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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19-1208008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7-26 17:23:30 文  号:楚贫复〔2019〕6号
标 题:
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2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20号提案的答复

吴玉华委员:

收到《关于我州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更应蹄疾步稳》的提案后,州扶贫办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了党组会议研究办理意见,党组书记、主任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具体主办,经过调研,基本落实了你们提出的提案要求,现答复如下: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州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以坚决的政治态度、坚定的工作信心、坚强的统筹保障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88693户333320人减少到2018年底的13675户45165人,贫困行政村从644个减少到188个,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末的12.25%下降到2018年末的2.5%,7个贫困县中牟定县、姚安县、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永仁县已成功摘了贫困帽子,我州脱贫攻坚2018成效考核也取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武定县也计划于2019年摘帽。

当前我州剩下的贫困人口大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的“硬骨头”,2019年是脱贫攻坚战最为困难,也是最后的收官之战,针对当前脱贫攻坚面临的艰巨形式,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经多次研究,印发了《楚雄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同时,州委州政府坚持“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两手联动,按照“投入不减、力量不减、考核不减”三条原则,围绕“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要求,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巩固提升、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就业扶贫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巩固提升、到户政策落实巩固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扶贫扶智扶志成果巩固提升”九项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投入保障、强化监管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回头看”工作、强化宣传保障六项工作保障措施的“23496”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思路,构建脱贫攻坚提质增效机制,全面促进稳定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加快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工作新格局,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将动态管理作为抓好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针对非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和返贫人口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关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略高于当年扶贫标准的非建档立卡人口,对其因病、因残、因灾等原因导致暂时性困难的,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最大限度地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返贫,对确实符合贫困户条件和因各类原因返贫的脱贫户,严格按照精准识别有关规定及时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

加强挂包帮扶工作。对驻村队员开展了“回头看”,一是对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二是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继续驻村工作的;三是身份是工勤人员、临时工的;四是能力素质不强、工作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好、基层意见较大的四类人员进行了召回调整处理。同时继续对出列贫困村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攻坚期内,驻村工作队员力量不减,继续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继续实行干部挂包帮扶制度,做到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户户有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重点转移到制定落实后续精准帮扶计划,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上来。

强化宣传保障。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发现和推广扶贫典型案例、典型经验,近期在云南电视《情暖人间》中分10期播出我州10县市脱贫攻坚工作纪实,开展脱贫攻坚奖和脱贫攻坚模范评选表扬,选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组织脱贫先进典型宣讲报告活动,传播弘扬正能量。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创新,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讲好“彝州脱贫攻坚故事”,树立彝州脱贫攻坚形象。

感谢你们对我州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多为我州脱贫攻坚出谋划策,支持和帮助我们把扶贫开发工作做得更好。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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