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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19-1210015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9-11 11:49:12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扶贫办关于办理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议案、代表建议情况汇报

楚雄州扶贫办关于办理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议案、代表建议情况汇报

2019年州扶贫办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议案2件,建议3件)。到目前为止,5件建议已全部面商和答复人大代表,从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和建议看,所承办的议案、建议面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根据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州扶贫办负责承办的人大议案、建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组织,扎实开展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人大代表议案、建议集中交办会后,我办高度重视,及时在办党组会上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并强调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是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要切实落实责任,创新形式,注重效果,以办理工作展示扶贫部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生动实践。成立了以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分管领导与相关承办科室当面一条条对照梳理,进行现场交办,做到“六个明确”,即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协办科室、答复程序、办理要求、完成时限。在办理工作组织安排上,做到与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三个结合”。在办理工作程序上,坚持“相关科室起草、分管领导把关并牵头上门答复、办公室汇总、办主要领导签发”的基本工作流程,对牵涉多个科室的要求加强分工协作,对涉及其他部门的要求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协商;在办理工作督查督办上,办公室指派专人每周电话问询办理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将办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程序,扎实抓好议案建议面商。为提高人大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我们紧扣“三个环节”落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我办主要抓好以下三个重要工作。一是在受理环节做好“三明确”,即明确办理思路,对主办或协办的议案、建议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分类,理清办理工作思路;明确办理责任人,将议案、建议办理责任分解到领导、分解到相关科室,明确具体负责人及承办人;明确办理时限,严格要求承办科室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力争早落实、早完成。二是在议案、建议办理环节上做到了“两上门”。按照“走访协商在前,行文答复在后”的工作要求,接到议案、建议后,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承办人先行走访提案人,进一步了解议案、建议人的想法和要求,交换初步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出答复意见,再由分管领导和承办人上门与人大表“面对面”进行面商,进一步与人大代表沟通情况、增进了解、采纳意见、改进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增强议案、建议答复的针对性与准确性。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在完善议案、建议受理、交办、催办、会办、反馈等程序上,实行“五定”的管理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确保了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深入调研,注重实效,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形式,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通过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能够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愿望,能够争取代表的支持和呼吁,根本落脚点都是为了更好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为此,我们对每一件议案建议都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深入研究,确保议案建议办理更加科学合理。现将5件提案(议案2件、建议3件)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9号建议。《关于要求加大非贫困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答复时,我办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和《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州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楚财农〔2018〕145号)等精神和要求,结合全州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及时向州委州政府作专题汇报,请求在今年州级资金安排中给予倾斜。从资金可以看出,1至7月全州共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778万元,其中下达元谋县2533万元,占全州的4%。州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89.05万元,其中下达元谋县630.5万元,占全州的5%,以上合计下达元谋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63.5万元;全州计划使用扶贫小额信贷23.99亿元,下达元谋县使用扶贫小额信贷1.71亿元,占全州的7%。针对该建议6月17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带队,到省扶贫办作了专题汇报。省扶贫办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非贫困县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力度。

(二)第76号建议。“关于加大对直过民族地区政策支持”建议答复如下:为确保“直过民族”聚居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楚雄州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通过3年的努力,“直过民族”贫困人口从6732户25154人减少到1436户5027人,“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针对直过民族聚居区科技文化素质低,自我发展能力弱等问题得到根本改善。二是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我州已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了县级脱贫攻坚三年项目库,项目库建设涉及全州103个乡镇、1004个村委会(含38个“直过民族”村委会)入库项目个数3160个。三是加大对直过民族地区政策倾斜力度,对产业发展、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与脱贫攻坚形成合力,促进直过民族实现第二次飞跃。全州共投入“直过民族”地区基础设施项目资金5.98亿元,制定实施《楚雄州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实施《楚雄州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今年下达“直过民族”地区劳务培训输出资金102.36万元。

(三)第134号建议。《关于加大对非贫困县深度贫困村的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答复,收到该建议后,州扶贫办已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在今年州级资金安排中给予倾斜。2019年1至7月全州共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778万元,其中下达禄丰县3640万元,占全州的6%。州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89.05万元,其中下达禄丰县991.3万元,占全州的8%,以上合计下达禄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31.3万元,与2018年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07.29万元相比增加1424.01万元,增长44%。全州计划使用扶贫小额信贷23.99亿元,下达禄丰县使用扶贫小额信贷1.88亿元,占全州的8%。6月17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省扶贫办作了专题汇报。省扶贫办表示,将加大对非贫困县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力度。鉴于禄丰县属于非贫困县,按照贫困县脱贫摘帽时序和扶贫资金“四到县”原则,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在年初安排切块专项扶贫资金时分批次直接下达县市,州级无权调配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州扶贫办将向禄丰县扶贫办提出指导意见,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对深度贫困村的资金支持力度。

(四)第14号议案。《关于加强脱贫摘帽“四个不摘”政策工作执行力度》的议案,我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等精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8日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实现稳定脱贫,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巩固脱贫成果实施意见》提出了“23496”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思路,即:坚持“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两手联动,按照“投入不减、力量不减、考核不减”三条原则,围绕“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要求,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巩固提升、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就业扶贫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巩固提升、到户政策落实巩固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扶贫扶智扶志成果巩固提升”九项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投入保障、强化监管力度、强化考核评价、强化“回头看”工作、强化宣传保障六项工作保障措施,全面促进稳定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加快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工作新格局。

(五)第23号议案。“关于加大对深度贫困县支持的议案”议案答复如下:(1)关于要求“继续给武定县人、才、物的倾斜,州级财政今年增浮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挂包帮、转走访”资金,农危改“四类对象”和“非四类对象”和2017年4月12日的遗留问题1亿元进行足额安排,行业扶贫资金和就业扶贫专项资金等要向武定县重点倾斜”的问题。一是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帮扶,及时出台了《关于决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支持深度贫困县武定县打赢打好2019年精准脱贫攻坚战二十七条措施》。二是举全州之力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坚持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以上安排到深度贫困县,新增财力、新增债券和新增扶贫资金30%以上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沪滇扶贫协作资金和外援项目资金原则上安排在深度贫困村实施。截至目前已下达各类资金12.958亿元,占全州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数的31%。三是整合力量强化保障,为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实行州委书记、州长“双挂包深度贫困县武定县”,2018年以来先后两次从州级41家部门增加1426名干部到武定县结对帮扶贫困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2)关于要求“在支持武定推进长(冲)至己衣公路建设的同时,推进武定至会理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的问题。根据州交通运输部门行业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目前已完成了可研报告的编制,正在与省发改委对接,计划在7月底报省发改委审批。(3)关于要求“支持武定基础设施特别薄弱村庄住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提升”等问题。今年出台的《支持深度贫困县武定县打赢打好2019年精准脱贫攻坚战二十七条措施》。(4)关于要求“帮助武定协调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缺口资金”的问题。目前武定县11个乡镇110个贫困村建设111座11165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已经通过审批,正在做前期招投标工作,至于光扶扶贫项目资金,每村补助50万元,年初已在省级专项扶贫资金中下达。(5)关于要求“协调推进禄武产业新区建设取得新进展”的问题。今年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2019年“六大攻坚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年要加快推进禄武产业新区规划建设,打造楚雄、禄丰“双核”引擎,依托楚雄国家级高新区平台,主动融入和对接国家重大战略,聚焦新经济,全面引领高质量发展,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实现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本地民族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创新。

随着我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更高,对改变贫困现状,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愿望更加迫切。我办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虚心地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积极采纳人大代表提出的良好建议,让议案、建议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人大代表满意,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为我州脱贫攻坚工作做出更新更大贡献!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