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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3-1026013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10-26 16:43:33 文  号:
标 题: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云运客楚许〔2023〕003号)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云运客楚许〔2023〕003号)

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你于2023年3月31日提出 楚雄腾冲二类客运班线经营申请。

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起 讫 地: 楚雄腾冲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日发 班 次下 限: 0.5

车辆数量及要求:投入1—3辆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的营运客车。

经营期限:自2023年4月10日起至2031年4月03日止。

特殊情况签注:线路公司          农村道路客运

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车辆运营前,应当落实聘用驾驶员承诺和进站承诺。未按照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聘用驾驶员或者进站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3 年10月10 日