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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18-1204009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7-30 16:12:03 文  号:楚贫复〔2018〕9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黄怒雄、施丽琼、杨正波、李琼会、田海江、王新华委员:

非常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扶贫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厚爱,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脱贫攻坚工作的提案,已交我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评价机制。

围绕今年2018年10万贫困人口脱贫、150个贫困村出列、4个贫困县摘帽的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印发《楚雄州完成2018年度目标任务责任清单》,细化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行业部门责任、县市主体责任、乡镇直接责任、村“两委”工作责任、挂包单位挂包干部包保责任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六个责任”,对行业部门、挂包单位与县乡村、挂包干部与贫困户捆绑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压紧压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脱贫攻坚责任。修订完善《楚雄州县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楚雄州行业扶贫部门考核办法》《楚雄州驻村扶贫工作队考核办法》《楚雄州州级单位2018年“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办法》,从严考核,确保脱贫攻坚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贫困村项目落实力度。

坚持规划先行,做实做细县、乡、村、组、户五级脱贫攻坚规划,完善县级项目库,编制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形成横向有资金账、项目账、工作 账,纵向有任务账、目标账。全力统筹整合行业部门资金、专项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形成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资金投入机制,彻底解决了项目对接不到位,项目实施效率低等问题。

三、强力推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挪穷窝”、“换穷业”,实现脱贫,是中央、省州“五个一批”脱贫的关键举措。我州坚持“应搬尽搬”“应纳尽纳”的原则,聚焦“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地区、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且建设成本过高地区、地震活跃带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国家禁止或限制开发地区、地方病高发地区、其它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区”六类“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区域,全州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7805人,其中2016年实施22458人,2017年实施20512人,2018年实施4835人。根据《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应选择城镇或具有一定人口聚集规模、公共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较好、有增收致富条件的中心村进行安置。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16年、2017年集中安置比例应达到60%以上,2018年以城镇集中安置为主,县城安置75%,集镇安置25%。全州共实施142个集中安置点,严格执行“双点长”负责制,建立预警应策机制,强力推进项目的实施。

四、强力推进产业扶贫。

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推动,成立州、县市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推动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楚雄州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确保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有1个以上产业增收项目。加大特色养殖产业扶持力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参与、在非贫困村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参与,新建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头、肉牛50头以上的,每个规模养殖场一次性补助10万元;年出栏生猪1000头、肉牛100头以上的,每个养殖场一次性补助20万元。年出栏肉羊200只、禽10000只以上的,每个养殖场一次性补助5万元,年出栏肉羊400只、禽20000只以上的,每个养殖场一次性补助10万元。扶持特色经济作物加快发展。对发展绿色蔬菜、经济林果和食用菌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签订规模流转土地合同3年以上,在贫困村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参与、在非贫困村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参与,创建100—200亩、201—500亩、501亩以上绿色蔬菜、经济林果和30—60亩、61—150亩、151亩以上人工食用菌种植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扶持发展乡村旅游业。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并带动贫困户的,每个旅游扶贫示范村补助10万元,每个旅游精品农庄补助5万元。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电子商务。在贫困村范围内,对当年电子商务收购并在网上销售当地农产品达到50万元以上、并经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服务站,按其实际收购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构建解决贫困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政策衔接,因病、年老、残疾或其他特殊原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脱贫的农村贫困户,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兜底保障,目前全州45900名丧失劳动力,无业可扶的贫困人口得到低保兜底保障。二是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制定和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做到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关爱留守儿童全覆盖、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全覆盖。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大招生力度,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全部接受优质职业教育,让其掌握1门以上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三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认真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现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贫困人口28种重点疾病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贫困人口住院治疗费用单人单次自付不能超过10%、个人累计年度自付的医药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四是扎实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制定《楚雄州州级“挂包帮”定点扶贫单位帮扶贫困村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文明新风尚,真正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贫穷落后面貌。

再次感谢你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