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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18-1213005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10-20 11:22:22 文  号:
标 题:
《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解读

《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解读

《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是继《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后又一个脱贫攻坚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主要有5大特点,一是与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保持高度一致,既不提高标准,也不降低要求;二是政策措施更加细化、更加明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是全州脱贫攻坚的“说明书”;三是更加体现了州委州政府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强化了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大脱贫攻坚格局;四是旗帜鲜明的树立典型,州委决定每年从扶贫一线选拔20名优秀干部,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培训选拔干部的主要平台;五是工作责任更加明确,每一项工作都有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充分体现大扶贫工作格局。

《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共有七个方面,包括:一是总体要求,二是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三是精准实施到村到户到人措施全面提高脱贫质量,四是强化政策支持为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提供支撑保障,五是凝聚各方力量构建大脱贫攻坚格局,六是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基础,七是强化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

一、明确了目标任务这一“靶心”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在未来三年,楚雄州脱贫攻坚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省负总责、州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产业和就业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增强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全省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目标任务大家都很清楚了,就是到2020年全州实现92504户34.36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64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也就是“61085”标准要达标)。对已经脱贫的57158户217809人贫困人口、165个贫困村、2个贫困县,进行巩固提升,确保稳固脱贫;对未脱贫的35346户125800人贫困人口、479个贫困村、5个贫困县,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脱贫。

对工作要求提出“8个坚持”,即: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比中央的《指导意见》中的“7个坚持”多了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在这里要特别指出“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把开发式扶贫作为脱贫基本途径,针对致贫原因和贫困人口结构,加强和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造血输血协同,发挥两种方式的综合脱贫效应。”也就是说,精准扶贫的同时,还要继续发挥开发式扶贫的作用,做到造血输血协同。

二、突出聚焦深度贫困这一“关键”

《实施方案》提出了“三个着力”,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这一“靶心”,即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特殊困难、着力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力度,确保到2020年1个深度贫困县(武定县),摘帽,227个深度贫困出出列,24800户93040人深度贫困人口脱贫。特别强调了各项政策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要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条件、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的特殊困难,着力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各项政策的倾斜力度。内容上紧跟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政策、措施,同时结合楚雄州去年出台的《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决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楚委〔2017〕33号),确保政策的延续性和实效性。

三、紧扣了脱贫质量这一“核心”

《实施方案》提出了全力实施“10项行动”,再次打出政策“组合拳”,全面提高脱贫质量,确保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即:全力实施特色产业脱贫行动、全力实施就业扶贫行动、全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行动、全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全力实施健康扶贫行动、全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行动、全力实施生态保护扶贫行动、全力实施综合保障扶贫行动、全力实施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行动、全力实施扶贫扶志行动。

在产业扶贫上,要做到四个全覆盖,即:落实产业扶贫规划引领全覆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全覆盖、稳定长效增收渠道全覆盖、组织保障全覆盖,确保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有1个以上产业增收项目。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每带动1户按照给予2万元贷款额度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全额贴息。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贫困户土地入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集中土地超过500亩、入股贫困户超过100户的合作社,给予以奖代补50万元,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村集体。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在光照条件适宜及符合国家和省光伏扶贫政策的贫困村,大力实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实现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切实解决无产业可扶和无劳动能力人员的收入问题。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县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引导各地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

在就业扶贫上,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护边、河道治理、地质灾害监测、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增加劳务收入。深入推进沪滇劳务协作精准对接,组织贫困人口到上海地区就业,积极引进上海企业到我州建设产业园区,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东西扶贫协作资金可用于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重点帮扶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贫困人口。

在易地扶贫搬迁上,严格执行现行政策,对目前不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优先解决其“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今后可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通过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和有助于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其他形式搬迁,实现搬迁发展。

在教育扶贫上,做到“三个全覆盖”,即: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关爱留守儿童全覆盖、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全覆盖。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大贫困地区教师特岗计划实施力度,积极开展“银龄讲学计划”试点项目和对口帮扶工作,国培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支持贫困地区,“万 人计划”教学名师评选给予适当倾斜。鼓励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设立贫困地区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用于表彰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着力实施“一村一幼”工程,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含、村级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共建,实现2020年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有1所幼儿园。优先支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 民族聚居区幼儿园建设,开展民族地区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行动。

在健康扶贫上,在执行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提出深入实施医院对口帮扶,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结对帮扶,为贫困县医院配置远程医疗设施设备,全面建成从三级医院到县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贫困地区可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直接面向人才市场选拔录用医技人员,选拔录用时优先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紧缺人才。

在农村危房改造上,规范危房危险等级认定责任和程序,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房,确保2019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020年完成因动态调整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在生态保护扶贫上,采取“县统筹、乡镇聘、村管理”的模式,每年优先保证聘用生态护林员和天保工程护林员,到2020年达5000人以上。探索集体天然林、集体公益林的托管机制,推广“合作社+管护+贫困户”模式,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管护。深化贫困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将林地经营权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贫困人口资产性收入。鼓励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购买贫困地区林业碳汇。

在综合保障扶贫上,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地方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地方,可多渠道多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鼓励各地通过互助养老、设立孝善基金等途径,创新家庭养老方式。加快建立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家庭赡养、监护照料法定义务,探索建立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科学合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在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上,从水、电、路、网等提出指标要求,按照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生活卫生和健康状况普遍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的整治目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绿化和庭院治理,提升进村入户通达水平。通过以工代赈、专项补助等方式,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从事村庄保洁工作。

在扶贫扶志上,要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活动,扎实抓好“十小工程”,即:建好一个宣讲团、办好一个讲坛、用好一个“大喇叭”、演好一场小戏、建好一个爱心超市、规范好一批村规民约、执行好一套卫生保洁制度、树好一批文化村寨、坚持好每周一天“帮扶日”制度、设好一个“奖勤曝懒”红黑榜。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加大了人力财力这一“动力”

《实施方案》明确从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人才和科技支持力度“四个方面”为实施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财政投入上,将进一步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幅达到省级要求,支持贫困地区围绕现行脱贫目标,尽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

在金融扶贫上,将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定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合规增加对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投放。

在人才和科技上,将实施“人才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开展科技精准帮扶行动,动员全社会科技力量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州级每年选派100名以上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服务。

在土地政策支持上,脱贫攻坚期内,每年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专项安排一定数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贫困地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允许在省域内调剂使用。建立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城调剂机制。推动深度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补充和改善耕地项目,优先用于跨省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指导和督促贫困地区完善县级土地整治规划。

五、凸显了大扶贫格局构建这一“要素”

《实施方案》提出了凝聚各方力量构建大扶贫格局,从七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即:加大专项扶贫工作力度、加大行业扶贫力度、加大定点扶贫工作力度、加大社会扶贫工作力度、加大沪滇扶贫协作力度、扎实做好驻楚部队帮扶工作、加强扶贫志愿服务活动,也就是州委杨斌书记经常提的“五位一体”大脱贫攻坚格局加上部队帮扶和开展扶贫志愿服务。

六、抓住了打牢脱贫攻坚基础这一“基石”

《实施方案》提出了强化扶贫信息的精准和共享、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贫困退出机制“三项工作”基础工作。这三项工作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最基础也是非常关键的工作。

在强化扶贫信息的精准和共享上,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及时纳入符合条件但遗漏在外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确保应扶尽扶。实现同级横向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

在县级项目库建设上,项目库建设是当前重点工作之一,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都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2月14日在四川成都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中指出,“一些地方扶贫项目规划不科学不合理,资金闲置浪费”,并明确要求“要建立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2018年3月8日,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0号),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正式启动。

项目库建设是脱贫攻坚的基础性工作,是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关键,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支撑。要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和贫困县摘帽需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坚持“六个精准”,盘点今后三年脱贫攻坚任务,“缺什么补什么”,补齐“短板”弱项,把产业扶贫作为重点,提高脱贫质量。脱贫攻坚项目库要建设到户有“明白卡”(也就是因户施策帮扶计划)、村有“施工图”(也就是村级实施方案)、乡有“路线图”(也就是乡级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程度。特别是要对村、组、户规划充分衔接,把之前已经规划好的项目,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实际,再分析、再研究,再完善、再细化,变为有条件可实施的项目,避免出现储备项目与规划项目形成“两张皮”,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方式来建设。

在健全贫困退出机制上,贫困退出机制是确保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脱真贫、真脱贫的关口,是确保脱贫质量重要倚靠。中央相继出台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办法、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考核办法,组织省际间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民主党派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审计发现问题,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媒体暗访,实行了史上最严格的考核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脱贫攻坚工作有效推进。从今年开始,实行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从国家下放到省,国家按通过专项评估检查县的20%进行抽查,也就是申请退出贫困县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确保贫困县退出质量,州对申请贫困县退出组织核查,由省级组织开展专项评估检查,2020年至2021年年初国家开展脱贫攻坚普查。

七、强化了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这一“前提”

《实施方案》对强化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即: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完善脱贫攻坚考核监督评估机制、扎实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培养锻炼过硬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深入开展扶贫领城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舆论氛围、做好脱贫攻坚风险防范工作。

在责任压实上,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县抓落实”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州、县市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贫困县党政正职主要精力用于扶贫。实施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州委书记遍访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县市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

在考核监督评估上,2018年州上相继出台了《楚雄州县市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楚雄州行业部门扶贫成效考核实施办法》《楚雄州州级单位“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楚雄州驻村扶贫工作队考核办法》等文件,在《实施方案》中再次提出进一步完善扶贫考核评估工作,改进州对县及县以下扶贫工作考核,原则上每年对县的考核不超过2次,加强对县委书记的工作考核,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实行开展常态化约谈,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

在党建促脱贫攻坚上,全力实施脱贫攻坚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全面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的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建立健全本土人才回引、院校定向培养、县乡统筹招聘等机制,通过探索在乡镇建立青年人才党支部,为每个贫困村储备2至3名35岁以下优秀人才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驻第一书记,建立长效机制。

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贫困县党政正职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全州每年从扶贫一线选拔20名优秀干部。

在作风建设上,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及时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以扎实、过硬的作风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在氛围营造上,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奖和脱贫攻坚模范评选表彰,选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每年组织脱贫先进典型宣讲报告活动。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创新,讲好彝州脱贫攻坚故事,树立彝州脱贫攻坚形象。

在脱贫攻坚风险防范上,要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社会风险,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在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必须未雨绸缪,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确保脱贫攻坚战既要打赢,又要打好,不留尾巴,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