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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19-1210014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7-26 11:34:52 文  号:楚贫复〔2019〕7号
标 题:
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李矿芬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贫困县深度贫困村的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楚雄州扶贫办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年全州共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520.88万元,其中下达禄丰县3073.09万元,占全州的4%。州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721.85万元,其中下达禄丰县134.2万元,占全州的1%,2018年中央、省和州共下达禄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07.29万元;2018年全州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规模16.8亿元,下达禄丰县使用扶贫小额信贷1.77亿元,占全州的11%。从资金分配上来看,与其他贫困县相比确实较少,与贫困人口及脱贫任务也不相匹配。

收到该建议后,州扶贫办已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在今年州级资金安排中给予倾斜。2019年1至7月全州共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778万元,其中下达禄丰县3640万元,占全州的6%。州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89.05万元,其中下达禄丰县991.3万元,占全州的8%,以上合计下达禄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31.3万元,与2018年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07.29万元相比增加1424.01万元,增长44%。全州计划使用扶贫小额信贷23.99亿元,下达禄丰县使用扶贫小额信贷1.88亿元,占全州的8%。6月17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省扶贫办作了专题汇报。省扶贫办表示,将加大对非贫困县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力度。

鉴于你提出的加大非贫困县深度贫困村项目资金支持的问题,禄丰县属于非贫困县,按照贫困县脱贫摘帽时序和扶贫资金“四到县”原则,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在年初安排切块专项扶贫资金时分批次直接下达县市,州级无权调配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州扶贫办将向禄丰县扶贫办提出指导意见,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对深度贫困村的资金支持力度。

感谢你对全州脱贫攻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继续关注扶贫,为脱贫攻坚工作献计献策。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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