在宣传贯彻《楚雄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配套技术规范和政策非常有借鉴意义。针对我州城乡风貌缺乏“彝腥味”的问题,我局组织专业单位重点研究彝族建筑及其装饰,2002年印制了《中国彝族现代建筑研究图集》;2008年制定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特色管理办法》;为控制新农村建设的建筑特色,2014年编制《楚雄州村庄特色民居设计图集》。总体的色调风格采用彝族的红、黄、黑色彩体系,并在楚雄市紫溪镇紫溪彝村、树苴乡九街村委会马家村,姚安马游村,永仁县宜就村委会彝人新村、方山诸葛营,双柏李方村等为代表的民族特色村寨和G56沿线进行了实践,社会总体评价较好。

但也确实存在不结合环境、不结合审美、不结合特定人群,红、黄、黑用得过“烂”的问题。特别是双柏县城用高饱和度红色作为城市主基调色,形成“全城山河一片红”,与柔和的自然山水反差太大。有一位建筑专家到双柏开玩笑说:农民都不敢把牛牵进双柏,会疯的。

我局也专题研究过此事,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落实。

一、法律层面明确了世居民族和地域特色法定使用权。我局参与起草的《楚雄州城乡特色建设条例》中对城乡特色的定义为:“城乡特色风貌,是指以彝族文化为主、多民族文化并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民族特色、地域特征,传承历史文化,并与生态环境要素、人文要素和空间控制要素相协调,具有个性的建筑、街区、村庄等外观风格与形象。”“黑、红、黄等颜色协调统一的彝族传统装饰色彩和其他世居民族传统装饰色彩。”在法律层面确定了地域和世居民族特色的使用权。

二、分区执行。我局在城乡色彩控制采用分区执行,各县根据自己的城市风貌定位,确定建筑色彩、彩绘的样式,并在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整体考虑。村庄的规划设计根据当地传统建筑样式和色彩确定基调色和强调色彩。例如,姚安以汉唐文化的灰白基调;元谋以土林自然色为基调;双柏在不改变其红基调的前提下降低色彩饱和度。

三、专业介入。各级规委对项目审查时邀请建筑、环境设计等方面专家参与审查,综合整体研究建筑色彩(彩绘)、装饰与环境的协调度,逐步使我州风貌控制走向专业化。

四、项目落实。一是村庄规划审查时,结合地域、村民的审美习惯等因素“一村一品”,不强调大统一;二是在城乡建设项目审查时,把建筑里面色彩按《中国建筑色谱》标明色号、装饰图案方案必须是报审材料之一,作专家审查。通过近一两年的努力,全州城乡特色有所体现。

城乡特色的表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乡村的特色,不能简单地靠把城市、书本的建筑美学概念复制到乡村,而更多的是要靠乡土人才,用他们自己的审美习惯去创造形式多样、接地气的建筑美学。请你们多帮呼吁,由政府牵头,以文化、住建等部门为主导,建立一种自下而上的建筑装饰的建筑技艺工匠培养体系,并作为一个地方产业加以扶持和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