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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647J-/2023-0908001 公开目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发布机构: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9-08 17:34:0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标准明确如下:

一、组织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州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中央、省、州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推进“三新一高”等重大战略实施;

二、贯彻州委、州政府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重大决策,结合楚雄州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研究确定自然资源重要工作和重大改革举措,审议自然资源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制定拟定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

四、审议报州委、州政府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的重要请示或报告,以局党组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或工作部署;

五、审议重大改革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1万元(含)以上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等事项;

六、审议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及监督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工作、矿产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等重大事项;

七、审议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八、审议内设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讨论决定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成员、科级干部的考核任免、调动、交流和奖惩;讨论决定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的考核、任免、调动、交流和奖惩;

九、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

十、审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研究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等有关事项;

十一、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

十二、审议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十三、审议落实州委、州政府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交办的重要事项;

十四、审议其他应当由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