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19-1208003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7-26 17:05:13 文  号:楚贫复〔2019〕10号
标 题: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双柏县政协委员小组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脱贫摘帽县项目资金产业支持力度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投入工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省委省政府汇报工作。2018年12月13日和2019年6月17日党政主要领导带队两次到省扶贫办专题汇报,争取扶贫项目资金支持。2019年6月12日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到省财政厅专题汇报脱贫攻坚工作,省财政厅表示,在脱贫攻坚资金安排中会给予楚雄州倾斜。

(一)2018年全州共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520.88万元,其中下达双柏县6039.26万元,占全州的9%。州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721.85万元,其中下达双柏县1849.68万元,占全州的8%。2018年中央、省和州共下达双柏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888.94万元;中央、省级和州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6436万元,其中下达双柏县31554万元,占全州的16%;2018年全州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规模16.8亿元,下达双柏县使用扶贫小额信贷1.29亿元,占全州的8%。

(二)2019年1至7月全州共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778万元,其中下达双柏县5962万元,占全州的10%;州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89.05万元,其中下达双柏县568.6万元,占全州的4.5%;中央、省级和州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9237.08万元,其中下达双柏县24040.76万元,占全州的11%;全州计划使用扶贫小额信贷23.99亿元,下达双柏县使用扶贫小额信贷1.67亿元,占全州的7%。

(三)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云财农〔2019〕146号),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分配给88个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全省平均增幅;在分配其他财政涉农资金时,分配给88个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也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全省平均增幅。州扶贫办将继续向省扶贫办汇报,争取从省级层面加大对楚雄州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给双柏县安排更多的扶贫资金。

(四)州委高度重视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以下简称“四不摘”)的要求,提出了“23496”工作思路,坚持“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两手联动,按照“投入不减、力量不减、考核不减”三条原则,围绕“四不摘”要求,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巩固提升、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就业扶贫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巩固提升、到户政策落实巩固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扶贫扶智扶志成果巩固提升”九项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投入保障、监管力度、督查考核、“回头看”工作、宣传保障六项工作保障措施,构建脱贫攻坚提质增效机制,全面促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二、关于对“加大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力度”的答复。一是州扶贫办将向双柏县扶贫办提出指导意见,认真扎实做好项目库建设,确保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储备,逐年争取扶贫资金支持。同时,做实做细“十四五”脱贫攻坚规划。二是州扶贫办将继续向省扶贫办汇报,争取从省级层面加大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的支持力度。

感谢你们对全州脱贫攻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继续关注扶贫,为脱贫攻坚工作献计献策。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