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19-1210012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7-26 10:06:04 文  号:楚贫复〔2019〕8号
标 题:
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黄亚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非贫困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楚雄州扶贫办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请求建立扶贫资金整合机制”的建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要求,在以贫困县为主体实施整合的基础上,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整合机制,充分保障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纳入整合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实行“先切块、后下达”。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按贫困县和非贫困县分别测算,分配给贫困县的每一项资金增幅以不低于当年该项资金的全省平均增幅为标准进行切块。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州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楚财农〔2018〕145号),进一步深化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建立州级源头整合机制,保障贫困县充分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自主权。但是对非贫困县没有提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要求,只能由你们向县政府提出整合意见建议及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切实加大县级资金整合力度。

二、关于“请求加大对非贫困县(元谋县)扶贫项目资金的支持和支持倾斜力度”的建议。2018年全州共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520.88万元,其中下达元谋县3039.28万元,占全州的4%。州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721.85万元,其中下达元谋县576.18万元,占全州的2%,2018年中央、省和州共下达元谋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15.46万元;2018年全州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规模16.8亿元,下达元谋县使用扶贫小额信贷1.66亿元,占全州的10%。从资金分配上来看,与其他贫困县相比确实较少,与贫困人口及脱贫任务也不相匹配。收到该建议后,州扶贫办已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在今年州级资金安排中给予倾斜。2019年1至7月全州共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778万元,其中下达元谋县2533万元,占全州的4%。州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89.05万元,其中下达元谋县630.5万元,占全州的5%,以上合计下达元谋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63.5万元;全州计划使用扶贫小额信贷23.99亿元,下达元谋县使用扶贫小额信贷1.71亿元,占全州的7%。6月17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省扶贫办作了专题汇报。省扶贫办表示,将加大对非贫困县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力度。

感谢你对全州脱贫攻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继续关注扶贫,为脱贫攻坚工作献计献策。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