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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19-1208002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8-08 17:01:39 文  号:楚贫复〔2019〕9号
标 题: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禄丰县政协委员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非贫困县脱贫攻坚扶持力度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州人民政府加大非贫困县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力度,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数下达扶贫专项资金”的答复

禄丰县属于非贫困县,按照贫困县脱贫摘帽时序和扶贫资金“四到县”原则,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在年初安排切块专项扶贫资金时分批次直接下达县市,州级无权调配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一)2018年全州共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520.88万元,其中下达禄丰县3073.09万元,占全州的4.4%。州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60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100万元,地方债券资金3500万元),其中下达禄丰县134.2万元,占全州的1%,2018年中央、省和州共下达禄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07.29万元。2018年全州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规模16.8亿元,下达禄丰县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77亿元,占全州的11%。从资金分配上来看,与其他贫困县相比确实较少,与贫困人口及脱贫任务也不相匹配。

(二)州扶贫办一直以来对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收到该提案的建议后,州扶贫办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在今年州级资金安排中给予重点倾斜。截至2019年1至7月,全州共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778万元,其中下达禄丰县3640万元,占全州的6%。州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89.05万元,其中下达禄丰县991.3万元,占全州的8%,以上合计下达禄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31.3万元,与2018年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07.29万元相比增加1424.01万元,增长44%。全州计划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规模23.99亿元,下达禄丰县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88亿元,占全州的8%。

(三)2019年6月17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省扶贫办作了专题汇报,省扶贫办表示,将加大对非贫困县脱贫攻坚资金支持力度。

二、关于对“在非贫困县也同步实施东西协作扶贫项目,合理安排增派扶贫挂职干部,搭建非贫困县和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平台,帮扶非贫困县在教育、卫生、科技等领域加快发展”的答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相关要求,2017年上海市嘉定区与楚雄州建立了帮扶协作关系。3年来,上海市及嘉定区共投入财政帮扶资金5.6亿,实施帮扶项目356个,派出挂职干部15名,派出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到楚雄指导帮扶64名,有力助推了全州脱贫攻坚进程。按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把被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到2020年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的总体要求,在协作过程中,楚雄州与嘉定区的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围绕7个贫困县的脱贫摘帽开展,资金主要用于7个贫困县的脱贫摘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上海市和云南省委政府在战略上的安排和资金支持方面的要求。但是,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我州在产业帮扶、教育帮扶、招商平台搭建等方面兼顾楚雄、禄丰、元谋三个非贫困县,每年州级党政代表团出访都要求10县市主要领导全部参加,在出访过程中对楚雄机场、禄丰钛产业园、楚雄国家高新产业园、元谋旅游文化产业园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给予重点推荐;每年干部外出到对口支援地区培训10县市全覆盖,东西部扶贫协作职业教育10县市全覆盖,外出到对口支援地区的农特产品展销10县市全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在银川会议上强调,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大战略,是加强区域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的大布局,是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向上海市及嘉定区的汇报争取,进一步拓宽帮扶协作领域,加大帮扶协作力度,争取做到10县市全覆盖。

三、关于对“所有的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享受一样的政策,列入国家光伏扶贫项目目录给予扶持发展”的答复

2016年,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将实施光伏扶贫的范围明确到全国的471个贫困县(其中云南省63个)。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光伏扶贫,州委杨斌书记于2018年亲自带领有关部门到国务院扶贫办作了汇报,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在2018年10月申报“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时,州扶贫办积极向省扶贫办汇报争取,通过争取,省扶贫办同意我州将非贫困县符合光照条件的贫困村纳入申报范围,并开通了申报账号,我州三个非贫困县也申报了部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但到申报中期,因非贫困县不属于发改能源〔2016〕621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我州三个非贫困县申报光伏扶贫项目的账号即被冻结,不能看到已所申报的项目信息,也不能再录入。由于光伏扶贫项目属国家计划立项审批的项目,需国家层面列入光伏扶贫计划,同时录入国扶办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国家能源局再生能源系统方能建设实施及享受光伏扶贫电价补贴,所以目前国家对非贫困县光伏扶贫项目还没有具体明确支持。

四、关于对“协调金融部门,让非贫困县和贫困县享受一样的金融扶贫政策”的答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打赢精神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均对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有了明确的政策支持,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5月15日公布的《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2020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更加明确了加强扶贫再贷款的发放管理力度,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信贷支持,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贫困地区,原则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局深度贫困地区。同时,要防范以片面追求贷款规模和覆盖面、以扶贫名义过度举债等扶贫领域融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杜绝利用金融扶贫资金实施非扶贫类项目的情况发生。另外,关于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一直以来也是十分明确,无论是贫困县或者是非贫困县,只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可以享受扶贫小额信贷“五万元、三年期、无抵押、无担保、基准利率、财政贴息”的扶持政策。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各级金融扶贫政策的要求,加强对金融部门的协调,积极帮助禄丰县协调金融扶贫政策方面的支持。

感谢你们对全州脱贫攻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继续关注扶贫,为脱贫攻坚工作献计献策。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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